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工业狂潮第三百四十八章莱纳崛起被艾德蒙撞破了那啥,俩人迅速分开,陈佳宁像受惊的狐狸慌张地起身,匆匆返回自己的卧室。
陈立东也坐起来,去拿茶几上的水杯。
艾德蒙是被他召唤进来的,不用这样的手段,他担心自己会沦陷。
一夜无话,第二天艾德蒙跟陈立东说:“陈佳宁回燕京了,她让我告诉你,她去银监会跑办余额宝的事情。”
陈立东点了点头,然后长出一口气走出别墅,忽然发现有两只燕子飞来飞去,到八九了吗?燕子已经回来了?下意识念出两句诗:燕来巢我屋,我屋非高大......后边的记不起来了,呵呵。
上午王嘉琪过来,汇报与华南商报诉讼的进展。
“抹黑他人”犯法吗?依据相关法律,恶意辱骂诋毁别人构成侮辱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但是一般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只构成民事侵权责任,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华南商报的态度是:我们承认报道失实,也愿意发文对这王翠萍的问题进行纠正,但不认为对东华和陈立东构成侮辱罪,那些怼人的话是王翠萍说的,报道只是描述了王翠萍的话而已。
关于赵伟花钱买消息的问题,华南商报认为那6000元是对王翠萍的救济,而且是赵伟自己的行为,跟报社扯不上关系。
而且华南商报对滨海县有关部门拘留赵伟的做法很不满意,已经提出行政复议,并准备起诉有关部门执法犯法的行为。
陈立东听完后,问王嘉琪:“看来从法律上还拿捏不了对方,你有什么办法没有?”
王嘉琪摇了摇头说:“听办这个案子的同事说,华南商报向某些问题企业收取了大额广告费,等同于敲诈勒索,可以从这些方面下手。
哦.....我们法务部有自己的职责,如果在经济上对华南商报开展封锁,请您安排别人操作。”
陈立东哈哈大笑:“你啊,真是个明白人。这样,你别在这个案子里陷着,安排新人继续跟对方打官司,总之小辫子要揪住不放,跟咱们碰瓷的就要不依不饶。
另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是关于互联网信息的。
我们东华算是最早办网站的,东华网侧重于专业,但它的论坛里经常杂七杂八的出现不正常的言论。
现在又开设了围脖网,网友们违规言论和视频会更加层出不穷。
我认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涉政、涉黄、涉黑的问题必须及时纠正,否则我们也得被人揪辫子。
所以由你负责,专门组建我们东华的互联网信息法律事务组,一方面帮助东华网和围脖网的编辑人员审核把关,提出法律建议;另一方面还要帮李思远应对网络舆情带来的法律诉讼,这种诉讼肯定会有,你要提早作出应对。
第三方面就是组织专业人员研究与互联网有关的法制建设,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由我们倡导互联网的新风正气。”
王嘉琪频频点头,把陈立东的交待记下来。
他属于东华的年轻派,科班出身、硕士学历,并正在读法学博士。
他跟陈丽英、李思远同期执掌集团的一个部门,但王嘉琪认为那俩人只是走了狗屎运,有些才不配位。
但他对陈立东这个师范毕业生却非常敬畏,在见识过陈立东的一些手段后,对菩萨心肠、金刚手段有了更深的理解。
王嘉琪有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信仰,也懂得法律不是万能的。比如,华南商报就在以“法无禁止”的名义胡作非为,他们给自己戴上无冕之王的光环,在曝光一些典型、拿到社会风评的尚方宝剑后,开始对一些企业吃拿卡要,那些企业只能息事宁人,掏出大笔广告费来买平安。
基于此,王嘉琪向陈立东提了“经济上对华南商报开展封锁”的建议,陈立东也早就有这个想法,王嘉琪的建议让他下了收拾华南商报的决心。
王嘉琪离开后,陈立东先是打电话跟张承民聊了聊,又拨通了孙旭友的电话,让孙旭友向华南商报的主要广告客户吹风:如果继续跟华南商报合作的话,可能影响与东华的业务。
华南商报主要客户是家电商、电子产品商,东华是家电用金属板材的主要生产商,也是线路板的主要代工商,在这两个行业占据强势地位。
不听东华的话,继续在华南商报做广告的,就等着东华断供吧。
东华的产品,质量和价格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被东华断供,选择用其它产品肯定会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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