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地休息了一会儿,林风一把抓起地上水分还没有蒸发完的绿藤就往嘴里塞,立刻精神一震,补充了失去的水分。
胳膊上的咬伤也在飞速痊愈,仅仅过去了不到十分钟,就愈合得连疤痕都不剩。
“皮肤细胞重组中,设定,人形维持。”
“你的状态与精神皆良好,请继续保持。”
哔的一声过后,原先赞叹林风的群星在说完这段话后,突然就沉寂了下去。
虽然林风一直在期望与群星交好,他们都明白两者之间的关系,只要林风死掉,群星也活不成,而群星消失,林风也不可能在荒土中生存下去。
但是群星除了在战斗以及必要的场合出现以外,对林风一直是爱搭不理的样子。
林风微微叹了一口气,他知道自己与群星磨合的日子很长,没有必要那么急,只要知道它拥有感情,也有喜怒哀乐,就行了。
没有一蹴而就的事情,虽然群星就在自己的身体内,可林风还是不清楚它的底细。
这便是所谓的好感度低吧……
林风有些低沉,然后迅速重新振作起来,他摸了摸头,转头走向倒伏在地上的尾水蜥。他抓住了尾水蜥的尾巴,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大喝一声,两只手掌往相反的方向用力,最后在尝试了上十分钟后,终于是扯下了尾水蜥最锋利的尾尖。
这一截尾尖正好从根部露出了一个骨节,将骨节拿在手里就像是天然的匕首。
接下来林风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到尾水蜥尾巴的第二节点。那里是一个水囊,可一定要小心翼翼,不能割破它。
豆状的汗珠顺着脸颊低落,在烈日的暴晒下,林风感觉自己已经快要中暑了。他硬顶着这股暴晒,细致地转动尾骨匕首,割下蜥蜴的皮肤而不伤及水囊。
当触碰到关节处时,林风心中一动,轻轻一按,整个骨肉就顺畅地分离开来。然后水囊就自然地脱落,滴溜溜滚到地上。
水囊抱在手里有接近二十斤重,里面的地下水至少也占据了四分之三的分量。看样子林风至少不会为缺乏水源发愁了。水囊的外侧由骨架覆盖,不必担心腐烂。
在得到了地下水后,林风还没有满足,看向尾水蜥的尸体,这也是良好的食材!他得到过流浪部落的教导,知道几乎所有荒土动物中,最富有营养的部位是脊椎两侧的精肉。这只尾水蜥也不例外。
经过了一番折腾,林风从尾水蜥身上取下两条白花花的精肉,然后想了想,又剥下了一整张尾水蜥的皮。
虽然消耗了大量的体力,但是这场交易可一点也不亏。他将整张皮摊开,然后包裹住两块精肉,制成了临时的储物袋,然后肩扛着水囊就准备上路。
林风没有忘记尾水蜥的血腥味极有可能会引来荒狗,因此要尽早离开。在一路小跑中,他穿过干涸的河道,踏过松软的土地,然后继续追寻着恶狼的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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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六辆改装机车在废气缭绕中,嗡嗡停下。恶狼走下机车,他嘴里含着从流浪部落那里掠夺得来的肉干,不住地咀嚼着,最后眉头一皱,呸的一声吐了出来,然后一脚踩上去,用力蹍了蹍。被流浪人视作救命物的肉干,就这么被糟蹋了。
“切,连着吃两天,这傻比玩意儿怎么越来越难吃了!”恶狼大声骂道,然后走上狠狠地敲了敲正前方建筑的生锈铁门,没有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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