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继续前行,孙启凡从胸口摸出一支香烟,用打火机点燃,深深地吸了一口,吐向窗外。克洛哀登时不乐意了,吵嚷道:“哎呀,你怎么能在车里抽烟呢?很呛的你知不知道?”
孙启凡觉得有点好笑:“你不是套着那个鸵鸟枕头吗,怎么还能闻到烟味儿?”
“喂!你这是瞧不起我吗?再怎么说,我也是有着二级水平好不好,这么大的烟味儿,没道理闻不到的吧!”克洛哀顶着巨大的鸵鸟枕头,趴在驾驶台上,不满地嘟囔着。
孙启凡使劲哆了几口,那香烟瞬间就没了,只剩下一个烟屁股。他屏住呼吸,半眯着眼睛,陶醉了一会,将头探到窗外,悠悠地吐了出来,顺手将烟蒂弹到越野车外面。
“我不想再吃营养素了。”克洛哀说道,她絮絮叨叨地抱怨着,“天天吃那种东西,我觉得我都快变成一个大号营养素了,现在看到那东西就反胃。我不管,我要吃点别的好吃的……”
“小姐,这冻原上面,上哪儿去给你找好吃的啊,要不我去抓个冻原鼠,给你烤一烤?”
克洛哀登时抓狂,顶着鸵鸟枕头撞来撞去,尖叫道:“孙!启!凡!再提那种恶心的东西,信不信我现在就把你丢下车?!太太太……太过分了你!”
“小姐,赶路要紧,后面格林家族的追兵速度不慢,还是先去到猎人学院,保证安全之后,要什么吃的没有?”孙启凡语重心长地劝道,希望克洛哀能够打消这个恐怖的想法。
克洛哀那边却是没了动静,孙启凡还以为她是被自己感化了,往那边瞥了一眼,才发现这位大小姐,竟然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不得不说,鸵鸟枕头相当有效,将脑袋套进去,就可以随时随地享受到质量不低的睡眠,克洛哀很喜欢睡觉,因此鸵鸟枕头是她的必备物品。
脸可以不洗,妆可以不化,头可以不梳,但是枕头不能不带,这是克洛哀为数不多的原则之一。
重型越野车继续前行,很快就有三四个小时过去,孙启凡依然很是精神,克洛哀睡得很熟,没有醒过来的迹象。夜幕慢慢降临,走着走着,孙启凡看到,远处有灯光亮起,应该是一个营地。
孙启凡本来想直接开过去,不准备在这里逗留。但是路过营地门口的时候,他看看克洛哀,突然想起,她已经吃了一个星期的营养素了,精致的小脸都有点憔悴。
想到这里,他下意识地踩下刹车,将越野车停住。他朝着营地张望,看到餐馆就在门口,终于做出决定,推门下车,快步朝着餐馆走去。
“老板,弄点好吃的,我打包带走。”进入到餐馆之后,孙启凡这么说道。
这时候正好是饭点,餐馆里面人挺多的。餐馆空间不大,挤着几张桌子,显得有点局促,各处还有着污迹,相当不上档次。但是孙启凡可不在乎这些,只要食物能比营养素好吃就行了,克洛哀可看不到这里的具体模样。
老板是一位干瘦老头,他眼睛浑浊,在孙启凡身上一转,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黄牙,说道:“您想吃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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