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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弟子的饮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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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乞食为尊

    佛教对僧人吃的饭分为三种,一是“受请食”,即僧人受施主邀请,到施主家就食;二称“众僧食”,即僧人在僧众**同进食;三称“常乞食”,即穿戴僧服,带着乞食的钵盂,到村落挨门挨户乞讨食物。在印度,在佛教创始初特别推崇乞食,认为“受请食”及“众僧食”都是被动的进食,会产生烦恼。比如施主请某僧就食,某僧就会以为自己是有功德的僧人,产生骄傲自满的情绪;反之,没有受到施主的邀请,会产生怨恨心理,或者感觉自卑。这些都对修行不利。众僧食要服从统一的规定,要进行种种准备工作,费思劳神,也会妨害修道。而只有乞食才是正确的进食方法。

    头陀(苦行僧)所持的戒律之一就是只能吃乞讨得来的食物。但是,在中国,僧人只有在外出游方时才“化斋”(相当于乞食),而寺庙一般都自己有专门的厨房。过午不食

    在佛教关于僧人饮食的制度中,还有一条更重要的规定,就是“过午不食”。这一条在佛教的戒律中称“非时食戒”。在我国翻译最早的一部佛经《四十二章经》中说:“日中一食”。过午不食,就是说日过正午就不能再乞食和进食,一天只进食一次,哪怕“午时日影过一发一瞬”也是“非时”。如果在非时乞食和进食就是犯戒。佛教认为,从早展至日中为“时”,从日中至后夜为“非时”。日中午时是僧人进食的一个时间界限。当太阳在中天时,既是时,又是非时。如果在午时进食,当进食到吞咽食物的瞬间,已是非时了,所以这时进食也是犯戒。

    过午不食

    这条规定的来历,在佛经中有许多不同的说法。《增一阿含经》和《c五分律》上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在佛教创始时,并没有关于非时食的禁戒。当时,有一位僧人名叫迦留陀夷,据说是释迦牟尼未出家前的老师。这位僧人脸色极黑,两眼赤红,穿一身杂色僧服。有一天,天很晚了他才出门乞食,当来到一家门口,天色昏暗,又雷电交加。这一家的主妇,已经怀有身孕,在电闪雷鸣中看到这位僧人的凶相,以为是见了鬼,十分害怕,以至于流产。为此,她大声责问来者是什么鬼。僧人连忙解释,说自己不是鬼,是佛门弟子,前来乞食。妇人听后,十分气愤,破口大骂。释迦牟尼听到这件事后。很生气,狠狠地斥责了这位僧人,并规定,自此以后,过了日中,就不能再乞食和进食了。

    而(《毗罗三昧经》则是这样说的。释迦牟尼在世时,摩竭陀国国王瓶沙王有一天问佛陀,为什么要在日中吃饭。佛回答说:“早起诸天食,日中三世佛食,日西畜生食,日暮鬼神食。”佛教认为,日中进食是和三世佛祖一起吃饭,而过了中午就是和畜牲一起吃饭了,到了晚上就是和鬼神一起吃饭了。

    佛教关于过午不食的规定是十分严格的,《舍利弗问经》上说:如果僧人在非时向人乞食,就是破戒,如同盗窃了人家的财物一般。而如果施主在非时向僧人施舍食物,僧人接受了,也是犯戒,而施主也不会得到任何福德。如果僧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乞讨得来了食物,但等到非时再吃,那罪过就更大了。这种行为犹如“饿鬼”,决不是佛门弟子能做的。佛经上描述了如果在非时进食的可怕后果:哪怕只吃了一点点东西,死了以后就要堕入焦肠地狱,吞烧红的铁丸。从地狱出来,要托生为猪狗,吃污秽腥臭的食物;再托生为恶乌,声音讨人嫌;此后再托生饿鬼,呆在厕所里,吃人粪便;最后托生为人,贫穷下贱,为众人所歧视憎恶。无疑,对佛教弟子而言,这是极恐怖的。

    饮食沿革

    乞食和过午不食是佛教初传时关于饮食方面的两项重要内容。随着佛教的发展,这两条规定与僧人实际生活的需要产生了冲突,因此,它们并未也不可能得到严格的遵守。乞食仅仅成为一部分以修苦行为主的头陀僧的行为,而广大的僧人则过着以寺院为中心的比较稳定的修行生活。

    东晋的法显和尚到印度等地取经,他这样记载看到的情形:在印度,佛教僧人从国王及广大施主那里得到大量的田宅和民户,他们依靠这些田庄收入就可以满足吃穿需要,根本不需要乞食。到了唐朝初年,著名僧人玄奘(唐僧)赴印度求法时,其情况依然如故。《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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