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重修旧好”。他虽然只是个穷酸书生,却也有自己的坚持与骄傲,并非故作清高,而是斯文有持。
程毓心中纠纠结结,往日种种缠上心头,正当他难以抉择之际,门外传来对门大婶尖锐的叫声,“你怎么回事儿啊?你怎么倒在这里了?”程毓“嘭”地一声站起来,下一秒,听到大婶“咣咣”地砸门声,“小程,小程,这孩子一直坐在这里不是个办法啊,你快出来看看,他晕倒了!”
程毓拉开门,看到周宏远倒在自家门前,怀里还抱着自己丢过去的那个毛巾被。
程毓鼻头一酸,蹲**去,一只冰凉的手抚上周宏远的额头,滚烫的体温让他几欲弹开,一阵酸涩从心中涌动,他咬了咬嘴唇,推了周宏远几下,口中喊着,“你醒醒,进屋休息吧······”
周宏远的眼球转了几下,想睁开眼却使不上劲,程毓胳膊上施力将他架了起来,紧接着,往家里拖去。
程毓常年伏案工作学习,肩周和腰都落下病根,稍有不注意就酸痛难当,周宏远个子高,人又壮,一百几十斤的体重,拖着着实困难,刚到玄关处,程毓就觉得腰酸背痛,他眯着眼睛歇了片刻,看着周宏远通红的脸,心一横,用足了力气,将周宏远扛到了沙发上。
程毓替周宏远脱掉鞋子和湿漉漉的衣服,只剩下一个裤,头,箍在身上,随后从卧室抱出被子,掖好被角将人好好裹进去。他倒了杯水,特意滤了好几遍,待水不热不凉刚好喝时,才唤醒周宏远。程毓一只手端着玻璃水杯,一只手拿着两颗药片,温声道,“来,喝水,吃药。”
周宏远许是烧迷糊了,又许是这一刻时光太过仁慈,眼前这人又太过温柔,他竟有些分不出今夕何夕了。他一张脸通红,头发乱糟糟的,接过药和水杯的同时点点头,有种不合时宜的乖巧。等周宏远吃过药、喝过水,程毓才放了心,刚要站起身来,却被周宏远一手抓住。
程毓本想甩开,可周宏远的手滚烫如炽铁,让程毓的心一下软了,他回过头,看着沙发上这个脆弱而无助的男人,说,“我去做饭,你吃过饭,就赶紧走吧。回北京也好,睡酒店也罢,总之别缠着我了。”
周宏远苦笑了两声,声声唤他“叔叔”。
以前,每每周宏远睡觉时怕了、心里不踏实了,总会唤程毓“叔叔”,没什么意味,可每每程毓听到了,却丝毫不嫌烦,温声回他,“叔叔在、叔叔一直守着你。”往日的点点滴滴都历历在目,只是这一幕幕皆成了时光里干涸的标本,只容人瞻仰赏玩。
听到周宏远叫自己,程毓的身影晃动了一下,却没再停留,不一会儿,厨房里传来洗菜与切菜的声音,声声入耳,熟悉地令人心里发疼。
失去意识前,周宏远心里最后一个念头是,有多久、有多久没吃过程毓为他做得饭了?又有多久没吃过一口家常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