去官府一趟,向官老爷报了小儿子傅宁安回来了。住了几十年的老邻居也不住地道贺,直说老两口心肠好,老天爷都开恩,这不,让幺儿又回来了。
这傅家失而复得的幺儿子宁安正坐在自家的小院门口,叼着个稻草,白嫩嫩的小脸上偶尔露出一丝丝悲伤的神情。
如此平静普通的生活,吃得饱穿得暖就觉得很美好,每天日出而作日没而息,再也不像以前那样期望轰轰烈烈了。这就叫幸福了吧,曾经的傅雅,现在的傅宁安这样想着,过往的一切已如云烟散去,虽然午夜梦回的时候,总能梦见小白长剑直指,面似修罗,“他日若再相见,必定取尔性命。滚!”
每每都被梦中自己双手上淋漓的鲜血吓醒,却只能够躲在角落偷偷哭泣。是的,小白不该手下留情的。因为傅雅的任性妄为,害死了白公子深爱的赵四——她也失去了这个世上唯一不计后果保护着她的人。
“如果没有你,就没有这么多事,你就不该存在!”
所以,她是死有余辜;所以,当日深林中,傅雅已死在了白公子的剑下,世上再也没有这样一个让人如此厌恶的人了……
天色渐暗,小巷内传来铿锵有力的脚步声,宁安就知道是大哥宁玉回来了。狠狠摇了摇头,将那些乱七八糟的思绪扔出脑外,我是傅宁安!我是傅宁安!
这傅家长子宁玉生来孔武有力,在武班子里做学徒,只等着练好了功夫可以拖个关系去衙门了做个捕快,再不济可以去镖局找份差事。只有晚上回家睡一觉,其余时间都是在武班子。
待宁玉归来,就看见坐在家门口的少年傻乎乎的拼命摇脑袋。
少年看见他就从台阶上蹦起来,胡乱掸掸身上的浮灰,傻笑着喊他:“大哥。”
宁安从怀里掏出个油纸包递过去:“哝,给你留的,武班子里的糙沙子肯定不好吃。”见识过一次武班子的伙食,宁安回来就嚷嚷着那米饭糙的像沙子,从那以后天天晚上怀里揣点吃的说是留给大哥补补。
打开油纸包,里面是个烧鹅腿,油滋滋的看着就诱人。
一口咬下一大口烤鹅腿,宁玉眼带笑容地看着这个清秀少年,虽然一家人心里跟明镜似的都知道他不可能是傅家的幺子,但是仍旧很喜欢这个开朗又勤快的孩子。
揣着明白当糊涂,谁也不说破。
傅宁安看着大哥吃得香,心里说不出的高兴。这一家人都单纯且温暖,几个月的相处,渐渐觉得他们就是真正的家人。自己举目无亲,况且赵四也说过他们是不可能回到现代的,把他们当作家人是再好不过了。
想到赵四那永远挂着温柔笑容的脸庞,宁安心中不免又一痛:赵四死后,还有谁能理解得了“电视剧”“冰箱”之类的名词?剩下傅雅孤孤单单的,只能在这个时代里随着时间的流逝永远的、孤独的活下去。所以,即使被她害的命殒刀下,赵四最后看向她的眼神也是怜悯的——怜悯她永世的孤单!
宁安微微偏过头去,将眼角的氤氲掩藏在夜色里,不让宁玉发现自己的异样。“我去找二哥学字去了。”说完便丢下宁玉跑回屋里。
看着三弟冒冒失失的背影,宁玉笑着摇摇头便继续奋斗鹅腿。
自来到这个时代就遇到赵四,一直吃穿不愁,过的是吃喝玩乐的蛀虫生活,每次学字都是半途而废。因为文字的不同,在现代上了十几年的学,到这里却变成个半文盲。
既然重新做人,就得不能再有以前那样的依赖心理,一切都要重新学习。宁安抱着这样的想法去找了在私塾里当先生的二哥宁远。
每天白天跟着娘去摆摊,闲下来的时间就去习字。因为有些底子,所以学起来也特别的快,宁远直夸他聪明。这样充实忙碌的生活才能让宁安暂且忘记过去种种。
过了清晨生意最忙的一阵子,宁安闲坐在桌边,指尖微沾了些水练字。忽得周围拥堵起来,一大队官兵迅速列队将路两旁围上。
“这么声势浩大的,是要迎接谁啊?”
收起几个被人群踢翻的凳子,宁安听一旁看热闹的人热火朝天地聊着。
“景王爷要从这过!”
“这个景王爷归京第一件事便是去接安置在和秀巷里的叶公子,可见是放在心尖上的。放着满城美眷不要守着个男人,你说这个王爷是怎么想的?”
和秀巷宁安是知道的,是这条小街上最富贵的地方,里面只有一户人家,据说是个三进三出的大院子。往日里卖馄饨的时候总听人们说那家的连丫鬟穿衣的料子都是如何的好、身上的饰物如何的精致,偶尔也会听说又有谁家的女儿总往巷里跑,不住地在大门外张望,希望能多看一眼院里俊美的公子。只是听说了这么多,宁安却从没见那家的主人出过门。
只听聊天的另一人接了话:“你是不知道啊,这叶公子不仅人是貌美的跟个小娘们似的,家产更是多到大半个江南。有貌又有钱,管他是男是女呢。”
强锣打鼓的声音渐甚,淹没了路人的话音。宁安远远就瞧见穿红戴绿的仪仗队之后高头大马上跨坐着的男子。
著华服,梳高髻,凤眼微挑,薄唇薄幸,风流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