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找两双,衣物吃食,其他都好办,但这鞋,萧岚哪儿还真没有小丫头的号。
金城的情况要比夏都好一些,一是因为破坏不算严重,二是领导们要转移的基地离这儿不远,并且他们愿意带着民众一起转移,并且全程有司令部军队护航,谁敢惹事捣乱,直接枪毙,当然也有极少的人不愿意跟部队一起离开,而是选择了留下,占山为王。
萧岚她俩进市区遇到的便是这些人,他们原来都是做惯了地痞流氓和混混的,有不少都是有案底的,他们不愿意被管制,觉得这整个城市都归他们是件多么有成就的事情。
所以白天他们就去收集被部队暂时遗留下的物资,晚上在相对安全的地方吃喝,每天到也滋润的很,比以前东躲西藏,小心翼翼,提心吊胆的日子舒服多了。
“呦,这居然还有小妞?她们居然没跟部队走。”其中一个年轻男的像发现新大陆一般的指向萧岚和秦岚两人怪叫道。
她们俩是在百货里被发现的,萧岚虽然知道有人过来,可她见小丫头在试鞋,便没有喊她躲开,因为如果有人不识相,她不介意在多杀几个人。
“她们是外来的。”领头的一个中年男人看了一眼秦岚那脱在一边磨破的鞋,和萧岚那没什么灰尘的鞋后,用肯定的语气说道。
“外来的?你们是哪儿来的?别的城市现在还好吗?真的都地震了吗?”这几个人没有劫财,也没有劫色的意思,到成了十万个为什么一直问个不停。
秦岚也是自来熟的人,看这几个不太像坏人便与他们聊了起来,只是聊到最后几人面色都不太好。
小丫头选完鞋,萧岚见他们真不算坏人,便有心的提醒了两句,“你们还是去跟部队汇合吧!现在真的很不太平,而且这市里死的人不少,随时会有瘟疫,也不安全。”
“你们能走到这儿,也是因为身体有了变化吧!唉,我还以为只有我自己如此呢,看来...”中年男人叹了口气,看了看身边的兄弟们又道:“兄弟们,其实我不走是有私心的,因为的我老娘跟不上,所以我要留下来陪她,但我不能继续耽误你们了。”
“大哥,你别这么说,你在哪儿,我们就在哪儿,你娘就是我们的娘。”最早说话的年轻男人,从小就是个孤儿,没人管,还是遇到大哥后他才感受到了情义是什么。
“大哥,不如咱们换着背娘吧!这市里的确不安全,瘟疫可不是吓唬人的。”但其中也有既不想放弃情义也不想放弃生命的。
“不用背,咱们开车走,我一直没说,我不光力气变大了,这眼神也好使了,能看到很远,我知道那条路没有问题,咱们开车走,一定能很快撵上大部队的。”中年男人好似下定了大决心一般的说道,可谁也没发现,在这大决心之下,他的眼中透出一丝很利的寒光。(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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