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斯的脖子。
费尔弗斯趁虚而入,一下反掐住我的脖子,贱兮兮地说:“还记得我说过要你见到人性的黑暗吗?现在我就来兑现我的许诺。”
他将我扔到那个“太阳”上,此时的“太阳”脆的像个玻璃,将我扔到了另一个地方,一个幽暗的迷宫之中,在迷宫中,另一个我,也在这里。
那个林洛和我有一样的思想经历了一样的事情,而到了现在这个地步,我们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出去并且救下福尔斯和克里斯。
我们俩最大优势就是连眼神都不用,只要一个思想出现,我俩就能共同。
而离开这里也并不容易,四周除了微弱的烛光,能照明的也许也就只有枪口喷出的火焰才能造成照明的效果,而这里是个迷宫!
我和“我”拼命的奔跑在这硕大的迷宫,而在今晚这场充斥着古怪和死亡的夜晚,终会被我走出这该死的迷宫而结束。
我听到了脚步声,沉重地脚步声,听着像是人,我探头过去,看到了一个大概两米多高的黑色身体,而它的身上,张了两条手臂,我透过火光看到它不能称之为大脑的眼睛装载处,它浑身遍布的黑色毛发模糊了它在人和动物之间的距离,它是“The Gug ”又叫“古革巨人”
我并不想回忆它在书中描述,不是描述的不好,只是书中描述的太过详细,我不想认为我看到古革巨人,它在书中还是有些战斗力的,我不想知道它为什么在这,更不想知道它是不是费尔弗斯的杰作。
我面对他就和费尔弗斯所说的“蝼蚁”别无二致,我终于了解到了费尔弗斯的强大,他的强大来自于他无底洞般的求知欲以及他几乎算是无限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他的智商。
我摁住我想要呼吸的鼻子和嘴巴,掐断我想要呼吸的欲望,我可不想被它一手捏爆脑壳,我知道他可以。
古革巨人不紧不慢的步伐仿佛宣告着我死期的临近,我已经想不起来有什么办法可以杀死古革巨人;如果我三生有幸可以逃脱,我第一个就去祭祀旧日支配者。
“哦,真的吗?”
费尔弗斯令人生烦得声音又传来,他眼中,我只是一个可以再找的可替代品而已。
“如果你真的回去祭祀伟大的旧日支配者的话,我可以放过你,但这一切都是建立在你会去祭祀的条件上。”
我无法知道他为何会去在意一个蝼蚁是否会去祭祀旧日支配者,但我知道,这绝对能保住我、福尔斯和克里斯的命!
“看来你同意了,这本书能在关键时刻保住你的命,别丢了,对了,你要去帮我在美国找一个叫小岛方子的女人,她就在洛杉矶。”
“你为什么不自己找?”
“这也是赎罪!”
一本厚重且古老的书被费尔弗斯小心的交给我,他只用了一个念想便把我和完好无损的克里斯和福尔斯带到了那个熟悉的科密乐街,来时已是清晨。
而他交给我的是本死灵之书。
我,林洛,死灵之书见证,伟大的旧日支配者啊,作为蝼蚁,我在此献上我低微的贡品,请你饶恕我所犯下的不可饶恕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