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岚见林总把这件事情扯大,脸色不禁微微一沉,知道因为刚才自己突然看到方青书,做事情有些失了分寸,暗地里得罪了不少人。
若换成以前夏岚肯定会后悔得要死,因为有句话说商道就是人道。意思是做生意要先学会做人。人做好了,关系融洽了,生意自然也就好做了。夏岚是商人,商人以和为贵,换成平时自是不愿意得罪人。更不要说一下子得罪这么多政商两界的上层人物。但今天她倒没多少后悔,因为这件事情涉及到方青书。
自从北京一别,方青书在夏岚心目中的地位就不断升高,直至成了她夏岚心中不可抗拒的主人,她的天。这种心理的变化,有一部分是夏岚自身随着修炼对方青书自然而然产生的敬畏孺慕,另外一部分则是方青书当初种在她灵魂深处的认主符种产生的影响。两者合一,在她心里落下了不可磨灭的服从烙印。也落下了方青书是永远不可战胜的烙印。正因为这样。在夏岚看来的罪那些人跟第一时间去迎接方青书相比起来,根本算不了什么。
男人嘛,为了女人争风吃醋无可厚非。但这位林总这样讲就有些用心不良。在夏岚脸色微沉的同时。方青书心里也有些不快。虽说他不是太想冒头,但也并非意味着他喜欢被人当众拿来贬低,更非意味着他就不敢在这种场合冒尖。就算这整今天底下。也没有他方青书不敢冒尖的场合。对于方青书而言,只要他高兴,他爱怎么做就怎么做,他爱出风头他就出风头!
方青书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林总。不待夏岚开口乙经不急不缓地说道:“既然知道自己只是个小小生意人。这里这么多大人物都没开口说话,你就不要出来丢人现眼了!”[
接着方青书把杯中的红酒一干而尽,然后往林总手中一塞,微笑道:“麻烦你帮我伞下杯子。”
说着方青书好像什么李情都没做过一样,面带微笑很有仲士风度地带着夏岚往大厅左边的舞池走去。
所有人都以为这个小年轻只是夏岚临时找的挡箭牌。为的是逃离他们的纠缠,心中除了对夏岚有些不满。对方青书当然也是羡慕得很,认为这小白脸真是走了狗屎运竟然会被夏岚这种又妖艳高贵,身家又高的女老总挑中,甚至龌龊一点的人。心理暗自揣摩夏岚是不是就是喜欢这种年轻小白脸类型的。只是谁也没料到,这个除了看起来格外斯文白净,再也没什么特别之处的年轻小白脸竟然敢当面嘲讽林总,更没想到还敢把他当服务生来使唤。
一时间众人大大震惊,心里第一感觉是这小白脸肯定是被夏岚给迷疯了,竟敢在这种场合要在美女面前逞英雄,第二感觉是林老总肯定要被气疯了,第三感觉当然是这小白脸要遭殃了!
不远处的宋鸿云一开始看到夏岚找上方青书,成熟而又性感的身子轻轻贴着方青书,心里自然是嫉妒得要命,再想起钱梦琪,差点整个人都要被逼疯了,两眼红通通,一脸铁青,吓得从他身边经过的女侍者以为宋鸿云吃坏了东西。还轻轻地问了句需不需要去医院,因为以前,也有人发生过食物过敏的事情。气得宋鸿云差点就要当场把那个女侍者给非礼了。
如今宋鸿云看到方青书把酒杯塞到林总的手中,虽然声音听不真切。但看林总那副像被当众戴了绿帽子一样的表情,还有周围人惊讶、一副看热闹。饶有兴趣的表情。宋鸿云不用猜也知道方青书这个被美色冲昏了头的地矿所小职工,干出了什么出格的鸟事。宋鸿云心里顿时乐欢了天,藏在金边眼镜后面的那对眼睛似乎兴奋得都能折射出光芒。
“哈哈,林正标,凯旋酒店集团的老总!扒子你竟然得罪了他,这次你百分百死定了!”
经营酒店的老总。一般情况而言黑白两道上都是有些背景的。这点宋鸿云知道,正饶有兴趣看林正标怎么收拾这位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年轻人的围观者们也知道。当然对于围观者们而言,真正想看的是夏岚会怎么应对这件事情。
果然,林正标被方青书气得暴跳如雷。脸色铁青,如果不是顾虑到今天是市长大人父亲的七十岁寿宴,恐怕他早就把手中的酒杯给狠狠摔,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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