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凯是铁了心的要处理花百川,即便不弄死他也要让他脱一层皮,如此心里才舒坦顺畅。
尽管两人这是第一次碰面,本没有什么不共戴天的杀父之仇与夺妻的深仇大恨,但是他还是要处理这小子。
原因很简单,他就是看这小子不爽,非常的不爽。
这些年,敢于像花百川这般冲他说话的人,也不是没有,但他们有的坟头已经长草了,有的还躺在床上。
花百川当然不能例外。
如果没有遇到他也就算了,既然遇到,那么在这安曲县内,自然得教教他如何做人,自然得告诉他谁才是这个地方的爷。
当然,他得承认,一开始他纯粹是一时兴起,仅仅是想打消掉,少女心头的最后一丝希望,顺带着给这不知从何处冒出来的小子,一点教训而已。
但谁他娘的知道这小子居然这么装逼?比他还能装?
这就怪不得他丁凯心狠手辣了!
要怪只能怪这小子运气不好,命运不好。
因为在这安曲县内,他丁凯容不得一个比他还嚣张狂妄的人存在。
作为青阳寨二当家的独子,丁凯在习武资源这一方面,自然不可能太逊色,虽不是极品武学,但也绝不是手底下那些狗腿子的三脚猫功夫能够比拟的。
他的实力明显高出他们一大截,远的不说,至少在速度上就快了很多。
在直冲的过程中,只见大马刀在他手中翻转舞动,一丝丝刀芒环绕流转,寒意肆虐。
趁着花百川还在对付另外一名狗腿子之余,丁凯不由得露出了一抹阴恻恻的笑意。
他看不透那小子的实力如何,但他清楚自己这一刀的厉害之处,他想着,这小子一旦硬接下他这一刀,下场必定好不到哪去。
他将浑身力道汇聚在右臂膀中,瞄准时机,微微跃起,瞬时朝着花百川脑门斩下,颇有一种力劈华山之势。
花百川眼角余光早已洞察到袭来的丁凯,神色依旧从容,不见一丝慌乱。思维在这一刻异常的活跃清晰,如何应对抵挡这一刀,当下已是有了路数。
他牢牢握紧住手里的落日长枪,一枪刺出,枪背拍打在那名狗腿子握刀的手腕处,那人吃痛,大马刀顿时拿捏不稳,哐当一声响,当即跌落地面上。
落日长枪顺势上移,枪背下压,猛然砸在他的右肩膀上,携带的极大力道,似乎要将那人的肩膀砸碎似的,直接将其砸趴在地。
电光火石之间解决掉最后一名狗腿子后,花百川陡然转身,手脚并用。见得他左脚一步迈出,紧踏地面,同时右手下滑握住枪尾,左手上滑握住枪杆差不多三分之一的地方,不由分说,将落日长枪高举头顶,横贯在上方。
这一过程道起来缓慢,实则也就在顷刻之间完成。
而此举看似随意,可在外人观来,不知怎地,竟隐隐有一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势头,直教人心底暗自折服不已。
尤其是那少年,一双明亮的眸子,直直的盯着,似乎看的有些痴呆。
便在这时,丁凯的大马刀斩来。
锵!
刀枪碰撞,霎时一声巨响,竟使得在场的部分人,禁不住身子都跟着颤抖了一下,除外,更是震耳发聩,耳朵里一时也出现嘶鸣之声。
非但如此,还有人竟然看见了四射的火星子。
只见那大马刀已应声断成了两截,刀尖部分,哐当一声跌落地面。
见此状,不少人下意识的咂了咂嘴,直接看的懵逼,呆愣。
我滴个乖乖,这得多大力道?那长枪也太坚硬了吧!
丁凯右手臂直接被震的麻木,一时失去了知觉。
他紧握着半截大马刀,一时瞪大了眼珠,神色满是不可置信。
若是平日里见着这样一柄坚硬的神枪,他绝对会动心思惦记,但眼下,委实生不出半分念头。就像是找不到方向的麋鹿,陷入了短暂的愣神中,完全无法理解,接受这样的局面。
敌我对峙,刀剑无眼,稍有不慎就会陷入困境当中,轻则受伤,重则命陨。因此,对战中精神需得高度集中,打起十二分精气神应对。
学武之人皆知晓这一点,尤其不能分神,故分神乃是第一大忌。
丁凯原本也知道这一大忌,但他已经很久没有与人这般对战过了,这些年生活太过舒适安逸,大部分时间他都是同女人在房中度过的,以至于渐渐忘却了这一大忌。
为此,他自然而然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付出相应的代价。
反观花百川硬接下丁凯这自认为凶猛的一刀,并未挪动分毫,也无任何不适。
既已瞧出丁凯的状况,若是错失良机的话,那个人绝对是天底下彻头彻尾的大笨蛋。
花百川当然不是这样的笨蛋,没有最快,只有更快。趁着丁凯这一短暂愣神的时间,他右脚猛然朝前踏出,长枪迅速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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