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必须强大的让人畏惧才能得到尊重,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哼!管好自己的嘴巴,否则我会让它永远闭上!”赛特心领神会,“首领,我们表现的怎么样?”“很好,以后就这么做!”
洛克的能力超出了莱维的想象,他不仅把货物分的井井有条,还把不用的卖了好价钱,所有的马都被检查了一遍而且换上了新的马蹄铁。
“团长,还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洛克还是那么谦卑的样子。“洛克,你做的很好,”莱维非常满意,“你不需要战斗,只要打理好后勤就可以,不过你还是需要一定的自卫能力,无论是武器还是装备随你使用,不需要向我打招呼。”
“莱维!我们什么时候出发?”沃尔已经换上了一身新装备,菲尔兹威战斧,皇家侍卫盾、菲尔兹威近卫铠、铁护腿、臂铠、凡斯凯瑞军阀盔,牵着一匹孔宁加战马。
“不错吗,沃尔,你是一名天生的枪骑兵,不能没有这个,”莱维把自己的加长骑士枪递了过去,“头儿,你的武器给我了,你用什么?”“我可以先用斧子和标枪。”“感谢的话我就不说了。”沃尔没有客气,没有骑枪他很难发挥出自己的战斗力。莱维轻捶了沃尔一拳,“我们这就走,先去阿芬多尔。”
洛克把驮马都套上了大篷车,铠甲、武器、食物整齐的放在了车上,再盖上车篷,既能防止风吹雨淋,又能防止别人窥视车上的物资,他还把一辆比较小的篷车里装满了箭矢,这让迪耶夫很满意,这回自己有足够的箭使用,最令人惊奇的是,洛克不知用了什么方法,驮马和战马都跟着洛克一起走,根本不用别人驱赶。莱维和其他人对视了一下,所有人的眼神中都出现了一个字:值!
阿芬多尔是萨里昂领主布伦努斯公爵的领地,虽然不如萨里昂城繁华,但是它的城防在萨里昂是最坚固的,云梯无法搭上高大的城墙,即便是用攻城塔也很勉强,百余年来无数瑞文斯顿和菲尔兹威的精锐军团折戟在阿芬多尔城下,而近几十年来敌人就从来没有接近过她的城墙,她现在拥有一位无比强大的主人——布伦努斯公爵。
布伦努斯公爵十五岁就成为狮骑士,十八岁就成为骑士长,二十五岁继承父亲的爵位和阿芬多尔时就已经成为了支团长,麾下超过200名狮骑士,还有大量的萨里昂骑士和狮扈从,在平原上几乎就是无敌的存在。
布伦努斯虽然性情暴躁,脾气极坏,但是很重感情,只要是和他有点交情的领主都得到过他的帮助。最令人诧异的是,布伦努斯公爵没有立自己儿子马尔伯特男爵作为继承人,而是立了自己的侄子莫里斯做了继承人。用他的话说,马尔伯特很优秀,但莫里斯更加优秀,萨里昂需要莫里斯做未来的公爵。
一路上,大家轮番不停地告诉莱维,否则他连阿芬多尔在哪个方向都不知道,“你们知道的真多。”“不,指挥官,是你知道的太少了。”迪耶夫指着远处,“看!阿芬多尔到了!”
阿芬多尔除了高大的城墙其他和瑞文斯顿差不多人口很密集也比较繁华。“大家先去酒馆,我和洛克去市场看看。”有了洛克买东西至少不会吃亏,莱维转了两圈发现没有什么可以买的,“洛克,你随便吧。”
“首领!”赛特一瘸一拐的跑了过来:“快去酒馆,打起来了。”“到底怎么回事?”“边走边说!”
原来进了酒馆后大家刚刚坐下,一个酒鬼就冲了过来一边打一边嚷嚷杀光海贼,结果三下五除二就把赛特和几个海贼打的满地爬,格兰德、沃尔、迪耶夫三个人才勉强抵挡住。
进了酒馆后,到处都是破碎的碗碟,酒菜洒了满地,几名海贼鼻青脸肿的躺在地上,格兰德、沃尔和迪耶夫坐在凳子上喘着粗气,达加站在一旁抱着肩膀,一个穿着板甲的酒鬼旁若无人在柜台那里喝酒,柜台上放着一把潘德大剑和没有见过的黑色连弩。
“是这样的,”达加解释说,“那个人的亲人被海寇杀了,然后赛特他们很倒霉,我们上去解释一下,格兰德他们三个又和他比试了一下,现在没事了。”那个酒鬼应该很厉害,但是达加没有动手,估计是赛特他们可能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莱维拍拍达加的肩膀走了过去。“我是他们的头,有没有兴趣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