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刻后,银货两讫,古云拿到了他的那70多两银子。
走出当铺,古云这才细细打量起周围的街道来。
现在已经过了掌灯时分,这条街道应该是繁华地段,周围好几间店面透出灯光来。看上去,是两家赌坊和三家妓院。
赌坊,古云没兴趣,但是妓院,古云倒有些兴趣。不是去嫖,而是作为一个现代人,纯属好奇罢了。不过,现在可不是去光顾妓院的时候,家里爷爷的头七还没过呢,怎么能去这种地方。
按耐住好奇心,古云往前走去。不一会儿,来到一间客栈门前,摸了摸肚子,一脸苦笑。话说,他今天太投入,忙活到现在,还没吃晚饭呢。
古云走近这家客栈,店小二马上凑了过来,吆喝道:“这位客官,打尖儿还是住店?”
“给我留一间上房!”古云吆喝一声,寻了个干净的位置坐下来,又招呼道:“小二,给我整一壶好酒,两个好菜!要最好的!”
“好嘞——客官稍等!”店小二欢天喜地,几乎是小跑着去了后堂。要最好的酒菜?这是碰到大财主了!
古云这才打量起店里其他客人来。在他打量其他人的同时,其他人也在打量他。要知道,像他这样短发、奇装异服的可不多见。
不一会儿,小二就端着一壶酒,两道菜走了过来。这时候早过了饭点,店里只有三两桌客人,所以厨子烧菜很快。
店小二放下酒菜,退到一边,“客官,您慢用!”
古云提起酒壶,给自己斟了一杯,拿起酒杯一饮而尽。酒一下口,他就是一皱眉头。这酒太淡了,跟现代的那种高度白酒没法比。招来小二,古云皱眉问道:“小二,这是最好的酒?”
“客官,这是本店珍藏的三十年十里香,是本店最好的酒!”店小二心里一阵鄙视,莫非这公子哥喝不了酒?
古云点点头,不说什么了。想来是这时候还没有蒸馏酒,这类似黄酒的酒,度数高不到哪里去,当然下口没有那种太过辛辣的感觉。心想着,什么时候,我也来开一家酒馆,专卖现代白酒,那还不发了。
客栈的其他酒客见到这一幕,窃窃私语起来。
“这位公子莫不是第一次喝酒?”
“是呀,怕是偷偷溜出来的吧!”
“你们可看清了,那位哪里是什么公子啊,明明是个刚还俗的和尚。哼,酒肉和尚!”
……
古云在想着心事,丝毫没注意闲言碎语。他拿起筷子品尝了一下菜肴,感觉很满意。要说这酒喝不惯,但菜还是没得说的。原生态有机食品,绝无农药残留物。最妙的是,吃惯了现代油油沥沥、大量化学调味品充斥的大餐之后,这古代算得上原汁原味的菜肴,很是对胃口。
古云大快朵颐,到底是饿了,一顿饭,没吃多少时间,连酒带菜吃了个精光。
不过,一结帐他才知道,这古代的酒菜也不便宜啊!这一顿吃了十几两银子,一壶酒占了大头,按现代的算法,这一壶酒价值上万,很是无语。
结了账,古云在店小二的带领下,回房休息。
古代实在没有什么娱乐活动,这么早睡觉,对于古云来说,有点不习惯。闲极无聊,他突然很想搞清楚两边的时差。这个问题不搞清楚,以后说不定会穿错时间,碰到意想不到的麻烦。
于是,古云关上房门,穿了回去。找到自己的电脑,打开,又找来一只闹钟,把时间调到和电脑一样。电脑自然是留在现代,闹钟则穿过来放到古代。然后分别在现代和古代待上一会儿,并记录下时间。如此反复几次之后,终于让他发现了规律。
奇妙的规律!在现代待12分钟,古代才过去1分钟。可穿到古代待12分钟,现代又只过去1分钟。总之,古云待在哪里,他不在的地方的时间就会呈12倍的慢下来。
“这还真是以人为本啊!”古云一阵感叹:“就是不知道古代的一天是不是24小时?这就需要在古代至少呆足一天才能确定。好吧,既然没有体验过古代的客栈,那就在这里住下来看看吧!”
也许是喝了酒,古云这一觉睡到大天亮。
第二天一早起来,洗漱之后,到街上买了油条包子,边吃边逛了起来。
要说这古代县城,砖木结构的房子占了多数,甚至还有不少全木结构的,这要是一把火烧下去,肯定损失惨重。由此可见,古人的防火意识一定不一般。
逛着逛着,古云来到了一个裁缝铺前。他琢磨着,在这古代再穿身上这些奇装异服,恐怕走到哪里都会是众人的焦点,想不引起注意都难。为了以后行走方便,是该做两套这古代的长衫了。
古云走进裁缝铺,迎面一个中年汉子正在忙着缝制衣服。店面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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