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莉性格开朗,她对我们说:“别人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我又管不了别人的嘴。只要单位工会知道,我不会受到处罚就行。”
那时我们单位工会一直是市里的模范单位。评选的硬指标就包括:晚婚晚育、独生子女。
单位规定女生必须满二十三岁,男生必须满二十五岁才能开介绍信,领结婚证。
我们单位大会小会也是三令五申,严格强调年轻人一定要洁身自爱,积极响应晚婚晚育的号召。只差行文公示了。
也正是未婚先孕,在我们单位差点闹出人命。
人民粮店的陈薇,也是一个比较漂亮的女生。
当时陈薇有一个青梅竹马的恋人,两人感情一直不错。
从八月份开始,陈薇就以男方单位分房为由,一直向工会申请领取结婚介绍信。那时只要有单位,申请结婚必须得由单位出具介绍信。
到了十二月,陈薇的肚子已经遮不住了。
单位领导勃然大怒,认为陈薇是在欺骗组织。好像听说公司领导轮番跟陈薇做工作,要她打掉胎儿,维护集体荣誉。
陈薇坚决不肯。据理力争。
因为当时的婚姻法规定女生满二十就达到法定婚龄了。所以单位阻扰也没有道理。
但单位以规定为由,就是坚持要陈薇打胎。
陈薇放话:要我打胎可以,到时就是一尸两命。
陈薇家里人也找了市总工会的领导出面做工作。
不知道是陈薇的以死抗争,还是总工会领导做工作起了作用。陈薇的介绍信终于开出来了。
陈薇终于得偿所愿结婚了。但陈薇成为我们单位的反面教材N年,她也被穿小鞋N年。
这些看似天方夜谭的事情,却在那个年代,在我们的身边真实上演着。
十二月底,胡曼莉生了个女儿。
胡曼莉出院回家了。
下午下班。我、伍琼、林娟、刘晓萍、李梅拿着凑份子钱买的毛线和小孩毛毯,去跟文静和唐宁汇合。我们约好一起去她家看她和小宝宝。
到了胡曼莉家,只见胡曼莉半躺在床上,头上系着一个大手帕。孩子躺在她身旁。我总觉得她身上散发出了母性的光芒。
胡曼莉的妈妈客气的跟我们让座,其实这么小的地方根本坐不下来。
胡妈妈跟我们去打喜蛋。我们大家就在一起吵着看小宝贝。
我们看着这么小的孩子,手足无措,都不敢伸手去抱,还是文静胆子大。
文静抱起小宝宝还有模有样咧!
文静问胡曼莉:“小宝贝取名字没有?叫什么?”
林娟快言快语地答道:“曼莉姐早说过,生女儿就叫程程。”
林娟还不等胡曼莉答腔又对胡曼莉说:“曼莉姐,是叫程程么?”
胡曼莉高兴的回答说:“是的,我早就告诉你们了生女儿肯定叫程程。”
那时胡曼莉喜欢看电视剧《上海滩》到痴迷的程度。我们也不例外。
等胡妈妈跟我们端来红糖鸡蛋时,我们每人四个,我毫不客气地一扫而光。
从胡曼莉家出来,我们大家分头回家。
我和林娟、伍琼顺路。
我们边走边聊,总有说不完的话题,一件非常平常的事我们都能讨论半天,那时的我们简单但很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