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代的,他说可以帮你缓解思乡之苦。”
我皱眉,心中持续排斥。
这种情绪的由来,一方面是我并没有思乡之苦,至少现在没有。而最主要的是,我并不喜欢被人惦着。
一般我不在人前表现,因为怕被人记住,逢年过节时收到问候,甚至被强邀出去参加饭局。我很害怕。无论是热情洋溢不知道怎么回的信息,还是要一直说话一直笑的饭局,我都害怕。所以我从源头上拒绝被记住。实在不行,就以极不礼貌的方式主动切断联系。
就比如此刻,我站在原地,一言不发。
“哦对了,还有支笔。”阿丁浑然不察,兴高采烈地走过来,把一支签字笔亲自交到我手里,好奇道:“我从来也没见过这种东西,你用它来写字吗?”
我点头,拔下笔帽在手背上写下“是”这个字给她看。
阿丁觉得很神奇,从我下笔第一划咂嘴到最后一笔写完提起。“我的天哪,你竟然能用这玩意儿写字?还这么整整齐齐!”她抓着我的手,翻来覆去地检查,“你手上是装了什么机关吗?怎么能用一根棍写出字来呢?”
对于她大惊小怪的样子,我也很奇怪。因为这个时代仍然有文字,所以写字也不该是已经消亡了的动作才对。
于是阿丁告诉我:得益于技术的高速发展,他们的写字,更多的是屏端的输入,比如语音或者脑意识的直接文字化。而就算要用到手,也多是直接用手指完成,根本没有笔的用武之地,更遑论在传统的纸上写字了。
“那作画呢?”我问。
“也用手啊!”阿丁答得理所当然,“输入和显示在同一块屏上完成,你想要什么颜色和笔触都调得出来,为什么非得再拿根棍呢?”
“应该不一样吧。”我说。
我们那个时代也有电子屏,也可以直接用手指或者语音操作完成输入。可我一直觉得,那跟用笔在纸上写字作画是完全不一样的,前者也不可能将后者简单取代。
阿丁耸耸肩,“我又不是画家。”
因为周末的原因,她对工作的热情不高,不仅没有像平时那样热心为我介绍这个时代的书写,反而对我写字的动作持续关注,更提出让我也在她的手上写字的要求。我写了“阿丁”两个字,她眉开眼笑地研究,一会儿对着光看,一会儿又小心捂起来,像小孩得了宝,怕被人抢走,也怕被光晒脱。
我没看过她这样,忍不住轻笑。
阿丁见我笑,才收敛些,说:“一高兴把正事忘了,我是要跟你说裸日集市开放,你可以去逛逛。”
“裸日集市?”
集市我懂,可是裸日集市是什么?
阿丁说,裸日就是大家都不用保护界的日子。本来只有一天,可每年都有人提前撤下保护界,享受这种新奇刺激的感觉。于是发展到现在,就有了“裸日狂欢周”的概念,也就是一天扩展成一周,同时伴随各种狂欢活动,裸日集市就是其中一项。
“集市不集市的不重要,”阿丁冲我眨眼睛,笑说,“重要的是,你终于可以看到这个世界的真正面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