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有理由沮丧,为了你是秋日,彷惶。你也没有理由骄矜,为了你是春天,把头仰。秋色不如春光美,春光也不比秋色强。”
任我游躺在病床上,慢慢吟诵着。这是上中学时他最喜欢的一首小诗。
想想当年吟诵这首小诗时,任我游是多么的意气风发、挥斥方遒。可是现在呢?他却是典型的废人一个。
高位截瘫——这个词在以前任我游的脑海中是那么的陌生。而现在,当他真真切切地体会到这一切的时候,却什么都晚了。
环颈椎全脱位压迫神经,除了脑袋和五官还是自己的外,脖子以下的躯体和四肢不但无法动弹,还完全没了知觉。吃喝拉撒睡全要靠别人的伺候,就连自杀都成了梦想。
任我游甚至觉得自己还不如一个植物人。最起码,那些植物人没有意识,不需要去面对亲人眼角的泪痕。而自己呢?除了接受身体病痛的折磨外,还有承受来自内心的煎熬。
以前任我游总是信誓旦旦说,人活着就要活得轰轰烈烈,活得有滋有味。可是现在的自己呢?一切豪言壮语、一切美好回忆都成了过眼云烟。
中学以前,任我游一直都是一个品学皆优的好学生。他痴迷,尤其喜欢诗歌,总是梦想长大后能成为一个闻名全国的诗人。
上了中学后,由于理科太差,任我游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连读书的兴趣也彻底消失了。由于种种不如意的事情,任我游高中还没毕业的就辍学回家。年少轻狂的他不顾家人的反对,成为了一个混迹街头的混混。
在当混混的日子里,任我游也曾一度顺风顺水。在自己市里那片天地里,也算是一个有头有脸的小角色。他也有着自己另类的人生追求和梦想——要么当一个称霸一方、呼风唤雨的霸主,好么当一个富甲一方、一掷千金的土豪。
可是,后来因为一个叫王小琴的女人,改变了任我游的一生。
对于自认为一表人才、风流倜傥的任我游来说,从上初中开始,身边的女孩就不少。混迹街头后,更是阅女无数。可是就是这个有着一张妖艳到极致的脸蛋和魔鬼般诱人身材的王小琴,让任晓禹完全痴迷其中不能自拔
三年前,就是因为这个王小琴,任我游和四个铁杆兄弟与另外一个帮会的十三个混混发生械斗。最终对方狠狠砸出的一块板砖,让任我游落得个全身瘫痪的可悲下场。
“男人都犯贱。”这是当初任我游向王小琴真情表白后,王小琴随口说出的一句名言。
后来任我游在阎王殿外周游了一圈、侥幸捡得半条残命后才发现,这个贱女人说的还真有道理,至少他觉得自己挺贱的。要不是自己犯贱,怎么会傻到为了一个水性杨花、把自己当棋子用的女人去冒险斗殴,甚至遗憾终生呢?
王小琴是任我游所认识的女人中最漂亮的一个,却不是对他最好的。这个女人让男人犯贱的方式就是花言巧语!
曾经,任我游傻到相信王小琴会爱他一辈子,傻到喜欢听那些比泡沫剧里还恶心的山盟海誓的台词,甚至傻到原谅了这女人脚踩几只船。
也就是因为任我游太傻,当王小琴向他哭诉自己遭人欺负的时候,任我游毫不犹豫拎着酒瓶子就冲了上去。
结果呢?犯傻犯贱的任我游残了,王小琴这个贱女人却和别的男人跑了。
任我游更忘不了自己受伤后第一次苏醒过来那恐怖的一幕。
周围一片黑暗,任我游什么也看不见。准确地说,他根本睁不开眼睛,甚至根本感觉不到自己的眼睛在哪里。
当时任我游的第一个念头就是,难道我没有眼睛?难道我变成瞎子?天啊!他马上伸手去摸,然而更让他沮丧的是,他很快发现自己竟然也没有手。或者说,他感觉不到自己的手在哪里。
接下来,任我游就是一阵眩晕……
当任我游再次清醒过来时,他感觉好点。至少他可以试着去探查一下自己到底是怎么了。慢慢地,任我游发现,他根本感觉不到自己有四肢,也感觉不到直接有躯体。没有皮肤,没有肌肉,也没有骨骼,什么都没有,自己到底是怎么了?
难道,自己死了?很可能,自己确实死了。当对方混混那一块板砖狠狠敲击在任我游脑门上的时候,他自己就的确死了。
难道死了的感觉就是这样吗?没有声音,没有亮光,没有人或者什么其他的东西?那么自己在哪儿?天堂?地狱?或者是在阎罗殿?好像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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