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来到几公里开外的镇上,任平生顺手买了几件衣服,正好来的时候也没多带。
这是一座古色古香的镇子,在南市,这样大大小小的古镇不少,一到旅游的季节,也是游客满满。
遵循着哪里有人哪里就有生意的道理,古镇上开起了大大小小的商铺,商铺养育了镇子,而古镇的古色香又给了商铺增添一层风色。
任平生和小何在古镇上逛了一下午,这个下午,小何一边给任平生介绍古镇的美食与历史,作为回报,任平生请他吃这些美食,妥妥的双赢。
第二天早晨,马场的员工食堂里出现了个奇怪的人。
这人身高五尺,一件棕色条纹衬衫里面只穿了白背心。一条黑色的阔腿运动裤下蹬着一双特显气场的深褐色靴子。
在场的人除了小何看那双靴子有点眼熟之外,都是诧异至极。只见这人拿着马场员工的饭卡打了碗米线,径直走向门口处的一张桌子。旋即在面向所有人一向坐下,一口一口地扒拉着米线,还不停咂嘴。
这时所有人才能细细端详着此人的容貌,此人长相普通,但是五官特别的规整,浓浓的剑眉下两颗杏仁大的眼睛,鼻子从眉眼处便开始一路延伸一如高山似的矗立在黄金比例间,高山下是两瓣宽厚适中的朱唇,下颚骨坚韧的线条感被上天切割得恰到好处,煞是耐看。
第一眼,直觉上天给这个人的很普通,平平无奇,放进人堆里就能找不到。但多看几眼后,他脸上的每一根线条,每一点突起凹下都是恰到好处,不免会让人感到些许自嘲,生出几分:分明那才是上天精心雕琢的画,你我皆是赝品的感觉。
对于这么一个长相精致的人,谁又会轻易生得出为难的心思,不得不说颜值的确是上天赐予一个人的无上馈赠。
但,好看归好看,马场员工食堂内出现了这么一个生人,还是要向场主问询一下的,小何拨通了场主的电话。
也没听说过马场有其他的新员工入职,而且还是一个小伙子,除了昨天有个叫任平生的老师傅。
不多时,马场主带着两名安保人员走来,一打眼,小伙子不帅,但衣着还是干干净净的,不由放松了几分警惕。
“小伙子,我是这个马场的场主,虽然不知道你的员工饭卡是怎么来的,但还是希望你能归还给我们,这顿早饭权当是马场请你的。”马场主好言相劝,先行一礼。
任平生从米粉里抬起头,一脸的无奈。
有这么大差别吗?
呸!该死的胡子,差别当然大了!
想到此处,旋即表明身份,
“我是任平生。”任平生真切地看着马场主等人。
这样我就能好好吃个早饭了吧?
但,事总会与愿违的。
“是是是,我知道你是在什么地方捡了任师傅的饭卡,我已经说过不追究这件事了,”马场主有些不耐烦,这个年轻人长得是和善,但不太识相“即使你再拿着那张饭卡也没用,我可以直接注销掉,只是想免去这些麻烦,让大家有个好结果罢了。”
“我真是任平生啊老板...”任平生哭笑不得,脑中急速飞转着想着怎么证明自己就是任平生本人。
马场主无奈的摇摇头,还在装。
只得摆摆手,示意两名安保把他请出去。
两名安保是南市本地人人,不会很高,但非常壮硕。见得场主示意,便大步流星,两步便跨到了任平生身后,一左一右架起了任平生,便要把他请出去。
任平生登时有些气极:“老板,昨天我说过我是当过兵的!”这句话虽然是在表明身份,但不免已经有些气急败坏的意味。
就在马场主思索着好像的确是有这么回事的时候,任平生一把推开左侧壮硕的保安,轻轻一躬身,右侧架住他的保安顿时便没了支点,就在这一瞬,任平生右手一拉,让右侧这位彻底乱了形。
右掌如鞭,像抽陀螺一样,将保安翻了个面;左手也并无闲暇,一捞,一把将这名保安的两手腕抓住。
当真就是三下五除二,被推开的保安刚要回头,便看到了这一幕:
任平生左手就像一个钳子似的咬住自己搭档的手腕,竟是挣脱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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