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伯利警官来访的当天晚上,王诩就提着那“绿灯侠”提灯出了门,嘴里还在抱怨着:“送死我来……泡妞你去……”当然这也是无济于事的……
他懒得叫马车,干脆独自一人走进一条小巷,在两边的墙壁上来回踏了几步,飞到了楼顶之上。本以为跳得高一点,能呼吸点儿新鲜空气,可王诩来到屋顶后却发现,这里的浓雾比下面更加粘稠,他的脸和衣服很快就变得湿漉漉的。
向前迈开一步,奋力弹起,王诩一跃就跳过了好几排建筑,落在极远处的一幢房子上,他回头看着自己起跳的地方,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似乎对自身体术的进步很是满意。
超级英雄们总爱在大都市的上空蹦来蹦去,所以王诩也乐此不疲,仅仅花了十几分钟,他便到达了目的地。
他站在了圣彼得联合大教堂的屋顶之上,仰望着远处的大本钟,就在那钟楼里,正躲藏着一个恶魔,虽然王诩以前从未和这种东西战斗过,但他还是对自己有一定自信的,至少从灵识上判断,这家伙并不能算太强大。
王诩深呼吸了两次,忽然猛然睁开双眼,伴随嘭的一声闷响,著名的西敏寺屋顶上留下了两个深深的脚印,而王诩的身影也在瞬间消失。
半空中,一道并不算明亮的绿色光华掠过,就像逆飞的流星,由下而上运动。短短的一秒,王诩就跳上了高达97米的钟楼顶端,从钟盘上方的窗户进入了钟楼内。
大本钟内部一片漆黑,只有王诩手上扎眼的绿色提灯是唯一的光源,不过通过灵视,王诩很轻易地就看见了此次任务的目标。
“那位……嗯……小姑娘,我已经发现你了,不必再躲躲藏藏的了。”
梅格冷笑起来:“哼……真是可笑,你那附着古怪能量的提灯早就暴露了自己的位置,我如果要躲开你,何必还待在这里?十分钟前我就可以离开了。”
王诩也学着她冷笑:“杂鱼,按照你这意思,是在这儿等着我呢是?看来你对敌人实力明显估计不足啊。”
梅格的态度依然嚣张:“我以前也曾经听说过,在遥远的东方,有着比我们这边的猎手强悍许多的‘狩鬼者’,你们虽然也是凡人,但可以通过修行达到非人的境界……从你今天可以找到我的藏身处看来,你确实有些人类不具有的超能力,不过,你要是认为,凭一些小把戏就能战胜恶魔,那才是真正的‘对敌人实力估计不足’。”
王诩颇有些不耐烦地道:“好了,这种无谓的挑衅到此为止,开打以前我只问你一个问题,你是这座城市里仅存的唯一低阶恶魔,因此几天前的晚上附身于流浪汉约翰的一定就是你,告诉我,他现在在哪儿?”
梅格笑道:“约翰?哦,你是说那具皮囊吗?我借了他的身体,办了些事,现在他已经没用了,你认为我会知道一件被丢弃的垃圾现在在哪儿吗?”
“这么说来,他已经死了……”
“哈哈哈!可笑的东方人,你那是什么表情,为什么要表现出愤怒呢?难道你和约翰是老朋友吗?”
“不,我从没见过他。”王诩把提灯放到地上:“我的愤怒,仅仅是对你不爽而已……垃圾?呵呵……此刻我的面前,不正有一堆令人作呕的在散发着恶臭吗?”
这一句话刚出口,王诩就如子弹飞出枪膛般冲上前去,周遭的空气开始升温,一股腥甜的味道弥散开来,那是鲜血的芬芳。
梅格此刻使用的身体是一个十多岁的小女孩儿,她站在靠墙的地方,漆黑的眸子中,映出王诩的拳头朝她迎面而来。但这突如其来的强袭并没有使梅格表现出惊慌,她的嘴角,反而是露出了更加狰狞的冷笑。
只见她不紧不慢地抬起手,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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