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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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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喜酒前两日又专门给曾家送来了两万。

    曾父曾母平时是俭省的人,但为了很体面地嫁女,也用这些钱准备了彩电、空调、冰箱、棉被等一大批嫁妆,成为本村至今嫁女最排场、最风光的一户人。不过净余钱还有不少。

    曾小丽从发廊回到家,已有一些亲友来了,然后来得更多。虽然曾小丽换上红衣裙后大多呆在自己的闺房里,他们也先后走进来,这个说:“你原来就生得靓,这次一穿起红衣裳来,更是锦上添花了!”那个说:“像你生得这么靓的妹子,如果不是罗顺初那样有钱的人,哪个去嫁给他!”

    曾小丽对这些亲友的话儿,要么缄默不言,要么矜持撇嘴,全不以为意。她心里焦躁的是,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得到机会逃走……

    来喝喜酒的亲友都给曾家带来了馈赠的礼品,有的家里富裕一些又比较大方一些的,送来的东西如消毒柜、微波炉等是挺值钱的。

    曾抒铭心情很宽畅,老是乐呵呵的,老早就穿起紧巴巴的西装,戴起不伦不类的礼帽,在客厅里走进走出,给亲友们递烟斟茶,洗水果削梨。

    曾学军人瘦瘦的,不爱动,老坐在靠边上的沙发上看电视。曾学兵长得很高大、魁梧,做家务做其他事情懒,但亲友们来了叫他去跑腿买饮料、买烟他却很勤快。有一次由于走得太性急,他撞了老父一下,结果曾抒铭骂他道:“你就像个愣头青一样,路也不看,做起事来莽头莽脑。”

    他也毫不示弱,回击一句:“你是个昏头昏脑的老鬼,该做的事情不做,不该做的事情却做,尽站在我面前挡路!”

    他们的话儿引得亲友们一阵哄笑。

    曾小丽从母亲的嘴里知道,罗顺初家十点钟就会开婚车来迎娶,派了利市红包便接她走。她要先在罗家与罗家的近亲相见,十一点半钟时就去大鸟饭店迎宾,十二点钟整时喜宴开始。

    这样的程式曾小丽以前给同学请去做伴娘时早已了然于胸,她对此不会关心,她所关心的是婚礼的过场不要节外生枝,叫她婚礼当中找不到机会脱逃。

    等待的时候是烦人的,特别是曾小丽现在这种心情的人。虽然她从一开始就把自己当成了客串一回节目,尽力去表现一下,亲友们在客厅里唧唧喳喳说话当中提起她跟唐鲁立谈恋爱很傻,她也克制着,她却总觉得自己疲惫、劳乏,不时要闭上眼睛假寐一下。最糟糕的是,她穿着高跟鞋和袜子的脚板老是痒,叫她时不时要脱下来挠一挠。

    ……………………

    站在大鸟饭店门口对每一个来喝喜酒的宾客都笑脸相迎,决不能有半点简慢,曾小丽穿着新婚时穿的红衣红裙,觉得自己演戏的水平挺到家,一点儿破绽也没有。

    这个时刻罗顺初一定觉得他是这个世上最幸福的男人,他穿着笔挺的西装、打着漂亮的领带,和曾小丽、伴郎伴娘等一起并排站在台阶之上的大门边,每来一个宾客都乐陶陶的,眼睛里流溢出难以压抑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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