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一只三百星的金翎兽紧紧跟随,五彩羽毛在阳光下呈现漂亮的光彩。
“姐姐,姐姐,再见啦……”小家伙高声喊着。
陆莳千站在窗前,挥着手:“再见啦,再见!”
行方越走越快,很快便将小家伙抛在后面,直到冻结成一个小小的黑点。
“干嘛不收了它?”离境笑得妩媚,笑得不怀好意。
“它太单纯,不适合杀戮,而且,它有病重的母亲要照顾。”陆莳千说道,不过,她不会忘记有这样一只心地纯真的小兽,就像她不会忘记和众位美男三年来的相濡以沫,相互扶持的生活。
再见了,杏花村!
以子季的实力,弄一个超级豪华行方轻而易举,但几人并不想招摇,便只弄了个中等行方,十室一厅,带着厨房设备。
行方日行百万里,纵横山河,很快便到达一片戈壁。
戈壁万里无人烟,气候恶劣。不过在这里,却依旧有生命的足迹。
这戈壁中有一种极为凶残的异兽,智能低,但却是植物和动物的共同体,名叫黄金棘。
这种异兽好群生,一旦有生物落入它们的包围圈,多是有来无回,是戈壁中的超级杀手!
不过话说回来,不管在哪里,都有人类的足迹,就算是危险重重的戈壁,也被人开辟,一路上,许多意识探到行方上,估摸着,要进行抢劫吧。
本来大宇就算弱肉强食之地,如今更是如此,抢劫杀人,十分猖獗!
卫墨散发威压来,神王级别,倒让人不敢轻举妄动,省去许多麻烦。
又是一天,行方行至一片小小绿洲,在某人一探之下,便立即有个声音恭恭敬敬地问道:“敢问行方里的大人将往何处?”
陆莳千见那人是个三十左右,神态恭敬,只眼神锐利灵活,他身后有一支五十人的队伍,五六个简易行方,想来是赶路的商人,便道:“我去飞鹰城。”
那人闻言大喜:“我亦是前往飞鹰城,不知能和小姐一起赶路吗?”
陆莳千奇了:“给个理由。”
那人似乎不好意思,相当为难:“我请的货师被人打伤,所以……”
“是么?”陆莳千打开行方走了出来。
那人一见陆莳千,立时愣住了……
郭威已经在隔壁上跑了三十年,他熟悉这条商路,比熟悉他的掌纹更甚!
他将棕色城的稀有矿石贩卖到飞鹰城,往往都能大卖!
但这三年来,这条商路就越来难走了。
就在七天前,他高价请回来的压货师就被人家打伤,至今伤势严重,好在总算保住了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