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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上“祝福”后,我原本以为她会挂电话了,谁知她又扯起了“蜜月”话题,足足聊了半个多小时,才终于开口对我说“拜拜”。
放下话筒,我长长吁出一口气,继续在沙发上躺着,一直躺到身体像是自己的了,才从沙发上爬起来。
赤脚踩着地面,很踏实,也很舒服,人们常说要“脚踏实地”,看来确该如此。
楼梯爬到一半时,欧沐臣出现在楼梯口。
他已经洗过澡,额前的那络栗色头发此刻很随意自然地垂挂下来,有一种凌乱的美感。他身上黑色的西装已经换成了一件粉色修身衬衫和浅灰色休闲裤,棕色的皮鞋换成墨绿色的休闲鞋,腰间是暗紫色的细螺纹皮带。
我总觉得粉色是女孩的专属色,平日里也看不惯男人穿粉色衣服,总觉得穿这种颜色的男人“阳气不足,阴气有余”,奇怪的是这样的颜色穿在欧沐臣身上,却全然没有这种感觉,反而觉得有些,出彩。
出彩?我被自己脑海里浮现出的这个词吓了一跳。
明明是个小人嘛,就算换了层皮,骨子里也还是,有何“出彩”的?
正这么想着,欧沐臣已经走下楼梯,并在我上面的那一级阶梯上站定,他双手插兜,居高临下地斜视着我。
他的眸光很冷,但我不会畏惧。瞪眼谁不会?小学二年级我就开始练习了。
对视了足有一分半钟,欧沐臣眨巴了下眼,嘴角勾起一抹讥笑:“喂!菜头三,你看够了没有?这辈子没见过男人吗?”
我原本不想反驳,因为外婆常常教导我们要“以和为贵”,但欧沐臣的视线却偏偏落在了我的唇上,瞬间勾起了我那窝心的记忆,“蹭”得一下,火苗子打心底冒了上来。
我勾了勾唇,慢条斯理地回答说:“欧先生,确实,像你这种会咬人的物种,我还真是头一回看见。”
许是没料到我会反驳,欧沐臣愣了一秒后,沉下脸朝我低吼道:“让开,没听说过‘好狗不挡道’吗?”
我淡淡地笑了笑,回答说:“不好意思,我比较孤陋寡闻,只听说过‘好驴不乱叫’。”说完我便闪退到阶梯最边上。
欧沐臣虽不再吼了,却也不说话,只是紧盯着我的脸。
四周很安静,安静地连彼此的呼吸声都清晰可辨。
片刻后,欧沐臣突然笑了:“我当是只病猫,原来不是呢。爪子厉害,嘴巴也了不得,真行啊。”说完最后几个字,欧沐臣快速在我脸蛋上拍了两拍后,便蹬蹬地踩着阶梯跑下去了。
“动口”不行就“动手”,欧沐臣,果然够小人的!我抚着发红的脸蛋愤愤地想。
就在欧沐臣开门出去的那一刹,我猛然转身,朝他的背影吼了一句:“喂,今晚还回来吗?”
欧沐臣迈出去的步子落回了原地,他转过头,冷笑道:“菜头三,别忘了我们的关系,你还没资格管我呢!”
我也冷笑:“欧先生,请别误会,我只是想提醒你,若是还回来的话,记得带钥匙出去,因为我一向睡得很死,所以别指望我起床给你开门了。”
话音刚落,只听“砰”地一声巨响,欧沐臣头也不回地甩门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