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闲散无比的队伍,游荡在山谷中,走了大概不到三公里后,大部分的混混开始叫嚷累了,要停下来歇一歇。
皮克镇长也很累,他是个大胖子,只要一动便大汗直流,但是始终咬牙忍着,没有叫苦,他看着眼前这些歪歪斜斜的地痞流氓,心里明白,他们的好日子快要到尽头了。
“各位先生,我希望你们能站起来,继续往前走,因为还没有达到目的地。”哈金斯表现的很友善。
“守护法师,你可是说过,是让我们游玩,没说有什么目的地。”一个混子反驳道。
“就是,要老子继续往前走也可以,再加钱!”
各种反对声此起彼伏,除了两个混混,其他的都表示,至少要歇上一个标准沙漏再行动。
“那好,我现在来为大家讲一点道理,听完这个道理,你们重新作出选择,我希望你们能够慎重一些。”哈金斯道,“我是南方来的,不知道北方的事情,就拿亚梅洛帝国来举例,在国都天恩城,拥有稳定的不错的工作的人,一个月可以挣到多少钱,答案是五个银币,也就意味着,他们要辛勤工作二十个月,才能拿到一个金币,就是我现在给你们的钱。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当你拿着一个金币的时候,就该掂掂分量,想想合适不合适,最起码,也该听从我的要求。”
“你的要求是什么,说来听听,守护法师。”
“我是希望,你们伪装成我的护卫,穿过前面的山地,把盗贼吸引出来,我好跟他们谈谈。”哈金斯道,“至于为什么选择你们来做这件事,那是因为我天生喜欢无耻的人,但是不要把这份无耻,用来对付我,我想我说的够明白了,走还是不走,你们该拿个主意了。”
“我愿意跟随守护大人。”有三个地痞很聪明,他们心里已经预感到,法师行事诡异,不按常理出牌,如果不选择顺从,恐怕不会有好结果。
大部分的人还是想不明白,沉默了一会后,一个家伙叫了起来:“让老子去引盗贼,那就是玩命,十个金币也不去。”
“不去不去,干脆回家算了。”
“跟我们玩把戏,你找错人了吧。”
哈金斯笑笑,念动了咒语,一团黑雾笼罩了叫的最凶的混子,他现在叫的更凶了,声音无比凄惨响亮,在山谷里久久回荡,先是狂蹦乱跳,最后没了力气,慢慢地倒在地上,黑雾散去,整个人没有血肉和肌肤,只剩下骸骨。众人顿时惊呆了,恐怖的感觉渗入每一个毛孔,天啊,守护法师竟然残忍地杀了他!
“黑……黑暗法师,他是黑暗法师!”终于有识货的人,禁不住喊了出来。
“没错,我的确是一个黑暗法师,不仅仅如此,我还是个具有极大野心的巫师,面对邪恶,你们可以选择反抗,也可以选择顺从,当然,这两种选择的结果完全不同,前一种可能就会成为亡灵,在冥界成为我的仆从,后一种还可保持人的状态,和我一起享受肆意的人生。”哈金斯道。
二十几个混子噤若寒蝉,谁敢反抗,谁有这样的勇气?毕竟都是些没有品质没有追求的小流氓,平时欺负老实的底层人,也不具备任何战斗力,面对可怕的黑暗巫师,还有已经倒下的同类,他们还能做什么选择?
哈金斯对着众人道:“看来,没什么人有异议,那么从今以后,你们就是我的人,是未来帝国的缔造者,也是邪恶大军的创始人,让我们克服眼前的一个个困难,玩弄这个世界。现在,我的打算本来是抢劫泰勒家族和莱斯利家族,可是盗贼们昨晚捷足先登,把属于我的钱物夺走了,我必须夺回来,然后再平定这些蟊贼,获得政绩,得到封赏和爵位,所以你们和我一起,护送镇长皮克大人,通过山地,把盗贼吸引出来,然后再做下一步的打算。”
“我?主人,您护送我不合适吧?”皮克问道。
“合适,你长得更像个有钱人,估计盗贼也知道你是个镇长,就装作要往城里去的样子,会更加有吸引力。”哈金斯道,“都给我记住了,盗贼来了不要过度反抗,装装样子就让他们把钱抢走,金币上设置了魔法定位,我要知道他们的老巢在哪。”
哈金斯拉过自己骑的马,拍了拍马鞍,让皮克坐上,皮克也不知道是紧张还是太胖,半天都爬不上,几个混子干忙把他推了上去,他们为了保命,一个个都变得小心精明起来,都围着镇长,伪装成护卫的样子。
“对了,像那么回事。”哈金斯走在队伍最后,心里非常痛快,他坚信只要人怕死,就没有征服不了的。
果不其然,没有多久,这支队伍就被盗贼盯上了,四十多个悍匪从半山腰呼啸着冲下来,堵住了路的两头,为首的是一名壮汉,三十来岁,魁梧高大,一脸凶相,用洪钟的声音喊道:“想活命,留下钱和马,谁反抗谁死。”
“不……不要杀我!”皮克的演技还真不错,从马上惊慌地摔下来,来到哈金斯的身边。
“胖子,拿钱就不杀人,我可不是摩根,又劫财又害命。”大汉说道,接着一使眼色,让人开始搜查,取出每个人身上的钱物。
“这些人还不止一路。”哈金斯记在心里,等到被搜身的时候,喊了一句,“先生,能不能给我们留点路费?”
“胆子不小,看在你很配合份上,就给你们这些人,留上一个金币,也够买两个麦饼充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