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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遣散落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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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日红梅,如今正是叶落时节。

    方丈点点头,看看西斜的太阳,道:“拿几个馒头给他吧。告诉他一句,是非之地,慎入慎入。”

    小沙弥礼道:“弟子领命!”

    后院里,落日红梅树下,一个身上带着血的黑衣男子,正坐在那里,慢慢调息,闭目养神。

    听到有人,那男子立时警觉起来,想也不想便跳将起来,反手将同样染了鲜血的剑,架在来人脖子上。

    “阿弥陀佛!施主慈悲,我是奉方丈之命,渡这位施主脱离苦海的。”

    一个稚嫩的声音传出,男子狐疑地打量着眼前的小沙弥,他身穿着件破旧的僧衣,手里抱着三四个洁白的馒头。

    那孩子将馒头递过去,道:“方丈叫我给施主带一句话——‘是非之地,慎入慎入’。施主是行路的人,就不要张扬了。”

    男子点点头,收了剑,接过了馒头,坐在树下吃着。那小沙弥看着他那狼吞虎咽的样子,又将自己方才挂在腰间的水囊给了这人。

    这人接了,狠狠灌一口,从怀里取出些碎银子,扔给这个小沙弥,把剩下的馒头放到自己怀里,起身穿过这片梅花树,翻墙而出。小沙弥看着地上点点滴滴的血迹,拿来扫帚,把这些印记都扫了,遮掩到不见了,向西道一声:“阿弥陀佛!”

    钟离啻从落水寺翻出来,到了僻静出,用口哨唤出了自己的马,纵身跃上,向西南而去。

    经历了这一日一夜,钟离啻终于从渊都逃了出来,如今骑着他的黑驹,心里轻松了不少。

    因为不能走大路,钟离啻只能顺着些难走的小路离开。他身上的血,并不是他自己的,是之前在城外,和一队卫兵的遭遇战。因为那只有几个人,钟离啻不得已,为了不叫落下他来渊都的证据,只能把他们都杀了。他没有去落氏君染。这不仅仅是他不想拖累落加蓝,更重要的是,便任是谁,第一个想到的也都是落氏君染,他去那里,只能是自投罗网。

    钟离啻知道,他只要再走一日夜,便能与西南汇合,他就安全了。

    这时,钟离啻突然听到有人说话,他立时警觉起来,下马,躲在暗中看是什么人。

    是两个穿着粗布的汉子,一个肩上扛着个麻袋,另一个脸上带着一块极大的黑色胎记,正在左脸上。两个汉子身量魁梧,却都警惕地四处看着。

    “快走快走!小心被人发现了!”

    抗麻袋的看看四周,小心地说着。

    “老弟,不用担心了,便是有人发现了,现在也找不到咱们啦!这地方离京城远着呢!”

    胎记脸的那个看这里没人,松口气,声音也变得轻松起来。

    抗麻袋的点点头:“嗯,说的也是。”

    “咱们歇一会吧,跑了一昼夜了,我这腿都要废了!”

    胎记脸的一屁股坐在一块平整的大石头上,一脸疲惫。

    抗麻袋的看见同伴歇了,轻轻地将麻袋放下来,放到脚边,呻吟道:“哎呀,累死我了!这小东西,虽是不沉,可跑这么长的路,竟也觉得是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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