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她神色黯然,我便知她定是想起什么伤心的往事了,遂打断她的思绪,道:“还是我去找吃的吧,你在附近寻点柴火,留着待会儿用。”
嫣然听我这么一说,收回了自己的思绪,起身去捡柴火了。
我们所在的位置不是山,也不是树林,而是一片草甸子,附近根本没什么猎物可打,我骑上马,一气跑出了二三里,遇到一大片庄稼地,就在那片庄稼地里挖了几颗白薯,几颗红薯,又掰了几穗嫩玉米。
末了,又在挖白薯红薯和掰玉米的地方,留了点儿碎银子,算是买人家的东西。
回去时,张嬷嬷,车夫和嫣然的小弟都已经醒来了,他们有的在套车,有的在帮嫣然捡柴火,小娃子正蹲在溪边看鱼。
见我回来了,嫣然迎了过来,从我的手中接过了东西。
我下了马,拿宝刀在昨天生篝火的地方挖了个坑,把‘买’来的红薯、白薯和玉米埋进坑里,用嫣然捡来的柴火在上面燃了起来。
嫣然在一边儿看着我的动作,好奇的说:“为什么不把这些食物放在火上烤,反而要埋进地里呢?”
她虽然心思成熟、举止稳重,但对这些野外的生活常识却一无所知,也只有这个时候,她才能露出与她年龄相符的神色来,一脸疑惑的看着我,大大的眼睛里充满了好奇。
我把原因细细的帮她解释了,也不知为什么,在她的面前,我的耐心总是好的不可思议,从小,爹娘就说我是一个性子偏冷的人,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是现在,我觉得自己并不是偏冷的性子,只是外冷内热而已。
食物烤好了,灭了火,掘开土,把食物挖了出来,立刻散发出一阵扑鼻的香气。及至吃到嘴里,大家异口同声的说好吃,这点子小手艺,换来了嫣然一阵钦佩的注视,让我不禁生出几分小得意!
吃过饭,我们上了车,继续往农安的方向去了,一路上慢悠悠的,且走且停,直到晌午,才赶到农安县城。
农安县是一座富饶秀丽,临海而据的小县城,到达后,我打听出了沈家所在的位置,便马不停蹄的赶了过去。
到了沈家,菊花姐姐见到我突然造访,非常高兴,不停的拉着我问东问西,还抱怨说,我要是早来一天就好了,我长姐和姐夫昨晚才离开的…。
我嘴里说着遗憾,心中却有几分窃喜,要是姐姐还在这里的话,见到我如此帮嫣然,一定会就此事大做文章的,我可不想嫣然误会我,以为我是有所图才帮她的。
沈家人也对我们极其热情,伯母崔氏张罗着叫下人备饭,打扫房间给我们休息,伯父则热情的陪着我说话。
菊花姐姐的丈夫叫戴向臣,也陪着我坐了一会儿,他是一个高大微胖的男子,性情开朗,说话幽默,这个人长的很像姐姐从前的一个心腹太监,不过,听说那个太监在很多年前出外经商时被人杀死了,不然我真的会把他们当成一个人的。
说话间,我把嫣然介绍给了菊花姐姐,并委托他们照顾她。
菊花姐姐是个热心肠的女子,爽快的答应下来,还叫人把菊花的弟弟带出去,跟她的几个包子一起玩儿。
嫣然跟菊花姐姐一见如故,聊了一会儿后,就像十几年的老友似的无话不谈了,听到嫣然说想要在胭脂铺子找工作,菊花姐姐更是爽快的答应开一家胭脂铺子,交由嫣然打理。
嫣然虽然制作香料或胭脂的手艺高超,但却没有钱开自己的铺子,若去不熟识的铺子给人家做事,她一个年轻女儿家,生的又这样齐整标致,所以担心会遇到心怀不轨的东家或伙计,如今菊花姐姐一句话,就把她所有的顾虑都打消了,她顿时高兴起来,对菊花姐姐感激不已。
见菊花姐姐对她这么照顾,我也就放心了,第二天一早,就向菊花姐姐一家辞行,打算回通州去处理一下朝庆长公主之事。
菊花姐姐没有挽留我,只背着人时笑眯眯的对我说:“姐姐是个粗枝大叶的,也不知能不能照顾好你的嫣然,你最好尽快禀报了家里,快些把她娶回去,免得留在我身边儿有什么差池。”
我怔了一下,随即辩驳说:“姐姐误会了,我只是看嫣然姑娘可怜,随手帮她一下而,并没有要娶她的心思。”
“真没有?”
菊花姐姐看着我,促狭的笑起来,说:“姐姐虽然不是个激灵的,但你的眼睛都沾到人家身上了,瞎子都能看出你的心思,又何必不敢承认呢!”
我的眼睛有沾到她的身上吗?
回想了一下自己昨天的表现,我大囧,好像……确实有这么回事!
但是,目前为止,我还无法确定自己的心思,毕竟,选择与自己共度一生的人,不是一件小事,我不想这么轻易的下决定,而且嫣然的年纪还小,再过一两年考虑这个问题也不迟!
……
回到通州,已经是下午了,我找了家看起来体面的酒楼去吃饭,准备今晚去董家“问候”,吃饭时,却意外听到了一个让人震惊的消息。
昨天,朝庆长公主和驸马被通州府府尹大人打入大牢了,听说是因为朝庆长公主买凶杀人,还有别的案子在里面。
这个消息已经传的人尽皆知,满大街的人都在议论此事。
我忙叫过小二,给了他一两银子,向他询问此事,小二接过银子,千恩万谢了一番,眉飞色舞的说:“爷,这事儿是千真万确的,小人的哥哥就在衙门里当差,昨儿一早还是他们亲自去的董家呢。”
因为一两银子的缘故,小二对我说的很详细,连一些外人不知道的内部消息都对我说了。
“小人听哥哥说,咱们陛下和皇后娘娘在此地微服私巡,前儿夜里在半路上遇到些被砍了胳膊腿儿的打手,细问之下才知道是朝庆长公主买凶杀人不成,反被人给弄残的。陛下气朝庆长公主目无法纪,擅自杀人,便去了通州府尹的府衙,给府尹大人下了一道密旨,令他拿下朝庆长公主夫妇,解递二人上京受罚,现在还没有启程,都还在大牢里拘着呢……”
原来是姐姐和姐夫做的,倒是省了我的事儿了,不然,我今晚难免要在董家大开杀戒了……
……
京城,穆府
杜氏街接到采薇的信,得知文儿在通州认识一个女子,并对其十分上心后,顿时像被打了鸡血似的,兴奋的说话声都高了好几度。
“相公,要是文儿真的开窍了,你说他能不能把那个女子带回来?”
她拿着信,高兴的向穆仲卿询问。此时,穆仲卿也十分高兴,儿子终于知道对女人好了,他抱孙有望,焉能不喜?
“我估摸着差不多,那姑娘已经无依无靠,又得罪了董家,文儿怎能放心留她一个人在那里呢?”
杜氏听了,心中越发高兴起来,吩咐丫头们打扫院落,给未来的儿媳布置屋子,还着意在未来儿媳的房间里添了不少的古董,玩器,并准备了丰厚的见面礼,就等着儿媳妇上门了……
菲儿听说弟弟有了心仪的女子,自然也跟着高兴,特意回了娘家一趟,送了许多好东西过来,留着给将来的弟媳妇用。
如今的菲儿,已经是四个孩子的母亲,却采薇一样,她依旧保持着少女般清纯美丽的脸蛋儿和窈窕婀娜的身姿,依旧是莫子期心中的挚爱和最美的妻子。
成亲十几年了,莫子期对菲儿还保持着刚结婚时的恩爱甜蜜,只要不是上朝的时间,他大半的时间都是跟菲儿在一起,每天下朝回家的第一件事,也是找菲儿,若菲儿不在家或者没能立刻跟他相见,他就会坐立不安,煎熬不已,直到见到菲儿,他才会安下心来,继续做那个高冷的美男子。
他们的四个孩子也十分乖巧懂事,孩子们都继承了父母的优良基因,各个生得貌美无匹,聪慧过人,让人羡慕。
长女莫兰已经十二岁,是个名震京城的小才女,琴棋书画无一不通,更是写得一手令人拍案叫绝的梅花纂字,小小年纪,便已经是京城的名人了;次女莫嫣,九岁,喜音律,善歌舞,在音乐方面很有天赋,虽然在大晋人的眼中,歌舞乃是下九流之辈所行之事,但莫嫣乃是名门淑女,并不指望靠歌舞谋生计的,她爱好歌舞也只是自己怡情而已,不给外人观看的,等将来嫁人了,她的丈夫一定会因为她的才能格外爱她;幺女莫佳,还是个六岁的小娃子,目前尚未看出有什么特殊的还好和才华,只是爱吃而已;最后一个孩儿是男丁,三岁,是老国公爷和老夫人、以及莫远山夫妻的心头至宝,大名莫承祖,小名顺哥儿,是理国公府仅有的两个重孙辈儿的男丁之一,比金蛋还金贵的小公子。
这四个孩子每日承欢膝下,让菲儿和莫子期的生活变得充实而又温馨,对他们来说,生活每一天都是幸福而又甜蜜的!
除了顺哥,家里还有莫子净前妻生下的一个儿子,大名莫承勋,如今已经是是十多岁的半大小子了,正在皇家学院里念书,听说书读的不错,只是有些顽皮,不大听管教。
莫子净的四个女儿都已经出嫁了,他在杨氏死后的第三年,又娶了一房继妻,也是杨氏族里的女子,大概是杨家怕莫子净再娶,会虐待杨氏生的几个孩子,或者莫子净会偏爱继妻生的子嗣,疏远杨氏的孩子们,所以便把族里一个样貌秀丽的女儿嫁了过来,占住了杨氏的位置。
这个继妻小杨氏,是杨氏家族的远枝,家中早就败落了,一直靠大房接济度日,那时让她嫁到理国公府来做正妻,她还惊喜万分,以为天大的馅饼砸在了她的身上,却不知在出嫁的前一天,被杨家的主母叫过去,一碗绝育汤断了她日后争荣夸贵的心思。
原来,她只是一个代替杨氏的活牌位而已,让她嫁到了理国公府,也=是为了照顾大杨氏的几个孩子,占住理国公府大少夫人的位置,其实她一点儿权利都没有,连给她陪嫁的嫁妆都不由她说了算,只是暂时放在她手里,留着将来给承勋娶媳妇用。
莫子净在娶了小杨氏不久,就知道了这件事,他虽然恼恨杨家的做法,但毕竟跟大杨氏恩爱十几年,大杨氏又是年轻早逝,所以不忍苛责岳家,只好咽下了这口气,只是这些年来,一直对小杨氏淡淡的,平时多半宿在书房里,只有每月的初一、十五两天宿在小杨氏处,一来全她正妻的体面,二来解决一下生理需求,至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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