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臻一时之间有些愕然,不过很快就掩饰了下来。“既然是同志,显然是志同道合之人,如此恭喜了。”
欧阳长叹了一声,寂寥神色一闪而过。“冷清秋于我如冰山雪莲,只可远观……”
周臻拍了拍了他的肩膀,笑道:“既然已经决定成家,争取年底之前就生个大胖儿子,父亲和表姑都会很开心的。”
欧阳笑了笑说道:“那就说好了,初六那天你早点到。”
周臻点了点头。“需要帮忙你尽管开口,我们毕竟是……亲戚。”
坐上了汽车,周臻忍不住摇头笑了起来。
不管什么时代,当舔狗都是没有好结果的啊。
不过,以周臻看来,冷清秋的确不是欧阳这个理想主义者的良配。
冷清秋这个女人怎么说呢,带点小资情调,给外婆过生日都没钱,平时日子过的紧紧巴巴的,还舍得花钱买花。
然后呢,还有强烈的个人意识,什么都要争个高低,有林黛玉的傲气和小气。
这样的女人,适合那种家族不大的小少爷,然后两个人关起门来过日子。
原剧中,她跟金燕西的结合不幸福,这里面,最少有一小半都是她自己本身的原因。
她心高气傲,抗拒融入金家,与金家格格不入,这样的媳妇,也难怪所有人都不喜欢她。
金燕西本来就是个不长情的窝囊废,对她的爱也在磕磕绊绊中消磨的一干二净。
而她也不适合欧阳,欧阳是个一心革命的进步青年,需要的是一个甘愿奉献的贤内助,这样才能把自己的精力投入在革命事业上。
如今的欧阳,恐怕就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
当然,更大的可能是冷清秋若即若离,让他的激情消磨干净了。
“少爷,回家吗?”
“孙慈美从川西回来了没有?”
金荣回头看了周臻一眼,说道:“孙小姐不是说要回苏州老家过年,你同意了的。”
周臻点了点头,说道:”回家。然后你给安长全打个电话,问问欧阳和冷清秋是怎么回事。”
金荣突然说道:“不如你亲自问问她……”
周臻楞了一下,向外望去,只见冷清秋推着一辆自行车,在街边一家点心铺子买点心。
“停车。”
冷清秋夏天来了魔都,在报社里面有欧阳照顾,很快就站稳了脚跟,当了负责文学版块的副编辑。
这个时代,报纸的文学版块很发达,甚至可以说,比后世还要发达。
因为现在的新闻时效性还比较落后,报刊很难有独家信息。只有文学版块的作者,是跟报社签约的。
像大名鼎鼎的鲁大神,他出名主要就是依靠在报纸上的个人版块骂人。
除了他们这些,那些写的,只要写的好,也很容易大火。
比如那位平江不肖生,后世的金庸他们,都是跟他学的,靠写,就让报社存活了下来。
除了当编辑的一部分收入,她自己也经常发表一些文章,还成了魔都著名的小确幸作家,受到不少女人的推崇。
她们母女卖掉了京城的房子,在魔都买了一套不大的房子,现在收入又高,又有了一些名气,过的也算悠游自在。
汽车停在了街边,周臻摇下了玻璃,还没有开口,冷清秋就注意到了他们。“金少爷,你开完会了?”
周臻点了点头,跟她招了招手。
她扭头跟老板说了一句:“老板,帮我称好了包起来。”然后站好了自行车,走了过来。
周臻低声问道:“欧阳刚才跟我说,初六就要结婚了,新娘不是你,你们是怎么回事?”
冷清秋笑了笑,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道:“他是个有抱负的人,但是我需要一个能一直陪在我身边的男人,所以不合适。”
周臻佯装叹了口气。“我还以为你们是一对,可惜了……”
“不可惜,成不了夫妻,我们也依旧是朋友。”
周臻笑道:“我可惜的是我们相识太晚,否则的话,我要把你娶回家。”
冷清秋有些慌乱转身说道:“别开玩笑了。你忙,我也还有事……老板,多少钱?”
周臻笑了笑,回头说道:“走吧。”
金荣嘿嘿笑道:“少爷,冷小姐可不比那些明星差,还是个文人,娶回家也不错哦。”
“身份不一样,这样的女人,当外室是不可能的。”
“有啥不可能!安排几个地痞流氓,威胁一下她们母女就走投无路。”
“没必要。何况,秀珠可不是一个大度的人。”
对周臻来说,想要什么样的女人都不是难事。这样对一个女孩子,他跟黄金绒有什么区别?
这样太下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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