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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姓白名晓,是个不折不扣的浪荡公子哥。离开了家四年零五个月,我终于又回来了。在国外,我没有听从父母的话学习工商管理,而是跑去学了复杂的心理学,不过我最终还是获得了学位。
在国外,我养成了许多不好的习惯,却戒掉了在窗台上插花的习惯。回到祖国,我并没有马上联系父母,而是选择了一个陌生的城市生活。我不想在父母的庇护下成长,更不想像父亲那样,从事商业,整天尔虞我诈。
社会就是这么复杂难懂,在一个月里,我处处碰壁,没有找到一份工作。上午,我又到一家公司应聘,那经理看了我的学位,便直接将我撵出门了。经理内心挣扎,却是很想用我,但他担心我抢了他的职位,我出了公司,摊手苦笑,心里嘲笑道:“小爷我若是想做高层,只需回去说一声,还真当小爷很喜欢你这公司一样。”
生活便是如此,不管前一秒遇到什么,后一秒必须得开心度过,结果还是白忙活了一天。到了夜晚,我从酒店柜子里拿出一瓶上等拉图酒,倒上一杯,走到窗户上,看着灯火辉煌的城市,慢慢品尝酒杯里的酒。一直以来,不管是开心还是烦心,我都喜欢这么做。
我不甘心就这么投降,所以就继续我的找工作旅途,最终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我终于找到了一份工作,在一家灵异刊物社做编辑。
刊物社很小,经理却很和善,我找了工作,经理给了我两天的休息时间。正好,我也希望有两天时间来缓和自己。
十二月三十一日,已是寒冬,天非常的冷,十八层的楼房,若你敢开窗户透气,必会让你直打哆嗦。而今天,我不打算出门,我想看看城市白日里的萧条。
我倒了满满的一杯酒,打开电视,来到窗户前俯瞰城市。电视里在播报一天的新闻趣事,听着听着,我会是不是发笑。
昨日网络作家离奇死亡,凶手及其凶残,在其身上割了数千刀。我听了这条报道,心里有些反感,正是社会在进步,人却在返祖。
一月一号,我顺利上班,同事们都虚寒问暖,很和谐。可是这种和谐与平静只过了四天,四天过后,也就是一月五号,天色灰暗,寒冷的冬让人穿上了厚厚的棉袄。
我刚进办公室,便被老大拦了下来。老大是个和气的人,已经五十岁了,两鬓有些斑白,戴一副黑色边框的老花镜。他拍了拍我的肩膀,道:“小白,你的活来了,在桌子上,一个小时将它整理出来,我相信你能完成任务。”
我来到自己的作业桌,上面摆放着一个信封,信封很薄。我将信封拆开来看,里面有一封信和一个U盘,一块绿色水晶石头。
我打开信,其上写有:社会复杂多变,总是透着不通的追求,一篇简短的恐怖小说,有人将它描写得玄玄乎乎,有人将它阴森血淋,却没有真实可言。这是我的作品,我相信它是世界上最真实的。谁第一眼看见,我希望他能用笔记录下来,并标注我的名字,因为那一刻,我已经死了。
血泪红衣。
信件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我将U盘插在电脑上,打开文件。
一个身穿红衣的女子右手拿着一把水果刀,她将桌上的一杯液体喝下,之后将杯子摔在地上。
她软坐在地上,一刀刺进自己的左臂,往下拉出长长的一条,顿时鲜血直冒。她觉得自己玩得并不尽兴,又割下一块肉,带着血的白骨流露在眼前。
她放下刀子,用手去抚摸绽开的肉,又突然用力,将筋骨取下。
她玩够了左手,又拿起刀子,将自己的双脚斩落下来。过了许久,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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