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戒诸人名录。
僧人的户口档案
在我们现代人眼里,出家为僧既要忍受数不清的清规戒律,又生活清苦单调,实在难以忍受。但在古代,做和尚却是许多穷人心中的梦想。做了和尚,就不愁吃不愁穿,原来要负担的徭役赋税也一并取消。出家人一般也能得到人们的尊敬。
在我国古代小说《醒世姻缘传》中,曾写到一名丫鬟想出家做尼姑,她的心理活动读来颇为有趣:
(做了尼姑),就如那盐鳖户一般,见了麒麟,说我是飞鸟;见了凤凰,说我是走兽;岂不就如那六科给事中一般,没得人管束。但凡那年小力壮,标致有膂力的和尚,都是我的新郎。……且是往人家去,进得中门,任你甚么王妃侍长、奶奶姑娘,狠的、恶的、贤的、善的、妒忌的、吃醋的,见了那姑子,偏生那喜欢,不知从哪里生将出来:让吃茶,让吃饭,让上热炕坐的,让住二三日不放去的,临行送钱的,送银子的,做衣服的,做鞋袜的,舍幡的,舍桌围的,舍粮食的,舍酱醋的……
对佛门的这种理解当然不正确,但在中国古代还是很行其道。从许多古典小说中可见一斑。
不过,和尚尼姑并不是人人可做的。自唐朝以后,建寺、度僧及度僧人数都要得到政府的批准。唐朝初年,唐高祖李渊就曾下过一道《沙汰僧道诏》,规定在两京(长安、洛阳)及天下诸州的寺院要有定数。唐太宗及武则天时代都曾下达过敕建寺院及度僧的诏令。此后,唐代统治者不断明令禁止私建寺院和私度僧尼。这方面的法律甚至相当严酷。
唐贞观年间,有因为私度僧人而被处以死刑的记载。在《唐律疏义》中有这么一条:“私入道,谓为道士女冠、僧尼等,非是官度而私入道及度之者,各杖一百。注云:若由家长,家长当罪,即罪家长,即私人道者不坐。己除贯者徒一年及度之者亦徒一年。本贯主司,为私入道人所属州县官司及所住寺观三纲、知情者各与入道人及家长同罪。”这个法律非常明确。要出家为僧为道必须得到官府批准,即“官度”。否则就是犯法,不仅私自出家和私自度僧者要“杖一百、徒一年”,还要连累许多人。宋代的法律更加严格,曾规定:如果有人私度在寺院服役的童子为沙弥的,除了勒令这个少儿还俗外,本师主两年徒刑,其他知情的僧尼杖80下,并勒令还俗。
政府批准的“官度”有两种情况。一是每家寺院每年有
一定的度僧名额,在这一限额内度僧算是合法的;二是皇帝
在重大庆典及其他特殊情况下,恩赐某地区或某寺院可以度
一定数量的人为僧,这称为“恩度”或“赐度”。恩赐度僧的记载在唐宋时代极为普遍。凡是官度的僧尼都要有政府发放的证明文书,这就是度牒。
度牒的发放从唐宋开始,一直延续到清朝初年。唐朝时,度牒由祠部发放,一般用白绫、白锦制成。上面记载了僧尼的本籍、俗名、年龄、所属寺院、师名以及签发度牒的官府名称。在宋朝,度牒开始用黄纸印造,因为容易伪造,后改用绫纸,还有“防伪标志”——在绫上织有“文思院制敕绫”六字。度牒上有祠官员的签押和左右街僧录司的印章。
度牒证明了僧人的合法身份,《水浒》里的武松被官府通缉,就是靠着在孙二娘家获得的一身头陀打扮和一本度牒,避过了灾祸。
度牒对僧人来说是安身立命的根本,同时,凭着度牒也可以免除徭役赋税。正因为这样,大批人丁涌入佛门。王公贵族、富豪地主为了逃避丁税徭役,也以种种手段度人为僧,这就使发放度牒成为一项有利可图的事情。政府在财政困难的时候,往往用这一招来要钱。比如唐玄宗安史之乱期间,军费困难,政府便公开在太原收钱度僧尼,10天就得钱百万。宋代,政府出售度牒几乎成为一种制度。当时印造的度牒分两种,一种填有僧人名字,另一种没有写名字。这种没有写名字的度牒就是专门为出售印的。每年都要印一定数量的这种度牒,国家因此每年得钱几百万。
除了度牒,政府还有对僧人进行管理的僧籍制度。僧籍由祠部管理,每隔几年就要清查重造一次。僧籍的内容包括僧人的法名、俗姓、籍贯、所习经业、所在寺名、寺中定额的僧人人数等项。如果僧人身死或还俗,当天就要报送祠部,注销僧籍。后来,明代对僧籍的管理更加严格。不但天下寺院要上报僧籍,而且在全国范围内编造“周知录”。也就是由京师的僧录司将天下僧寺尼庵及所有的僧人一一辑录。在每位僧人的僧名之下,记录着他的年龄、姓名、出家的时间及度牒的字号。这本“周知录”编成之后,颁发给所有的寺院。这样,凡有游方僧人前来寺院“挂单”,寺院就要查问这位僧人来自哪座寺庙,叫什么,年龄多大等,然后根据“周知册”核实。如果册子里没有这位僧人的名字,或者其他方面不符合,就认为是欺诈行为,可以把他缉拿,送到官府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