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已,像是得到了什么稀世珍宝般高兴。
“哎呦,这张总可不是一般人呐,这侄子更是一表人才。”女人夸赞道。
“还行还行。”阿甘谦虚的说道。心想这有关系就是不一样,不但好办事,还能被奉承。
酒足饭饱,阿凡跟夫妻二人客气一番后回到了自己的摊上。
借着灯光望着眼前五颜六色的鞋,阿甘内心斗志昂扬,心想原来赚钱这么容易,这一下午赚的钱比自己以前一个月的工资都多,他很庆幸自己能来省城,也很感激梦娜、小丽、还有奎叔。
要么说,现在的社会只要上面有人拽你一把,猪都能飞。因为大部分的客流量都是从外省过来进庙烧香的,交通法规定开车不能穿拖鞋,再加上天也热,阿甘的鞋摊对这帮人来说简直就是沙漠中的一口井,而且位置还正好在药王庙唯一的进出口,这买卖还真是歪打正着的让俩人给赶上了。
卖鞋也是个略微繁琐的活,需要合脚才能最舒适,俩人进的都是处理的断码货,人一多起来,俩人忙的晕头转向。
第一天俩人一直干到晚上九点多,一数钱,七千五百多。阿甘抱着钱箱心中那叫一个美,心想这要是干个一年半载的,不得发财了,未来真是前途无量啊!
第二天,五千二百多。
第三天,四千七百多。
第四天的时候帆布鞋没有卖掉几双,但拖鞋跟高跟鞋缺货了。正好也赶上梦娜今天休班,大早上就跟小丽一起过来帮忙看摊,阿甘去补货。
到了商场阿甘直奔拖鞋店去了,老板看到阿甘的瞬间傻了眼,以为这小子是来找他退货的,要不是因为阿甘大老远就跟他招手,他这会估计已经躲了起来。
跟老板表达了来意后,老板眼睛瞪的跟灯泡一样。
“小伙子,你这是跑哪里摆摊去了,卖这么快?
“药王庙门口啊!多亏了老板的好产品啊!这不我又来进货来了吗!”
庙会这茬老板倒是知道,但是听说阿甘的摊直接摆到了庙门口,老板默默竖起了大拇指,心里默念(牛逼)。
“这样吧小伙子,既然你生意这么好,我这外边处理的鞋也不多了,你也别挑,咱估堆给价吧!这些鞋加起来怎么也得有一千双,你这样,一万元,你全拿走,怎么样?很划算吧!怎么卖怎么赚。”
“行”,见老板爽快,阿甘考都没考虑就应了下来。
再去进了点高跟鞋后,拖鞋店老板开车连人带货一趟给阿甘带了回去。
此时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一天中太阳最毒的时刻,逛街的人也少了,俩人顺利的将车开到了庙门口。
今天的买卖比往日差了不少,也不知道是人少还是货缺,都这个点了,营业额还不到两千。
聪明的小丽倒是给出了个主意,降价处理。拖鞋最好卖,少降一些,19一双;帆布鞋卖的最差,由以前的35直接下降到18;高跟鞋取中,价格最昂贵,所以得拿它来拉回一些利润,一双涨到125。
经过一番调整后,小丽跟梦娜开始卖力,站摊前喊了起来。还真别说,小丽这脑瓜子,不做生意真是屈才了,这一下午营业额比前半天暴涨了好几倍。游客们当拖鞋跟帆布鞋免费一样,就是一顿疯抢。
七天很快就过去了,跑去日常一些小开支外,阿甘手里的本钱从开始的两万一下涨到了五万多,并且还剩下一堆没卖完鞋。
人生第一桶金就这么轻松的进来了,这对一个刚步入社会的少年而言,可好可坏。可好是好在刚起步就能一帆风顺,让少年对自己能力有了奠定和对未来的信心。可坏也坏在太一帆风顺,人生本身就是过山车,没有永远的成功。太顺利的人生很容易使人迷失自我,往后路还很长,如果没有失败的铺垫,磨练不出坚定的信念和屡败屡战的小强精神,将来的道路会让人变得赢的起却输不起,一旦失败一次,很容易就此一蹶不振。生意本身就是一本天书,没有人能读懂它,只能靠自己的悟性来慢慢领悟。即使失败也未必就是坏事,反而能让人更清楚的认识自己的缺点与不足,从而反复的加以改善,这叫阅历,阅历越深,人就越成熟稳重,做事成功的概率也能大大的增加。
至于阿甘怎样使用这一桶金,那就只能看他自己的造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