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睡醒,已是周六大清早,良越扒完早饭,急吼吼地出门散步,兀自去找露夜音玩儿。不出所料,自他踏进露家的后院,径直地看见落彩依和露夜音腻在一处,俩女说说笑笑,似是聊不完,交情升温得堪比坐直升飞机,好得让良越瞠目结舌。
“音——”良越寻找存在感似地打个招呼。
“嗯?”露夜音回头过,诧异地看着他,“什么事?”
良越闷闷地道:“……没事。”他见露夜音又想和落彩依聊天,一点也没欢迎他的意思,甚至连“你来了”这句话都没说,不禁地低声感慨,“你和落彩依处得真好啊!根本就不像刚刚认识!这才一个晚上吧?你和她怎么那么聊得来?”
露夜音抿嘴笑道:“我跟你也很好啊。”
良越摇头道:“不一样。”
露夜音问道:“什么不一样?”
良越吃味道:“每次都是我找你,你就没找过我!我和你相处,你经常心不在焉!落彩依就完全不一样!你看你,你和她谈得多开心——”
一旁的落彩依听罢,颇感惊奇,想笑又不敢笑。露夜音眨了眨眼,极力地否认道:“你别多心,我和她的关系与你是一样的。真的,都是一样的。”
“……一、一样?”听了露夜音的想法,良越是失望的。这真是一条不好的消息:他被露夜音发好人卡了?明明他希望露夜音待他是特别的——谁要一样!
偏偏露夜音误认他不满意,还信誓旦旦地强调道:“真的,一样。”
良越被露夜音回得没了脾气,只好转移话题道:“那好,呆会儿你们要做什么?带我一个!对了,你吃过了吗?”
露夜音一板一眼地回答:“吃过了。我和依约定以后每周双休都让她来我家作客,顺便一起练习。一个月的时间,足够我们做好庆典的准备——”
“啊?”良越张嘴,“庆、庆典?”
“十月那天,学样肯定要举办一场庆祝活动,里面自是少不了音乐演奏!”落彩依怯怯地补充,“我不知道那天能不能表演得很出色,但是我想如果我肯努力,我的歌声绝对能给大家留下深刻的印象……”
“加油,我们能成功的。”露夜音微笑地鼓励,“我认真弹琴,你跳舞唱歌,你定将一鸣惊人,大家会喜欢我们的演出——”
良越对露夜音不置可否,对落彩依却嗤之以鼻——看样子,落彩依还没听过露夜音的歌声……只要听过露夜音的唱歌,就无法忘记她的声音!相比之下,落彩依的歌喉尽管要比一般同龄人要高超许多,但她依然无法和露夜音相提并论!真是奇怪,为什么露夜音不在落彩依的面前展示一下她的天赋呢?
却见露夜音看向他,突如其来地邀请道:“你呢?要不要加入?”
——什、什么?良越嚅动了嘴唇,一阵泄气:音乐?演奏吗?他要表演什么?吉他吗?开什么玩笑,他都快要忘记了那把该死的吉他——那把贵得离谱的吉他被他丢在男生寝室的角落里一周多了,也不知那玩意儿有没有被人捡去弹玩?
“我当观众,行不行?”良越无精打采地提议。
露夜音和落彩依相视一笑。落彩依倒没说什么,露夜音却说:“你不是会功夫吗?到时你可以秀展你的功夫啊。”
良越汗颜,忽然觉得露夜音的脑袋还挺好使。
——展现武艺么?良越摸着下巴,快速地思考,却暂无兴致,只得含糊道:“以后再说!我比较好奇的是当前!你们选好歌曲了吗?”
“她比较合适‘北京的金山上’。”露夜音瞅了瞅落彩依,“我们决定先拿这首曲子做练习。”
“这首歌我会唱是会唱,不过……是不是简单了点?”落彩依发觉有些不妥。
“那歌我也听过,不是流行歌吧?”良越为自身终于懂了一丁点儿音乐常识而兴奋地挑眉,“老歌吗?”
露夜音道:“它是一首藏族民风的歌曲,据说原曲是一支古老的酒歌,改编一首《山南古酒歌》,一般用于宗教的仪式。它短小明快,富有生命力,这首歌当年可是传遍了大江南北呢。”她抬起头,问落彩依:“你会不会用藏语唱呢?”
落彩依一愣,继而摇头。
“有趣!”良越新奇不已,“我只听过汉语版,倒没有听过藏语版,你们练习就用藏语唱一唱吧?说不定是一种独特新颖的方式呢?”
落彩依为难道:“可是我不会呀!”
良越催促道:“是让你们以后练习,又不是现在!好啦!你快唱歌吧!让我好好地欣赏欣赏——你再不唱,我可要走啦?”
露夜音和和落彩依捂嘴,呵呵地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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