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始作俑者的人早已戴着斗笠远去,来到朝歌城中最有权势的太师府邸外。
她远远瞧着已经能够看出在很多地方藏了不少暗哨,只有有谁敢冒然闯进太师的府邸,必当遭到致命的攻击。
那白发的太监从正门从容的走出,太师亲自相送,有仆从急急匆匆赶来,附在太师耳边轻语,太师面容大怒,与白发太监又说了几句立刻带着兵马离府。
白发的太监独自走在太师府邸外,微微的咳嗽着走进了一条昏暗的小巷。
“阁下隐匿的功夫真是不错,可杂家习武这么多年,杀死的人没有百万,也有数千,武者的直觉最为厉害,何必躲躲藏藏。你能杀死荆家二位高手,光是这份能耐就很不错,杂家十分好奇,究竟是谁有这样的本事,就算是杂家出手,也不可能一剑解决掉豹家公子的同时,还有能力同时解决掉另外两位修巫高手。”周太监止步,回过身。
身后巷口走来的是个带着斗笠的青年,他的手白皙柔软,像女子的手,更不像是剑客的手。
周太监微微眯起眼睛,许久才道:“原来是易容术,看来阁下不认为自己能够胜得了杂家,尚未出手气势已弱,高手对决,这是胜负定局。”
“周大管事功夫了得,我自然是知道的,故而大管事才有这样的胆量。想来在酒楼喝酒时,你便想好了这所有,孤身来太师的府邸不过是想要骗我现身罢了。”剑客回道。
周太监大笑道:“你猜得不错,只是杂家从来认为,只有傻瓜才会逞能,既然想要除掉阁下,杂家怎么能够孤身冒险,必要有十足的把握。”话音落,小巷的墙头有无数无数黑衣人起身,一缕佩剑,眼睛冰冷残忍,是杀手的眼睛,是猛兽的眼睛,眼见过太多的死亡,眼里只有猎物与非猎物的区分。
戴着斗笠的青年白皙的手移向了剑柄,黑衣的杀手同样。
“周大管事认为的,我同样认同,只有傻瓜才会逞能,既然为了除掉阁下,我又怎么能够孤身冒险。”易容的剑客笑着回道,她的剑已经出鞘,黑衣剑客蜂拥向他。有风从远方吹来,形成一个人的身影,来者同样戴着斗笠佩剑,斗笠下妖媚脸。
她疾步快行,剑出鞘,附近的黑衣剑客尚未离近,脖颈前绽开了一道血线。她的速度快如疾风雷电,周太监惊恐的回过身,腰带上抽出的软剑尚未刺出,对方的剑宛如一道风划断他的喉咙。
她的剑归鞘,回身侧看陷入群杀中的斗笠剑客,“不想别后这么多年,再见仍为猎命红尘中。”说罢化风离去。
“可你独活百年,怎么能够明白他的痛苦,纵然再见,这次胜的是我。”斗笠剑客喃语,从容出剑,最后一声惨叫愕然而止,她用鞋底抹去剑上的血,收剑入鞘。满地狼藉,全是倒在血泊中的尸体,善于易容的人也会善于处理尸体。
她来至周太监的尸体旁,平静道:“机关算尽太聪明,到头来不过是为他人嫁衣,你若忠君我倒还有几分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