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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太公钓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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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不但通人性,卖相也好,是京中贵人们极喜欢的宠物。只是……这猞猁只吃肉,不吃素,平素的花销……未免大了些。”

    天爱奴轻轻摇头,虽然脸上垂着淡淡的纱帷,可是谁都看得出,她瞧都没瞧那笼中的猞猁,自打一进后院,她的目光就一直盯着院舍尽头那几座最结实的铁笼。

    李俊见她盯着院舍尽头看,便咳嗽一声道:“那边笼中关了两只猎豹。这豹子生性凶猛,若是已经成年,便难以去其兽性、调教使用了,所以某这儿的猎豹,全都是从小就捕了送来,进行训养调教的,故此,轻易也卖不出去。娘子请想,这么多年喂养,搭上的人工不算,调教师傅的工钱不算,光是它每天要吃十几斤肉……”

    天爱奴摆了摆手,没有听他啰嗦,她径直走过去,目光只轻轻一扫,便相中了那头漂亮的母豹。李俊道:“小娘子,这只豹子,价值……”

    天爱奴竖起一支纤纤玉指,制止了李俊说话,然后缓缓前指,点向那头体形修长、花纹妖丽的母豹,说道:“就是它了!”

    母豹就像听懂了她的话似的,恰在此时仰起头,张开血盆大口,露出一口雪白锋利的牙齿,发出一声令整座牢笼震撼的咆哮,然后伸出细长血红的舌头,优雅地舔了舔自己的鼻尖……

    ※※※※※※※※※※※※※※※※※※※※※※※※※

    在唐代,胡人在大唐经商开店,开的最多的就是珠宝店和酒店。珠宝自不待言,西域珠宝无论是造型款式,还是珠宝成色,都较大唐本地的珠宝出色,而胡人酒家众多,却是因为胡人酒家有胡姬。

    男人是酒店最大的消费群体,年轻貌美的胡姬侍酒,自然会引得酒客们趋之若鹜。

    “摘莲抛水上,郎意在浮花”,醇酒美人,相得益彰。

    汉家女子抛头露面做酒店侍应的太少,没有竞争力。因之,胡人酒店越开越大,档次越来越高,成为达官贵人、巨商豪贾们最喜欢逗留的所在。

    故而长安、洛阳一带的大酒楼,一般都是胡人开的。

    敦厚坊毗邻北市,是洛阳极热闹的一处所在。敦厚坊内的“金钗醉”,就是洛阳城里数一数二的胡人酒家。

    天爱奴带着杨帆和青衣小婢走进去的时候,台上正有几个胡姬在跳舞。酒店极大,却只有一层,中间是一个圆形的两尺高的表演舞台,舞台直径数丈,四面八方的酒座都以这舞台为中心相向而置.

    如果有些酒客不想与其他人看见,伙计就会搬来座屏在他们的酒席外围上三面。面朝舞台的正面会另置一副折屏,如果客人不喜欢看舞台上的表演,想要更加私密一些的环境,那么就可以用折屏把正面也挡起来,这就成了一个四面不见人影的雅间了。

    但是到这里来喝酒的人,很少有把四面全挡起来的,他们到这里来饮酒,本就是为了醇酒美人,哪会把美人隔在席外呢,他们喝得高兴了,还会跳上台去,与胡姬一同歌舞一番,甚或把胡姬赶走,来段独舞呢。

    能出现在这儿的酒客,非富即贵,这等有身份的人如此行径,放在其它朝代,必定难以想像。你能想像一位富甲天下的七旬老翁,亦或一位年近六旬、学究天下的士林领袖,又或者是一位年过半百、牧守一方的使君大人,在朋友、随从、下属,乃至完全不相识的人面前,醉态可掬地挥手踏足,歌舞自娱么?

    可是在这个时代,很正常。不但对那些地位尊崇、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们来说很正常,就是对那些已经嫁人生子的妇人或者还养在深闺的姑娘们来说,也很正常,这无关于身份和地位,而是一种习俗。

    自魏晋南北朝,乃至隋唐,胡汉融合很密切,数百年下来,胡人的文化、思想、风俗、习惯大量被中原汉文化吸收融纳,成为了它的一部分。高官贵族酒兴到了,当众歌舞一番,就成了一种很风雅很有品位的活动。

    当年李靖灭**的消息传到京里,大唐天子李世民大喜若狂,就轰开舞姬歌女,自己扭腰摆臀地在大殿上跳了起来,时任太上皇的李渊还抢过歌女手中的琵琶给儿子伴奏。大臣们也跟着起哄,一起离席跑到殿上,载歌载舞。

    想像一下,一群穿着文武官袍,或络腮胡子、或白发苍苍的大老爷们,在庄严肃穆的大殿上张牙舞爪,简直就是群魔乱舞。十多年后太子李治喜得长子,做为爷爷的李世民又跑到儿子的东宫里带头跳起舞来。

    皇帝如此、百官如此,在民间,这种现象更是司空见惯。

    酒店里,人们都自得其乐着,谁也没有注意到走进来的这一行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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