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则是综合性,里面时间和人物事件都相互关联,都很重要。比方命令与征服世界。按照时间算,它应该是二十八年才破碎。但是按照人物和事件算,只要给他找到回家的星图,之后勾引外星人建造空间传送器就行了。”
“虽然分为三大类,但是这三类我们都有办法控制一下,或是加速,或是减缓。比方命令与征服世界,您不就是硬生生的把二十八年才能完成的事情,提前完成了吗?导致那个世界提前结束。”
“因此我觉得,当我们进入新的世界以后,应该先对其进行分类,之后在设定计划,看看是否能控制一下这个世界的进度,提前或延后,来为我们谋划出更大的好处!”
孟渊听了以后觉得很有道理,所以默默的在笔记本上记录下了第八条。
当孟渊写完以后。可儿的声音则再次传来。“主人,您的武装队也应该进行调整了,不然很难发挥出他们的战斗力来。”
孟渊道:“怎么调整?配上别的兵种?”
可儿道:“不是的主人,我们现在资源有限,时间也不多,因此想要兵种多样化是不现实的。因此只能用数量取胜了”
“而我的调整就在于武装队上。更准确的是在于他们的装备上。武装队装备的都是激光枪,威力虽然巨大,但是效率却很低。”
“首先是射速问题,激光枪的射速远远比不上步枪的射速,激光枪每开一枪需要两三秒的时间,而步枪却可以不停的做出攻击,而每一轮射击之后,中间只需要零几秒的停顿时间而已。因此在无限弹药的情况下,步枪的火力远远大于激光枪。”
“其次是威力的对比,激光枪威力固然是大,但是却是以光线灼穿为主。用光线烧穿敌人。对于常人来这是致命的,但是对于非人类呢?比方丧尸。用步枪可以打断它们的胳膊或腿,让其失去行动能力,因为步枪的子弹在打出去之后是旋转的,具有很强的撕裂性,可以造成二次伤害,让伤口扩大。”
“但是激光枪却不行,它攻击到敌人身上之后,只能烧出来一个眼,却不能对其造成二次伤害。”
“而如果敌人是活人的话,步枪还能让敌人流血,如果子弹不处理的话,甚至会让伤口恶化。而激光枪~~不但能烧熟旁边的肌肉组织,阻止其伤口流血,受伤后还不用担心弹头遗留问题~~”
“主人!我们是为了杀死敌人,所以并不需要遵守什么公约,也不需要人道的做法,因此,我觉得我们的武器不需要这么仁慈有爱~~~~”
“当然了。激光枪也有其优势。比方杀伤力方面,尤其是对待那种防御力较强的敌人,激光枪的威力就要远远大于不抢了。只不过我们到目前为止所经历的世界,敌人都是能用步枪解决的。因此我觉得我们应该还是以步枪为主的好。至于拿着激光枪的队,造一些备用就行了,遇见步枪队打不透的敌人的话,就在拉出激光队也不迟!虽然他们造价是一样的,但是对于我们目前所经历的世界来,在无限弹药的情况下,还是步枪队更实用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