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丁堡很是安静。
虽然人多,却完全没有雾都的喧嚣,街道上人来人往,却仿佛能听到风的声音。城市的一端矗立着依山而建的古城堡,另一端则是有海鸟飞翔的一片碧蓝。
不列颠的城市都不大,一两天便能走完,初初对已然景点毫无兴趣,于是找了个新的娱乐方式:每天午后,在一座教堂前面的广场上喂鸽子。
广场两侧有长椅,她与顾泽坐在椅子上。
顾泽看书,她就拿着面包屑喂鸽子。
这里的鸽子不怕人,总昂着头在广场上悠闲散步,偶尔有不懂事的孩童跑去吓它们,结果总是会收到“愚蠢的人类”如此的眼神。
即便一句话都不说,初初也觉得很满足。
抛弃一切凡俗的冗杂,她终于体会到了古人所说的岁月静好。
临走的三天前,初初中午吃得有些多,为了消食,下午只好跟顾泽多走了几步,到达广场的时候已经临近傍晚,以往成群的鸽子也没剩几只,她颇有些意兴阑珊:“可惜了我的面包。”
“susan会很欣慰。”顾泽莞尔。
他说的是他们居住的小旅馆的主人,为人和善友好,每次见到初初都会说她实在太瘦,故而早晨段早餐的时候,总会多给初初一片面包。不过她不曾想到的是,面包都被初初藏起来喂了鸽子。
初初看着洒着夕阳光辉的教堂,挽着顾泽的胳膊道:“那我们去书店坐坐好了。”
两人正要走,一管温和悦耳的嗓音响起,那语气里还带着些许不可思议与好奇:“顾泽?”
他们一同转过头,看到不远处立着一个长相清秀、长发及肩的女生。因为城市中风大,她黑色的风衣下摆随风摆动,露出穿着牛仔裤的修长双腿。
初初的第一反应是:粉丝?
毕竟在国外的华人很多,认识顾泽的也不少,在雾都的时候,他们就曾被粉丝认出过,之后不外是合影签名什么的。于是初初轻声同顾泽道:“啊影帝,你的粉丝又来了。”
让她没想到的是,一向对其他女生高冷漠然的顾泽在看到对方后,露出了些许惊讶的表情,然后走上前,跟那女生伸出了手,说:“好久不见,梓夜。”
大概就是那一瞬间,初初突然感到,那个每天在广场上吹风笛的艺人其实长得没有她之前觉得那样帅,而他吹出来的风笛声仔细听起来,似乎也有些悲怆凄然的感觉。
但这样的感觉到底也只持续了一瞬,下一刻,初初笑容灿烂地走到顾泽旁边,大方地问他:“朋友吗?”
顾泽点了点头,没有丝毫不自然,与她介绍:“高中时就认识地一位老友了,周梓夜。”
初初一把握住女生的手,笑得从容淡定:“你好,我叫沈初初。”
周梓夜生得清秀,是典型的中国美人,衣着是典型的英伦风,看起来颇有几分文艺气息,即便长发被风吹的有些凌乱,整个人仍旧显得安静平和,看起来气质斐然。
她同初初握手,笑容有些许勉强:“你好,初次见面。”
初初面色不变,内心却无奈道:怎么是初次呢,当然不是初次了。
周梓夜与沈初初或许是初次见面,但与原本的她——沈卿,却是高中的同班同学,虽然因为活动的圈子不同,没能成为好朋友,但两人在平日里也算友善,属于见了面一定会点头致意或者打个招呼的关系。
在高二的时候,她们还曾因为座位变动坐过一段时间的前后桌。
这些初初都记得分明。
只是她不明白,周梓夜如何能成为顾泽的旧友。
思索间,周梓夜已经松开她的手,转而问顾泽:“你来不列颠,怎么不跟我说一声?来了爱丁堡,为什么也不曾联系我?”
顾泽微笑着解释:“我听子城说你很忙。”
女生有点无奈:“再忙也能招待一下朋友,你这样说,实在太看不起我。”
顾泽道:“初初对于旅游总是兴之所至,若是你招待,总要跟着她跑,太累。”
他的本意是因为迁就初初,不愿意让外人劳累,但这话听在初初耳朵里就不是那么回事,她挑眉:“我有那么任性?”
顾泽思考了一下:“有,不过没关系。”
初初虽与顾泽说话,眼神却放在对面的周梓夜身上,顾泽此话一出,她看到对方的脸色明显白了白。
原本她想说的话便咽了下去。
半晌,周梓夜又问:“这次是跟……女朋友一起来玩?——我听子城说你一直很忙,没想到还有时间旅游。”
顾泽神色温和:“时间总是有的,以前是我不爱出来,这次是陪她,她工作也忙,平时总呆在家里,对身体不好。”
周梓夜笑笑:“那看起来真的是女朋友了,我刚才还不敢乱猜,你们什么时候在一起的?”
顾泽:“不久前。”
初初看到周梓夜脸色又白了些。
心里却觉得更加奇怪:这妹子身为顾泽的旧友,也时常从其他朋友那听说顾泽的消息,怎么看起来却一点不知道沈初初存在的样子?
这剧情有点奇怪啊?<!--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