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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七节 拖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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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方是一个很称职的县令。

    “聪明”和“狡猾”很多情况下其实就是一对同义词。身为县令,罗方在政务方面不缺乏能力,可是对于时常入境掳掠的越人蛮夷,除了组织蔡县百姓变成民团,罗方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一战斩杀两万越族蛮夷,无论如何都是大胜。不过,打仗这种事情从来都具有两面性。这边赢了,那边自然要实施报复。此次越人入境数量多达十五万,暂且不论分散在各地的越人蛮军,仅是大将军阮陈熊狰麾下的直属部队,就多达十万以上。这些情况刺史曹辉在通报各地的急报上已经写明,罗方对此也很清楚。当然,杨天鸿放开俘虏让蔡县百姓屠杀的做法,其实很有必要。只是这样一来,蔡县也就变成了越族蛮夷眼中必须攻破,进而屠灭的重要之地。

    楚人要报仇。

    越人也要报仇。

    若是玄火军就此离开,一旦越人军队打过来,蔡县百姓仍然还是要被杀得干干净净。

    罗方的想法,不可能瞒过杨天鸿的眼睛。

    看着遍地尸骸,他淡淡地笑了。

    “本将既然∮⊥,来了,就不会走。放心吧!在此之前,本将已经放走了几个腿脚快的越人蛮夷。再过几天,想必阮陈熊狰就会得到消息。两万越人蛮军不是一个小数目,以越人的国力,断然不能接受失去如此之多青壮的损失。蔡县是本将选定的战场,只要他阮陈熊狰敢来,也就不用离开了。”

    杨天鸿抬起头,目光追随着渐明的天色,向远方飞去。黑色的头发在晨风中跳跃飘扬,一身铠甲反射出无比耀目的金黄光泽。

    ……

    南疆的天气。历来很热。即便是三九寒冬,这里依然是二十多摄氏度的气温。棉袄之类的衣物在这里永远卖不掉,就算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仍然会汗流浃背,身前身后仿佛有无数火炉烘烤着,热得让你把衣服脱光也还是难以忍受。恨不得连皮肤也剥下来,只剩下骨头。

    骑在马上,阮陈熊狰目光阴沉。看着前面漫长看不到头的队伍,被就黝黑的面孔越发显得冰冷,与周围炎热难耐的环境格格不入。

    杨天鸿放走的那几名蛮族士兵果真跑得快,阮陈熊狰在第一时间得知了阮陈春英全军覆没的消息。

    很惊讶。

    感觉有些好笑,下意识觉得不可能。

    这种荒诞滑稽的心理之持续了短短数秒,片刻之后,阮陈熊狰的大脑已经被狂怒统治。

    两万人。那可是足足两万名越族勇士啊!

    蔡县是什么地方?

    那里曾经被越族大军攻陷过好几次。楚人的顽固和执拗,阮陈熊狰直到现在也无法理解。也许是那片土地的确肥沃,也可能是楚人觉得在一片废墟上更容易建盖房屋。在过去的几百年间,蔡县一次次毁于战火,又一次次被重建。城墙修得一次比一次高大厚重,守城士兵一次比一次悍不畏死。可是结果又能怎么样?在我大越族无敌的勇士面前,楚人只能成为我们的食物,他们的财富钱粮永远都是我大越族的囊中之物。

    还有楚国的女人……

    想到这里。阮陈熊狰下意识的把手伸进皮囊里,抚摸着那颗光滑坚硬的头骨。

    这颗头骨属于一个楚国女子。攻破青绥县城的时候。越人勇士在县衙里发现了她。据说,那女人是县令窦伟贤的远方亲戚,因为怕死,没有勇气自杀,这才被越人抓住。严格来说,那女人不算漂亮。当然。漂亮与否的标准,是按照楚国人的眼光来进行判定。可是在阮陈熊狰看来,此女已经是难得的绝色。蛮夷的审美观点与文明世界有着诸多不同。也可能是因为阮陈熊狰的确没有见过什么美女。他只是凭着自己的兴趣爱好,对那女人光滑白嫩的皮肤产生了兴趣。而且那女人身材有些胖,摸起来手感十足。看惯了粗手大脚皮肤粗糙的越人蛮女。阮陈熊狰当然觉得这个战利品最符合自己的胃口。

    男人占据女人最直接的方式,就是生理发泄。阮陈熊狰也不例外。他并不懂得身体摩擦过于频繁会导致肿胀充血这个道理,只是觉得那女人的惨叫声听起来很是过瘾。没日没夜的冲撞,阮陈熊狰并不觉得疲劳,反倒有种说不出的亢奋。要不是逃回来报信的越人俘虏惹得自己当场暴怒,也不会失手把那个女人喉咙活活捏碎,整个胸脯也当场扯得稀烂。

    身为越军主帅,阮陈熊狰当然不会犯错。然而怒火必须平息,失手杀了心爱女人的愤怒更是让他火上浇油,当场下令斩杀了所有逃回来的越族人。

    看似粗暴野蛮,其实阮陈熊狰的做法很是聪明。他从根本上封锁了消息,亲手砍下了死去的女子头颅,命人洗去皮肉,把头骨晒干上油,留在身边,当做永远的玩具和纪念。

    越族人的某些做法文明世界永远无法理解。

    他们恨某个人,会把对方的脑袋割下来,头骨带在身边或者制成酒器,以此当做是对仇人永远的诅咒。

    他们爱某个人,也会使用同样的办法,以示自己对亡者的思念和亲密。总之,每个越人身上都会带着几块这样的骨头。其中可能有他们的亲爹亲妈,也可能有后爹后妈,独特野蛮的风俗习惯,只能令人感叹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阮陈熊狰的大军一直驻扎在青绥。他分出了六万军队四下攻打其余州县,自己带领七万大军坐镇中央。这种做法,其实也是历年来越人的惯用伎俩。有了这支分量十足的大军摆在这里,安州方面就绝对不会轻举妄动。相应的,对于各地州县的求救文书,刺史曹辉只能派出少量援兵,或者干脆狠心无视。毕竟,安州城地位特殊。与其余州县相比,这里绝对不容有失。

    并非所有越族都是野蛮人,阮陈熊狰就读过不少楚人文集,知道有个圣人叫做孔老二,知道楚国女子貌美如花,楚国才子诗文俱佳。阮陈熊狰其实很羡慕磐石关后面的那个世界。他觉得自己不应该是什么越族将军,只有真正走进楚国,接触到那些楚人,才会感觉自己活得像个人类,而不是茹毛饮血的蛮夷。

    天气越来越热,旁边侍从很是殷勤地递过来一块棉布毛巾,阮陈熊狰擦了擦汗,心情变得越发郁闷。

    就连区区一块汗巾也是楚人所造。

    没办法,越人实在不知道如何才能造出这些东西。越人纺出来的线又粗又乱。织成衣服穿在身上很不舒服,还是楚人衣裳穿起来透气凉爽。

    武器也是如此。楚国工匠制造的兵器锋利坚硬,每次掠夺回来,楚国兵器都会在越人中间引起争抢。一把钢火上好的长刀,可以换到十头牛。当然,这是很多年前的价格。现在,从安州这边抢回去的好东西越来越多,自然也就不可能如同前些年那么值钱。

    越人一边抢劫楚人。一边学着楚人的规矩,立了王。建起了王城。

    想到这里,阮陈熊狰不由得摇摇头,脸上露出一丝讥讽。

    越王就是一个什么也不懂的白痴。所谓王城,不过就是用竹木和山石凌乱堆成的寨子。当然,寨子的规模比起以往大了很多,也划分出了平民区和富人区。乱七八糟的石头垒成了墙。把整个寨子围在中间。

    上一代越王是个勇士,却偏偏死得很是窝囊。那家伙喜好女人,每天晚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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