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的临近,T市迎来了一年中最冷的季节。
又冷又硬的北风,摇曳着干枯的枝桠,吹得路上行人的脚步,更加匆匆了。
明亮的阳光,穿透寒冷的空气,直直地洒落大地。然而,即便阳光再强烈,在这数九寒天,路上的行人也感受不到阳光的温度。
孟笛站在城市某街区的十字路口,隔着落地的玻璃窗,咔吧着大眼睛,盯着身边那间小咖啡店中米黄色的沙发。
亮闪闪的阳光洒落上面,显得那么温暖而柔软。
室内的温暖,让孟笛感到吹在身上的寒风分外刺骨,她委屈地撇撇嘴,用力跺了跺有些麻木的脚。
如此寒冷的上午,不窝在自己温暖的家中,却跑到大街上喝西北风,这让她对那个始作俑者的怨念,蹭蹭地不断攀升。
把粉红色的羊毛手套叼在嘴上,她从背包中取出手机,哆嗦着手指拨通了刘爱美的号码。
白皙莹润的手指修长柔软,暴露在寒冷的空气中,很快就变得通红。
阳光落在她食指上的一枚古拙的琥珀指环,反射着迷人的金黄色流光。
“辣椒,都等了十多分钟,这人怎么还不来,可冻死我了!”浓重的幽怨通过无线讯号,发送到对方的身边。
有人从咖啡店中出来,带出了里面温暖的气息和浓浓的咖啡香味,让孟笛的委屈指数又上升了几度。
“那人还没到吗?太好了!”不同于她的愤怒,电话中传来的声音却透着轻松,听在孟笛的耳中,更加点燃的她的怒气。
“辣椒,我真生气了!”孟笛的声音低沉了下来,带着堪比北风的凛冽冰寒。
“亲亲芥末——!”刘爱美终于听出了好友的不满,她在电话中各种撒娇,声音拐着弯儿地传来,讨好地商量道:
“看看附近有没有钟表,麻烦给拍张照片,你就可以功成身退了!”
“什么嘛!你老妈给介绍的是个什么鬼,一点都不守时!”孟笛小声嘟囔着,隔着咖啡店的窗户,把正对着自己那面墙上的挂钟照进了手机中。
“得嘞,有这张照片为证,我老妈也就没话讲了,谢啦!”电话还在接听中,刘爱美小得意地道。
“哼!您这小嘴一吧嗒,可是跑断了我的腿儿!”孟笛在电话中抱怨着,漂亮的杏眼扫视着来往的路人,最后落在了正在横穿马路的,一个身材颀长的男子身上。
黑亮的小立领皮夹克,微微敞开衣领下,露出深蓝色高领羊绒毛衣,凸显出他修长有力的脖颈。黑色的长裤,黑色的中帮休闲靴,他步伐轻快地踩过寒冷的路面。
高挑而充满了张力的身材,配上一张菱角分明,五官英俊的脸庞,让他在人群中显得鹤立鸡群。
然而,如此一个高冷格调男人的手里,居然拎着一串——冰糖葫芦!
没错,您没看错,我也没写错,就是冰糖葫芦!看那人脸上勉强的表情,好像在下一刻,就要把那串颜色鲜艳的糖葫芦随手扔掉!
“等等,辣椒!我看见那个举着冰糖葫芦的人了!——是个怪叔叔欸!”乌溜溜的眼睛紧盯着那串如灯笼一般的红色,孟笛的声音忽然压低了下来。
“啊,他来了?”刘爱美的语气一顿,无限遗憾地抱怨道:“真是的,再晚到一会儿多好!”
刘爱美是孟笛高两届的学姐,俩人在校园中因为身处同一个社团而熟识。巧合的是,在孟笛毕业后入职的公司里,俩人又成了同一个部门的同事。于是顺理成章地,她们成了闺蜜加死党。
女人的友谊,开始得总是有些莫名其妙,然而却是一经结盟就牢不可破。
而今天孟笛从温暖的家中给折腾出来的原因,还要归结于刘爱美的母上大人。
因为看不起身为穷酸教师的现任男友,刘妈妈非逼着刘爱美今天出来约会一个据说是高富帅的金白领。而就在这微妙的时候,她那作死的男友却要远赴西南,参加援藏支教。
一边是今天即将远行的男友,一边是以断网断电相逼的母上大人,刘爱美眼珠一转,就想起了自己那个住在附近的小闺蜜。
话说闺蜜有的时候,就是用来当炮灰,堵枪眼的。
如此这般吩咐了一通后,于是孟笛就穿成了狗熊一样,潇洒地站在冬日的街头,被嗖嗖的西北风吹得各种凌乱。
当然,为了报复那个高富帅让自己闺蜜冰天雪地中代替自己相亲的仇,刘爱美恶趣味地让对方举着糖葫芦,做为相见的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