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恭喜宿主打卡成功,奖励宿主阿玛尼红色挚爱唇膏制作精要。”
一股不算大的信息传入李昀大脑,他很快接收了。
这是一些药材配合鲜花制作唇膏的方法,唇膏也就是口红。
这个年代自然是没有的口红的,不过关于女子的审美,千百年来都没有变。
后世有各种各样的口红颜色,这个年代受限于技术原因,没办法制作口红,不过有胭脂。
这些胭脂也是可以有不同的颜色。
至于穷一些的,直接打湿红纸,然后印在嘴唇上。
胭脂在古代既可以用在脸部,也可以用在嘴唇上。
其实用起来也方便,后世之所以被淘汰,最大的原因是胭脂不如口红亮眼。
这里的“亮眼”并不是说颜色不够,而是说光亮度不够。
后世的口红涂在嘴唇上后,会有一种“冰凌冰凌”的感觉。
而胭脂没有这样的作用,它就是颜色的加深,并没有在亮度上有提升。
李昀明白了胭脂与口红的区别,立即明白自己又有一条赚钱的路子。
他打算找时间研制一番,看看能不能制作出非常闪亮好看的口红。
一个时辰后,李昀来到了宋国公府,随后接上了萧媚。
今日的萧媚状态并不是很好,她脸色有些苍白,嘴唇发紫,双眼也有些无神,因为穿着一身男装,看起来像是个病书生。
李昀握住萧媚的手,“你怎么啦?”
萧媚苍白的脸多了一丝红润,她咳了两声,随后缓缓说道:“我昨晚染了风寒,你莫要拉我的手。”
她顿了一下,“你见到我了,那我就回去了。”
李昀摇摇头,拉住萧媚的手,笑道:“染了风寒,那就更要运动运动,是一身汗就好了。”
“哪有这样的事?”
“是真的,我会害你吗?走吧,我带你去骑马,不……骑马太危险了,我带你去爬山。”
萧媚有些迟疑,“你……还是不去了,我会把病传给你,那就不好了。”
李昀拍了拍胸口,“我如此强壮,怎么会被你传染,你不用担心。”
他随后一把将萧媚拉进怀里,“本帅哥给你一点温度。”
萧媚虽然是“老姑娘”,但她哪里遇到过这样的场面,白了眼李昀,随后便瘫软在李昀怀里。
李昀哈哈一笑,抱的更紧。
一行人随后出了长安城,来到了城东的一处名为罗洪山的大山前,这罗洪山山顶还有几座道观,有从山底到山顶的十字路,最适合爬山锻炼了。
当然这个年代没有人会有李昀这样的想法,有些路人,他们也是为了上山拜神。
李昀拉着萧媚的手,“走吧,一起去上山求个签如何?”
因为萧媚身着男装,加上她身材高挑,所以与李昀站在一起,看起来就像是两名男子手拉着手。
一些路人见了,纷纷侧目。
萧媚苍白的脸再次红了起来,“这么多人看着呢?”
“莫要理会他们,他们不过是羡慕你拉着一个大帅哥而已。”
萧媚忍不住笑了,随后任由李昀拉着手。
她此时女扮男装,也不怕别人会看破她是萧家孙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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