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妻子告丈夫外遇,凭借的不是捉奸成双的证据,而是许多封电子情书。
丈夫在计算机中建立了一个隐藏式的文件夹,收藏着与女友的火辣情书,本以为十分妥当,却给精通计算机的儿子破解开来,告诉妈咪。
这位爸爸与住在德国的女性网友已通信一年,里头情话绵绵,像“我可以爱你吗?”“我好想现在给你一个吻”和“希望今晚你就在我身旁”都不是已婚夫妻间会互诉的衷曲,太太看了忍无可忍。
这位太太不是省油的灯,一状告到法院,要求丈夫和他的电子情人连带给付三百万元精神抚慰金,因为她觉得悲愤、沮丧又羞辱,这对电子奸夫淫妇已严重干扰她的婚姻生活。
国外的电子女友没出庭应讯,丈夫答辩:不过是“精神恋爱”,女人只是红颜知己,并没有发生任何通奸行为。
结果,由于精神恋爱缺乏“不法行为”,所以,法官判妻子败诉。
天下男人有个通病,心里话极少对发妻说。其实也没有哪个妻子在结婚多年后,还能不厌倾听丈夫的梦幻呓语,她知道他口中的“理想”已都是“幻想”。在现实生活中,她早已把他的能耐看透,再也没有编织美丽幻梦的空间。谈精神恋爱的男人固然让太太生气,可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连这都告到法院去求偿,表示夫妻感情间红灯早已亮起。
女人很难忍受男人的精神外遇。有女人会说:“我宁可他有**关系,也不要他精神外遇。”但我劝男人别当真,其实是两者都不可以。这就跟**政府抓政治思想犯一样,如果连想想都不可以,怎么能真做呢?
女人说这话,只是故作宽容,铁定假情假意。但在精神外遇上,女人不必太苛刻,不然,因为情敌会比想象多,电子女友、饭岛爱到草莓牛奶,抓不胜抓,终归抓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