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处处小心谨慎了许多。
而今看到大汉看得入神,奚羽心里一喜,他相信自己的恩人大好一条磊落的汉子,是不可能做那见利起意之事的,自己身怀至宝却如明珠暗藏,没半个分享的伙伴,这下终于有了识货的人,登时眉飞色舞起来,故意屈指在刀身上弹了一弹,声儿清脆动听,他眉眼都是笑,颇有卖弄炫耀的架势。
还没等他夸夸其谈大吐心声,又忽然想明白眼前人是斩妖除魔的神仙一流,理所当然对这俗世舞刀弄枪的粗陋家伙事看不上眼,他也有自知之明,知道凭自己这两下子毕竟难登大雅之堂,顿觉意兴阑珊。
大汉神色奇异,却是乍看之下觉得此刀样式好像有点眼熟,睹物后眼里竟有些许恍惚,勾起了心事,本想开口询问奚羽这是从哪得来的,但望到奚羽忽明忽暗唉声叹气的样子,又改了主意,料这平凡少年身上之物也无什么出奇的地方,还是免开尊口为好,不然这能言会道的少年知道自己不是哑巴,那耳根子可又得遭殃,索性眼不见为净。
两人之间甚少交流,奚羽从来都是一个人,寂寞得很,和大汉有说不完的话,虽然大汉闷得要命,每每都是一脸冷冰冰的样子,吃了不少次瘪,他也浑然不在意。
至于何去何从,奚羽反而觉得不怎么重要了,反正他孤家寡人一个,就如无根浮萍一般随风飘荡,流浪天涯,此身到处即是家,至少跟着这位恩人也有个盼头,也许就有哪天喝多了酒一时糊涂就收了自己呢,总比他独自漫无目的的云游天下,逢人便问仙家府邸何在,被当成疯子一样看待要自在快活的多。
又行了数日,终是下了山脚,见了人烟,当下找土人问了路,自作主张领进到城去,大汉也没有反对的意思。
到了这小城,行人熙来攘往,络绎不绝,叫卖声吆喝得朗朗顺口,甚是繁华,比之山野之中别有一番风光。信步前行间,奚羽这看看,那看看,眼睛都不够用了,这才露了本性,突然闻到一股香气,乃是混酱油爆炒的熟食气味,顿时馋虫拱动,肚子里咕咕叫了起来。
他跟着大汉就有一处不好,便是天天得吃野果度日,早就没了当初鬼迷心窍的滋味,腻歪得不行,嘴巴里淡出鸟来了,这又有大半日没吃东西,登时眼睛发光,循着香气,转弯抹角,绕了几个胡同,只见一座二层的小酒楼当街而立,里面人来人往,生意颇为兴隆,阵阵酒肉香气从酒楼里喷出来,厨子的颠勺声和跑堂的叫菜声响成一片,喧哗冲天。
奚羽连吞好几口口水,立马拉上大汉就往里头跑去,寻了个没人的桌椅一屁股坐下,高叫了声:“小二!”。
不一会就有个跑堂的过来招呼,一面接着两人的东西,一面拿着肩上的抹布擦着油光发亮的桌子,笑道:“两位客倌,今儿想吃些什么,要我说,那到季的黄花鱼鲜嫩可口,可是咱店里的招牌,您二位走过路过可一定要尝尝。”
奚羽倒没什么,浑身上下便就个轻飘飘的包袱,里头没几件衣服,铁棍儿他就放在桌腿上靠着,至于背后的打鹿刀被皮子裹着,他向来与之形影不离,连睡觉也不曾解下来,两尺多长的物事坐在一条椅子上,也没什么多大不便之处。
而大汉和他身份不同的是,身外之物足足有两个麻袋,拎起来叮叮当当,哐啷作响,奚羽跟了一路,也没弄清袋里到底装的是什么,此时见小二伸手要接过去,他微微一摆手示意不用,就放在了脚边。
店小二一愣,此时才抬头看清了入座两人的尊荣,呆了一呆,心中咯噔一跳,只见两人一个是条像是入草为寇的绿林好汉,块头实在吓人,脸上还刻有罪人才有的烙印,目露凶芒,一看就不是善茬,而另一个半大少年就更不堪了,身上衣物倒还算干净,可是蓬头垢面,脸黑一块,白一块的,看着傻乎乎的,也不知二人是什么关系,父子也不像,拐卖也不像,但不用多想看这幅穷酸样子就知道兜里估计没两钱。
那少年还老大不识趣,兀自喊道:“小二,那黄什么鱼,还有你店里其他的拿手好菜都给我统统上上来。”
店小二阴下脸来,嘿然冷笑道:“两位客倌,上菜且慢,咱们店里是小本生意,请您先行结了账,再吃喝不迟。”
奚羽闻言面色一变,忽地想起自己的盘缠早在月前就已经用尽,此时身上是一文钱也无,他清苦惯了,原来只想请恩人好生吃上一顿荤味,却忘了自己囊中羞涩,顿时心中焦急,暗暗寻思道:“这可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