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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游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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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许多的观念里,蒙奴人是野蛮偏执、愚蠢蒙昧的,采薇也多少有一点那种偏见,但是在通过和拓跋亮的接触中,这种观念被推翻了。

    拓跋亮是一个聪明又思想的男人,对于新鲜的事物接受能力很快,当采薇提出要在岭北修建商铺、建立商业街,大力发展岭北的经济文化体系时,拓跋亮毫不犹豫的表示了赞同。

    他赞同采薇的想法,不是出于对权势的畏惧和屈服,而是真心实意的赞同采薇的那些好点子。

    拓跋亮是蒙奴贵族出身,身上又没有国事烦扰,因此闲暇时,经常到大晋国繁盛的城市去游历,对大晋国那些大城市的繁华富饶很是向往,将他的故土岭北建设成一个想大晋城市那样,经济文化高度发展,百姓们安居乐业的城市,一直是他的希望!

    采薇和拓跋亮在岭北的王城内走了许多地方,最后将商业街的位置选在了离王帐不到一里地的地方,准备在这儿破土建房。

    “青县的县令大人已经派了懂得建筑的建筑师到此来帮忙,建房所需的费用也由我一力承担,还请您帮忙购置材料,召集人工,并负责监工,当然,商业街盖成后,我可以给您三分之一的商铺作为酬劳,往后我不在时,这条街还得您多多照应些,免得有人生事!”

    采薇不能在岭北坐镇,又不能事事都依靠拓跋奎,毕竟拓跋奎虽然是蒙奴的大汗,每天有许多政事忙,为了避免她不在时遇到麻烦,她必须得找一把足够大的大伞来乘凉。

    拓跋亮是大汗的亲弟弟,蒙奴的小王爷,没有政务缠身,又有精明向上的理念和思想,由他来管理商业街,真是最好不过的搭档。即便是舍出了三分之一的商铺,也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拓跋亮听采薇肯让出三分之一的商铺,感到很意外,作为蒙奴未来最繁华的一条街道,三分之一的商铺意味着什么,他当然知晓。不过,他不是一个矫情的人,既没有谦让推脱,也没有说出什么感恩戴德的话,只平静的接受了她的提议,说:“如果顺利的话,两个月内,商业街就可以建造完毕!。”

    得到这样的保证,采薇自然很开心,她说:“我这方面儿,全权由一个叫朝云的姑娘打理,你们岭北人歧视女子歧视得厉害,朝云是个聪明又有见识的女人,我不希望她在这儿受到什么委屈,所以必要时,还请您多多帮忙!”

    拓跋亮奇怪的说:“这么大的一摊子事儿,你让一个女人来做?难道大晋就找不出一个像样的男人了吗?”

    采薇瞪了他一眼,说:“别忘了,岭北市场的开拓者就是个女人,除了体力,女人不必男人差什么,所以千万不要歧视女子,特别是在商场上,男人和女人比拼时,男人未必是女人的对手。女人的思想细腻,虑事周全,朝云符合这些条件,做我在蒙奴的代理人也没什么奇怪的,只是,我找出这么一个合适的人也很不容易,希望我不在时,您能替我好好的保护她!”

    拓跋亮笑道:“听您这么一说,我倒很想见识见识,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能让您这么赞赏!”

    采薇高深莫测的说:“如果用眼睛见识,您一定会感到失望,如果用心去看,您定会感到惊喜!”

    拓跋亮挑了挑眉,表示对采薇的话很不理解。

    采薇也没有过多的解释,朝云是一个极好的女子,不需要她去推销,凭自己就可寻到一个能够赏识她,爱慕她的男人,倘若靠她去游说和推销,反倒不美了。

    当天,采薇将蒙奴人烧好的一万多块玻璃收进了空间里,并按数支付了银两。

    拓跋亮早就听说采薇不是凡人,但当真正见识到采薇一声低喝:“收!”,那一万多块的玻璃就瞬间消失时,他还是被狠狠的震撼了一下!

    采薇没有避讳他,当着他的面儿就施展了自己的特异功能,一来是除此之外她没有别的办法把这么多的玻璃一下子运出去,另外也是想震慑一下他,免得将来商业街红红火火时,他生出什么贪念来!

    除此之外,她还给了拓跋亮五万两银子的银票,让他用来采购盖商业街的建筑材料。

    拓跋亮对采薇的慷慨很满意,他虽然是蒙奴的贵族,但蒙奴贫瘠,生产力落后,皇室的财富也少得可怜,即便他贵为小王爷,也没有五万银子的家身。

    安排完这些事宜,天色已近傍晚,拓跋亮盛情邀请采薇一起吃晚餐,因为是合作伙伴的关系,采薇不好拒绝,正巧自己也饿了。便欣然同意了。

    晚餐不出意料,是各种的水煮肉类,牛肉、羊肉、马肉,煮的稀烂,蘸着蒙奴特制的一种调料吃;还有烤的发焦的烤肉,上面一层烤焦了的外皮儿,刷着厚厚的一层调料;奶酪是新做出来的,香的腻人,青稞酒倒是醇香干烈,但采薇不善喝烈酒,只喝了一小口儿,就在喝不下去了。

    勉强的吃了个半饱了,采薇实在被腻歪得吃不下了,连小王爷的宴席都是这般水平,她越发觉得在这儿开饭馆儿会红火……

    吃完饭,天已经黑了,采薇向拓跋亮告了别,唤出白毛虎,匆匆的回大晋去了……

    ……*……*……

    辽丹盛京,皇宫里

    萨克努坐在高高的宝座上,着一身黑色镶金丝的辽丹王袍,头上的王冠上,一只桀骜的金鹰如它的主人一般,睁着一双黑宝石镶嵌的眼珠子,睨视着大殿。

    大殿里,管乐齐奏,舞衣飘飘,一容色艳丽、盛装打扮的大晋女子,正舒展着广袖,轻盈的跳着大汗最喜欢看的《飞天舞》,女子碧玉年华,百媚千娇,是大汗的贴身侍卫在大晋精心挑选出来的,不仅姿色出众,舞姿翩然,而且哄男人最有一套,乃是汴州府最有名的花魁娘子!

    然而,大汗似乎对着女子精湛的舞姿和俏丽的容貌并没多大的兴趣,他冷眼看了一会儿,忽然怒道:“滚出去,跳的跟个狗熊似的,也敢自称会跳《飞天舞》?滚——”

    随着一声霹雷般的怒吼,正跳着的女子吓了一跳,急忙收住舞步,惊慌失措的退下去了…。

    侍卫缩了缩脖子,暗自懊恼,大汗啊。您总是拿那个女子的舞姿和容貌跟咱们挑选出的女子比较,可那样完美的女人,普天下也就只有穆采薇一人而已,让咱们这些苦命的侍卫到哪儿去找那么好的女人呢?

    正惴惴不安的想着,一个伺候在外的侍卫走了进来,跪在地上道:“大汗,刚刚接到逍遥山庄的飞鸽传书,请大汗过目!”

    萨克努冷冷的往旁边儿睃了一眼,伺候在旁的一个内侍立刻过去,将那小小的纸条接过来,双手呈给了大汗。

    谁都知道,大汗的脾气并不好,递交了纸条,侍卫便垂头悄悄的退到了一边儿,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片刻后,忽然听到“啪”的一声,宝座前的紫檀镶金案子被拍碎了,接着便是大汗的一阵狂笑。

    “哈哈哈,女人,终于被本汗逮到你了!”

    有胆大的侍卫偷偷的抬起头,赫然看到了大汗那张阴晴不定的脸,他咬牙切齿,一字一顿道:“这回,看你还能往哪儿跑?”

    然而,大汗却不知道,此时的逍遥山庄里,达鲁管家正在庄子里来回走着,布满络腮胡子的脸上写满了烦躁。

    早知道那四个人没有得手,还跟丢了那女人,他就不给大汗写信邀功了,这会儿那封飞鸽传书大抵已经到了大汗的手中,大汗一定高兴的不得了,大汗一定命他把人给送到盛京去,可人都丢了,让他到哪儿去弄人呢?若惹得大汗失望恼怒了,那后果可不是他能承受得了的!

    和他一样烦躁的,还有青县的知县沈路明沈大人。

    身为一个小小的七品官儿,他一直在大晋和辽丹的夹缝中求生存。既不敢得罪大晋国未来皇帝的女人,也同样不敢得罪杀人不眨眼的辽丹人。

    那几个试图绑架穆采薇的辽丹人还关在大牢中,如烫手的山芋般,令他接也不是,丢也不是。

    若接了,帮着秦王审了这几个辽丹人,供出他们的幕后主使,秦王倒是高兴了,可他日后必会遭到辽丹人疯狂的报复,青县与辽丹比邻,辽丹人若想杀他,比杀一只鸡都容易,所以,他不敢;可若他偏帮着辽丹人,私自放了那几个人,又必会引起秦王的不满,秦王可是大晋国未来的皇帝,让他开罪未来的皇帝老子,他…。不敢啊…。

    因此,他像油锅上的蚂蚁一般团团的转着,不知该如何是好啊!

    “哎,真是红颜祸水啊!”

    纠结中,他捶着桌子抱怨道。若不是因为这女子,他又哪儿会有这么多的烦恼?

    ……*……*……

    天亮时,采薇出现在了京郊的庄子外一里地的地方,如今已是盛夏,庄户人起得都很早,她不敢骑着白毛虎走得太近,唯恐被别人看到。

    夏季的清晨,郊外的空气极好,清新的空气沁人心脾,绿油油的田野间,到处都是青草和绿叶的味道,乡间的小路上,早起的鸟儿“喳喳”的叫着,像是在唱歌,又像是在对她问好。

    一直忙于生计的奔波,她倒是鲜少有清晨在林中散步的经历,如今偶然感受一下,感觉倒是很妙。

    采薇在路上慢慢的走着,偶尔采几朵漂亮的野花,几株奇怪的野草,嘴里还轻轻的哼着前世唱过的小曲儿,悠哉悠哉。

    忽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急促如鼓,打破了清晨的静谧。片刻后,几匹骏马从晨曦中跑了出来,最前面那匹纯白色的骏马上,俊逸出尘、光华清湛的男子,穿着玄色金丝云纹广袖长袍,从晨曦中向她赶来。

    “南宫逸?”

    采薇瞪大了双眼,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厮怎么会在这里?她没有告诉他自己什么时候回来,他怎么会算到自己这个时候回来呢?而且,就算是算到了,他也应该是从京城的方向往庄子走,而不是从庄子往京城的方向去啊!

    怔愣间,南宫逸的马已经停在了她的面前。见到她,男人似乎也很意外,愣了一下后,便惊喜的伸出手来。

    “过来!”

    采薇懵懵登登的伸出手,男人握住她柔软白嫩的小手儿,一个用力,将她拉到了马背上,坐到了他的身前。

    “主子,皇后娘娘吩咐您早起去她宫里议事呢!”

    追风见主子又将马兜了回去,欲往庄子的方向走,急忙在马上拱手上前奏道。

    南宫逸淡声说:“你进宫去告诉母后,就说孤忽然有事,晚上再去见她!”

    “可是,主子……”

    没等追风说完,南宫逸已经一抖缰绳,坐下的骏马一扬蹄子,撒腿向猎场的方向跑去,将追风等人摔在了后面。

    “不许跟着……”

    京郊的皇家猎场,连绵起伏上百里,风景秀丽,山麓中,树木苍翠,清幽迷人,空气清新。

    晨曦初露,采薇和南宫逸已经共乘一骑置身在山峰间。

    望去,林中白云环绕,山涧瀑布,泉水淙淙、流水潺潺、鸟语花香、绿草茵茵。

    两个人的闯入,打破了森林中的静谧,所经之处,成片的鸟儿飞腾起来,几只正在吃草的野兔也惊得跳起来,从马蹄前仓皇逃窜出去。

    一直白毛野兔,似乎惊吓过度,逃窜时竟一头撞上了一棵大树,身子一翻倒在了草丛间,蹬了蹬腿儿,撅了撅屁股,半晌没能爬起来。

    采薇将这一幕收在眼中,一阵愕然,接着便抱着肚子笑倒在南宫逸的怀中,眼泪都流出来了,指着那兔子一径的问南宫逸,“你方才看到了没?哈哈哈,原来守株待兔的故事是真的啊,这天下竟真会有这么笨的兔子,自己往树桩上撞啊……”

    她说着,又是一阵大笑,初夏明媚的阳光从树荫间洒落,罩在她的脸上和身上。

    因为昨夜骑虎奔跑,为了防止兜风,她穿了一件紧身的骑马装,上头是一件窄袖银红色束腰短袄,下头套着同色的灯笼裤,裤腿儿束在鹿皮小靴儿中,外头是前头两幅的马面裙,腰间束着缀了珍珠的的丝绦带。

    她的头发没有梳髻,而是散着,在耳边两侧各拾一缕,拧着劲儿用一个玲珑镶钻的小花冠固定在了脑后。长长的秀发如瀑布一般,比珍珠都亮,在缎子都软。

    那花冠四周是镂空的菊花,翘起微卷的菊花花瓣儿间,垂下四条流苏来,每条流苏都是米粒大小的金珍珠,最下边缀着一颗龙眼大小的美乐珠。

    随着她的笑声,流苏摇曳生辉,映衬着她姣好侬丽的姿容,当真是艳光流溢,风流蕴籍盛颜丽姿,不可描述。南宫逸望去,眉梢眼角也带着浓浓的笑意,眸光落在采薇身上便窒息住了。

    她今天本就穿着紧身的骑马装,如今笑起来花枝乱颤的,胸前某处便愈发显了出来,摇曳舞动,令人口干舌燥,又想起那身骑马装下面的景色来。

    他是习武之人,耳聪目明,虽然每次跟她在一起亲热都是在暗夜之中,但是他依旧可以清晰的看到每一处旖旎的风景,并亲自见证了她生长发育的每过程。

    几天不见,她貌似又发育了一点儿,刚好是他一个手掌可以掌控的,想着,她的眼神炙热起来。

    采薇兀自笑了半天,没得到男人一点儿的回应,便抬起头看向了他,等她看到那魅惑的眸中射出狼一样的光时,马上停止了笑声,双手环胸一脸戒备的瞪着他:“你往哪儿看呢?”

    南宫逸温柔的说:“乖,昨天是不是吃了什么油腻的东西了,瞧,这儿都给油到了。”说着,顺理成章的伸手去擦,不,是摸!

    采薇的脸黑了,伸手就去拍那只假公济的爪子,“快松开,青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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