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作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于妾,妾一般都来自卑贱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战败方奉献的礼品,其地位完全不一样。”
“妻为娶,妾为纳,娶妻时送到女方家的财物称为聘礼,纳妾时给予女方家庭的财物,则被称为买妾之资。妾没有资格扶正为妻,有妾无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者。妻子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满室,也是无妻的鳏夫,要另寻良家聘娶嫡妻。”
“幸好,如今三妻四妾的婚姻陋习已经消亡,广大女性同胞不必再受此制度的祸害。”说到这里,楼曙光顿了顿后,再道:“但是,作为存在几千年的婚姻制度,自有其存在的道理,我们后人还是很有必要对其探讨一二。今日,我们就以这个话题为讨论中心点,大家可以畅所欲言,针砭此制度的利弊。”
学习委员厉小玉是个女权主义者,第一个站出来发表意见。
她以深恶痛绝的口气,痛斥了一番华夏古代的婚姻制度。
“妾乃贱流,妾通买卖,妾不过是男人发泄欲望之用,同样是与丈夫共枕、为丈夫生育儿女,妾的身分却只不过是买来的物品。除此之外,华夏古代还是一个绝对的阶级社会、家长制社会,儿女婚姻都要由父母决定。奔者为妾,父母国人皆贱之、良贱不婚。这就是说,如果青年男女自由恋爱受阻,相约私奔的话,则女方没有资格为妻,双方家族都只认为她不过是一个妾而已。试想,一个好好的良家女子,只因为随心爱之人私奔,便从此失去了为人妻的资格,侍奉公婆、丈夫五六年之久,都换不来男家的认可。这是何等的残酷?”
“不仅如此,这位沦为妾的女子还没有资格参与家族祭祀,而她生的儿子也算不得夫家首选的继承人。可以想象,华夏古代妻妾制度,所侮辱蹂躏的不仅仅是这些误了自己终身的女子,就连心爱她而无自主权的丈夫以及她的儿子,都在这种制度下饱受歧视而有苦难言。男子只能与父母认可的嫡妻同床异梦,眼巴巴地看着心爱的女人成为嫡妻的生育工具。”
说着,她也为自己的陈述下了结论:“妻妾制度反映了华夏古代婚姻制度的残酷和不公,有百害而无一利,早就应该扫进历史的垃圾堆了。”
厉小玉的话引来了很多人的喝彩,叫的最响的依然是吴维良这厮。
接着又有很多人站出来发表意见,不出曹越的意外,无论哪个人,都是声讨妻妾制度的可恶,没有一个人哪怕用一句话说明其好的一面。
曹越知道,其实很多男人打心底认可或者说向往三妻四妾,只不过他们不敢说出来,因为在坐的有近半是女生,还有郑含这个超级漂亮的校花在这里,他们有这想法,也只敢在心里意淫。
坐拥天下美色,这是大部分男人都有过的想法,就像女人想拥有很多帅哥一样,只不过谁也不敢光明正大地说出来。要是敢说出来,肯定会被别人讥笑或者贬低、攻击,为了不被人看扁,不被人痛骂,声讨这种制度也就成了所有人理所当然的选择。
就在曹越思忖着要发表怎么样的观点时候,楼曙光却点了他的名。“曹越同学,不知道你在这个论题上有什么不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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