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的午后阳光映得满室明亮。/www。qВ5。com\\
沈亮宇在厨房里煮咖啡,乔霓坐在小吧台的高脚椅上,隔着一公尺半的距离看他表演单身男子的利落身手,烤面包,煮蛋,煎培根,咖啡壶唧唧的响着,混在咖啡香中的,还有轻音乐。
没有多久,一个白色的磁盘已经放到她面前。
他在她前面放下两个调味瓶,指着黑色的那个,「这是黑胡椒。」
「嗯。」
再指着白色的那个,「这是盐。」
「嗯。」
乔霓伸手拿起干净刀叉,带着宿醉的不舒服,特休日的第一餐就在下午两点半开始了。
结果,怎么会变成这样?
原本她想穿好衣服就走人的,却被他很轻松的一句「-应该饿了吧,要不要吃完早餐再走」给僵住。
因为他实在太「大人」了,所以,她怎么可以小家子气呢?
如果她拒绝,或者是快速逃跑,那不就显得只有她一个人在介意吗?她可是个公私分明的成熟女子,所以绝对不可以那么做,因此当场,她几乎是没有选择的装做没事的说:「好啊。」
好个头,谁想吃什么早餐啊,她现在只想赶快回家洗澡,换衣服,然后顺便在镜子前面练习一下最近可能有点困难的自然笑容。
只可惜,天不从人愿得有点过分。
此刻,她跟自己痛恨的皇亲国戚,外加对象的人,在他家利落爽净的客厅里吃早餐。
吧台其实不大,如果他们两人同时低头抹奶油的话,可能还会不小心碰到头顶。
就在轻音乐中,沈亮宇突然笑了。
原以为他要说些什么,没想到居然是,「如果吃不够,锅子里还有。」
「干么跟我讲这个?」
他指指她几乎快要空掉的盘子,「因为-看起来很饿。」
「我才不是饿,我是……」是想赶快吃完好回家洗澡换衣服。发生这种番石榴事情,她如果还只想着吃,那才奇怪。
「是什么?」
「我跟朋友约好了吃晚饭,我不想迟到。」
「如果赶时间的话,我可以送。」
坐上他的车,然后让她想起来她在他的车子上是如何丢脸的。
虽然从她看到沈亮宇躺在自己身边到现在,情绪都还算控制得当,但,那只是表面,没人知道内心世界的乔霓早已口吐白沫了。
还有比跟自己同事发生更糟的吗?
有,就是那位同事在这之前被她视为抢走自己宝座的贼人,三个月下来从没给他好脸色看。
是核卡部那个老是对她示好的主任也好,要不是融资中心的经理也行,就算是旧杨生勋都好,干么偏偏是他啊?
她跟他讲了一堆不该讲的话。
跟他便了一堆不该使的小性子。
在从月光酒吧回他家的路上,她在车上又跳又唱又起番,啊,她当时在车子上讲了什么--
「沈亮宇,其实你长得很好看,只是,个性很讨人厌。」
「喔,对了,麻烦你跟郑蕴雅说,我们之间没什么,就算我曾经坐在你身上,那也只是不小心,如果你真的喜欢我,那是你们的问题,不是我的问题,叫她不要老是瞪我,然后还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
「告诉你,我可不是因为你有什么特别才把那件事情告诉你,因为我前两天接到高中同学会的通知单,看到主办人是他的名字,才会突然想起来,然后不小心跟你讲。」
「我啊,早就打算不要谈认真的恋爱了,因为男生真的很烂,就算身边的女孩子已经很好了,但只要好看一点的人勾勾手,还是乖乖爬过去。」
「你知道吗?我这辈子最讨厌人家跟我说,『小姐,-好漂亮,我可不可以跟-当朋友?』屁,我干么跟一个看起来就只是想跟我的人当朋友?」
好的记忆力让乔霓读书一向名列前茅,但是,好的记忆力也让她此刻痛苦非常。
现在她非常希望自己是那种发完酒疯之后一觉醒来什么都不记得的那种人,就算尴尬难免,但至少不会被恶梦纠缠。
「不过如果-很介意的话,也没关系。」午后夕阳的反射之下,沈亮宇的微笑一派自然,「我能体谅。」
什么叫做他能体谅啊?
看着眼前那张大方到不行的脸,乔霓抑制住狠戳培根的冲动,然后说:「谁说我介意了,我又不是小孩子。」
「喔,那么,等一下就让我送-回去?」
「麻,烦,你,了。」
是错觉吗?他怎么出现那种计谋得逞的笑容?
算了,下去管他。
虚伪的谈笑风生中,终于在下午三点将早餐吃完。
然后让他送她,回,家。
非假日的午后,车阵还不算壅塞,红绿灯的等待也都在可接受范围之内,沈亮宇的心情非常的好。
虽然他不否认昨夜的突发状况是原因之一,不过更重要的是,在露台的时候,乔霓愿意让自己抱着她。
他喜欢她很久了。
总是望着她有如春天明媚的美,却苦于无法靠近,直到那时候,终于在她软弱的时候,让他拉近了距离。
她不像平常那样冷漠,也不再总是拒人于千里,泫然欲泣的表情,好令人于心不忍。
她是做错事情了,但,那是她还没成年的时候,朋友手上的疤痕对她的压力必定非常大……
「前面要转弯。」乔霓出声提醒他。
转弯,直走,再转一个弯,昨天才来过,沈亮宇很顺利的找到她那栋属于单身单位的公寓。
乔霓解下安全带,客气而生疏的对他说:「谢谢你送我回来。」
「明天见。」
她又看了他一眼才下车。
车里隐约还留着她的香水气息,甜甜的花香调……
那抹白色的身影才消失在大楼出进口前,沈亮宇的车子甚至都还没回转,手机就响了,来电显示是莫斯。
他的邻居,也是他在台湾交到的第一个朋友,中日混血的偶像剧明星,屏幕上走的是深情路线,私下则滥情无比。
虽然个性回异,但由于对美国职篮有着相同的热爱,两人成了朋友。
沈亮宇并不喜欢将工作带到私生活,因此,同事归同事,朋友归朋友,同事有好几百个,一起打球的朋友有几个,可比较熟的,只有莫斯。
「喂。」莫斯爽朗的声音从那头传过来,「你在干么?」
「开车。」
「开车?你?今天是星期四,你应该在上班吧。」莫斯一副少骗我的语气,「旁边有女人不方便讲话是不是?」
沈亮宇觉得有点好笑,但还是回答了,「我今天一早请了假,现在没事,正在回家的路上。」
「那要不要出来打球?」
「我还要半小时左右才会到。」
「没关系。」莫斯模仿了电话的语调,「等你喔。」
沈亮宇哈哈大笑,「你先过去,我很快就到。」
车子,稳稳的前进。
因为不是上下班时间,所以比平时走起来要快上一些,半个小时不到,沈亮宇已经回家换好运动服,到了社区的篮球场。
天冷,场里只有莫斯一人拍着橘色的球,跳起,投篮,捡球,再跳起,再投篮,再捡球……
沈亮宇跑过去,一下抄走莫斯手中的球,轻松往前,快步上篮。
「喂,盗亦有道,抄,也不能趁人不备啊。」
「史塔克顿抄球前也不会告诉对手说,喂,我要抄球了。」说话间,沈亮宇又是转身一投,不过这次球碰到篮框,反弹了出来。
「天气冷,手脚伸展不开。」
「技术烂就技术烂,怪到天气上。」看到他出错,莫斯心情很好似的,「看大爷我表演神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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