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了轮流在镇口的钟塔处值夜,今晚刚好轮到老约翰。老人在镇上已经居住了大半辈子,对镇里的一草一木无比熟悉。他多呱呱落地的婴孩,也目睹一个个熟悉的人闭眼长眠。对老约翰而言,镇子就是他的家。要他离家而去,他做不到,于是留了下来。在这个酷热的夜晚,老约翰在钟楼大门前摆了条长椅,他躺在上面,嘴里叨着一根又长又细的烟嘴。镇子里很安静,只有老约翰抽烟啪嗒啪嗒的声音响起来。在他昏昏欲睡的时候,他听到了马蹄声,以及车轮滚到地面的闷响。老约翰疑惑地坐起来,便外茫茫夜色下,有马灯的光由远及近。那果然是辆马车,拉车的马儿又黑又高,马鼻里喷着白色的气息,眼睛红若宝石,在黑夜之下仿佛两团红色的火焰。它们掠过之后,竟在空气里拖出几道淡红光轨。至于马车,通体漆黑,没有任何标志,远远像一口黑色的棺木。老约翰紧张地站起来,用他那已经不太灵活的手捉起儿子打猎用的火枪,指着镇外的方向大声道:“停下来,你们是什么人!”马车上的御者熟练地拉紧缰绳,让马儿刹住了脚步,便停在距离老约翰十米不到的空地上。御者全身套颜色深沉的厚重斗蓬里,斗蓬下还有一付银灰色的盔甲,就连帽沿下也不是什么脸孔,而是一张铁质面具。除了身体略微削瘦之外,这神秘的御者,让老约翰汗毛直竖。面对老人的质问,御者闷声不吭。要不是听到铁面具下传来呼吸的声音,以及对方胸口有规律的起伏,老约翰几乎以为那斗蓬和盔甲之下,实质上是无形的幽灵。御者无言,气氛显得凝重。这个时候,马车打开,有人走了下来。在御座前悬挂的马灯灯火下,老约翰是个男人,他英俊且高大,有着罕见的黑色长发,双眼中如有星光闪烁,这是个拥有不凡气质的男人。他站在那里,身姿宛若巍峨高山,压得老约翰有些喘不过气。直到他开口说话,那种可怕的压迫感才悄然消失。“我们是过路的旅人,想在镇上找个落脚的地方休息。”男人如是道。老约翰摇头说:“这里快要打仗了,如果我是你的话,现在就掉头离开。何况镇上的人早跑光了,旅馆倒是有,可没人为你们服务。”“我知道这里即将开战,事实上,我们正是为此而来。若有机会的话,我们愿意为这场战争略尽绵力。”男人抬起手,掌心中飞出一个东西,它在空气中翻滚,灯火照在它的身上折射出点点萤光。它往老约翰落去。老人下意识地伸手接住,仔细一来是枚金币。男人继续说:“带我们去旅馆吧,现在是非常时期,我们没有太多要求,只要有地方可以休息既可。”老约翰舔了舔嘴唇,乐呵呵把金币收起来:“那就跟我来,外乡人,希望你们还住得惯。”便如老人所说,镇上唯一的旅馆现在黑灯瞎火,半个人影也。那辆马车停在旅馆大门前,男人走下车,老约翰才注意到除了那御者之外,车厢里同样有个斗蓬怪客。这些奇怪的家伙,老人想,却不打算追根究底。他开了门,对男人说:“反正现在没人住,这里所有的房间你们随便挑,记得明天离开的时候重新把大门关上既可。”男人点了点头,又丢给他一个金币:“我想你会乐意替大家准备早餐,不需要多丰盛,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老约翰收起这第二枚金币,说:“早餐不难,可别指望有多美味就是了。”老人扛着火枪走了,男人则和另外两人随便挑了个房间。其中一人将房里的油灯点着,然后脱下斗蓬,揭下面具,露出一张妖艳的女性脸孔来。当两个斗蓬怪人都揭下面具后,竟是对双胞胎姐妹。她们替男人卸下长衣,一人道:“斯达克大人,我们这么秘密出行,你也不怕那个小国王生气。”如果艾伦在这里,肯定会惊讶万分。因为这个秘密来到翠森镇的男人正是偷袭坦格里欧的元凶,当今帝国的首相斯达克。那两个女人,自然是斯达克的两名剑奴。斯达克英俊无比的脸上不见表情,淡漠地道:“他生不生气关我什么事,要知道他这个国王,还是我给他的。”另一名剑奴说:“大人,可为什么我们要到南境来,这里可全是敌人啊。”斯达克笑了下:“当然是为了我那兄弟。”本书来自/book/html/16/16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