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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四章 血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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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间临时搭建的板房,板房上面用红色的油漆写着‘库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字样。

    而板房的一扇玻璃是被打破了的,玻璃碎片掉落一地。

    在板房的旁边,有一个窝棚。是用帆布和遮雨布胡乱搭建的。窝棚里面有一张小床,那床很是凌乱,而且窝棚内有难闻的汗臭味。床的旁边放着一双解放鞋,一个塑料盆和一个真空内胆的蓝色水瓶,床上还有一台手机。

    老吕说道:“这里就是张宝翔看守仓库的住所。”

    我点了点头,我能看出,张宝翔在遇害前是已经入睡了,因为那被子的造型就是盖好后,被人猛烈掀开的样子。

    所以我推断,是张宝翔听到了仓库的玻璃破碎声,于是立即下床查看情况。因为他是守夜人,所以选择和衣入睡,这样在紧急情况的时候能够立刻做出反应。

    窝棚和仓库的距离不到两米,只要张宝翔没有完全入睡,仓库有什么动静,他是肯定能听见的。

    我在仓库玻璃窗破碎的不远处,发现了一双破旧的褐色棉质拖鞋,而且在棉质拖鞋附近的地面上,能看到一些凌乱的脚步。看来这双拖鞋就是张宝翔遗失在这里的,他之所以会遗失拖鞋,是因为他在这个地方和凶手缠斗过,在缠斗的过程中,拖鞋滑落。

    可以说,这里是第一现场。但是这个第一现场却跟我之前的判断出现了矛盾。

    我之前的判断是,凶手的杀人目的是情杀或者仇杀。但是根据现在掌握的情况来看,却像是凶手破坏仓库的窗户,妄图进入仓库行窃,却被张宝翔发现,因此凶手一时凶相毕露,杀害了张宝翔。或许是因为杀了人,凶手害怕,所以连最初进行盗窃的目的也抛之脑后,在杀人后就逃之夭夭了。所以工地上的仓库仅仅是打破了玻璃,里面的东西并没有被盗走,而死者身上的钱财也是原封不动的。

    案件在这里出现了转折,从之前我判断的仇杀或者是情杀,又转回成盗窃杀人。只是这个盗窃没有完成,仅仅是杀了人。那么我能推断,这凶手之前并没有打算杀人,这肯定是一桩激情杀人案。而凶手之所以要杀死张宝翔,我估计张宝翔是认出了凶手,凶手杀死张宝翔的目的,显然就是为了让张宝翔不能将自己行窃的事情告发出去。

    这么激烈的搏斗现场,除了那些模糊不堪的鞋印,却没有发现一件凶手的痕迹,我有些不甘心。我认为,在如此广的犯罪现场内,凶手必定会留下蛛丝马迹。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成功的在工地上发现了一个破碎的深褐色塑料盆。

    塑料盆破碎的不算严重,从表面上看是被人踩碎的,而当我把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后,在塑料盆上,清晰的出现了一个鞋印。

    从鞋印的大小尺寸,我判定这是一个身高在165公分到168公分之间的男性。而且这种鞋印就是工地工人常穿的那种绿色解放胶鞋。

    我向工地工友们了解了一下,工友们都说我发现的这个塑料盆,在昨天收工的时候还是完好无损的。那么可以确定,这塑料盆就是被穿着解放胶鞋的凶手,在奋力追杀张宝翔时踩坏的。

    当然,凶手在现场绝不可能只留下这么一个鞋印。我推断,二人如此激烈的搏斗过,那么凶手会不会也受过伤呢?

    于是我仔细的查看了现场的地面,在地面上,能找到一些滴落的血迹。而且这些滴落的血点,在离开工地的出口处也有发现。那么这显然不可能是死者身上流出来的,我推断,这是凶手受伤后滴落的血滴。

    血滴滴落在地面,溅洒的宽度约为12毫米,根据我的推断,约从90公分的高度滴落,这种高度,大约是从手掌上滴落的。

    而且我发现在血滴的右边有脚印,这种脚印隐隐约约的和塑料盆上的脚印相同,所以我更加确定这是凶手的血迹。当然,要百分之百的证明也很容易,只要根据血液中的DNA进行对比,与死者的DNA不相符合,那么就能说明这是凶手留下的血迹。

    而且血滴在鞋印的左边,那么说明凶手是左手掌受伤。我猜想,他受伤的原因是被自己那把刀所割伤的,因为在猛力袭击张宝翔的时候,如果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而且所使用的锐器手柄不规范,极有可能手打滑,导致手掌被锐器靠近把手的刀锋给割伤。

    那么现在就有了凶手留下的两个证据。

    胶鞋鞋印说明凶手极有可能也是这工地上的工人。因为之前我在工地外面听见过别人议论,说是张宝翔和工地包工头闹了矛盾,已经辞职。或许这个行凶者知道张宝翔辞职,以为仓库没人看管,所以前来行窃。哪知道张宝翔在辞职后,仍旧未离开,所以二人才发生了冲突。加上凶手非要置张宝翔于死地,更加说明凶手和死者是相互认识的。张宝翔是云阳人,在这里认识的人,当然是工地的工友居多。

    地上的血迹在DNA未做对比前,我姑且认为这就是凶手留下的血迹。那么在这个工地上,左手掌有锐器划伤的人,就是最大的嫌疑人。

    我将这个情况向老吕一反映后,老吕当机立断,马上检查工地上所有人的左手。

    从包工头到泥瓦匠,上上下下检查了几十号人,虽说有的人手上有伤,但那都是旧伤,并没有发现被锐器割伤的新伤,所以凶手并没有这么容易被我们找到。

    之后,法医和勘查小组撤离。我嘱咐法医对死者的锐器伤进行仔细辨别,看看到底是什么锐器造成。而且要求司法鉴定中心尽快做出DNA的对比,看看现场是不是有两个人的血液DNA。

    在警方做这些工作的过程中,我没有闲着。带着老吕,我们与工地的包工头,外号大头的男人正式见面并做了交谈。

    大头,真实姓名熊文青,男性,今年47岁,别看他名字中有文青二字,但是他绝非文艺青年,而是不折不扣的江湖人士,曾经有涉黑的历史。因为他习惯留着平头,而且脑袋又圆又大,所以社会上的人给了他一个大头的外号。

    我们就在工地上见到了熊文青,因为他工地上出了命案,他也很恼火,而且这个死掉的人,在昨天上午还跟他闹过矛盾。

    熊文青觉得自己是个有头有脸的人,所以希望我和老吕在私下跟他谈,别把他当作犯罪嫌疑人一般问话。

    我们答应了熊文青的要求,于是前往龙沙镇的一家餐馆,点了几个小菜,在餐馆的包间内问话。

    熊文青身宽体胖,一看就是个有架子的人物,他粗壮的左手臂上纹着一只威猛的龙头,看上去很是唬人。

    不过此时的熊文青在面对黑脸老吕的时候,也是没了什么脾气。

    熊文青拿出他的中华香烟撒给我们,老吕严肃的说道:“对不起,我在执行公务的时候不抽烟。”

    我是知道老吕并没有这个规矩的,从老吕的眼神就能看出,他对面前这个大头没什么好感。

    老吕对犯罪分子的直觉是很敏感的,他肯定是感觉到了这个大头在私底下不知道做了多少伤天害理的事情。

    老吕都不要烟了,我怎么可能还去接,所以也拒绝了。这熊文青看我们都不抽烟,他也不好意思抽了,就将烟放进了口袋中。这个熊文青的确是老江湖,不像那些愣头青一样,管你抽不抽,自己先点上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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