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中转来的,为什么转学呢,是因为我想和叶浔做同学”女孩微扬着下巴,一副势在必得的高傲,漂亮的脸上满是自信和张扬。
这一句话在班里炸开了锅
“这是谁啊这么狂”
“还肖想着叶浔,也不看看自己是谁”
“好了,跟我们也没有关系,别乱说了”
周老师轻咳一声打断同学们的窃窃私语说道“好了,赶紧回到位置上去吧”
沈念白背着书包回到了老师安排的座位,是在秦朝那一排的另外一边。
一整节课沈念白的眼神都没有离开过叶浔的方向。
秦朝的位置正好在二人视线中间,虽然不是看他的,但是她的视线完全是越过他,这让他很烦躁。
“叶浔,赶紧收拾你东西滚蛋,别跟我坐在这里,碍我的眼”秦朝不耐烦地说道。
叶浔抬头“啊,为什么啊,我可是要跟你一辈子的人啊,除了死,谁也不能把我们分开”
“那你就去死”秦朝瞥了他一眼道。
“……”
下课了。
“叶浔,好久不见啊”沈念白走了过来跟叶浔打招呼。
“好久不见?我们昨天才见过好吧”叶浔道。
“我不管,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女孩嬉笑着。
等那女孩离开后,慕初和叶橙偷偷转过来身子八卦道“叶浔,你这是什么情况?”
“哥哥厉害啊,昨天才认识的女孩今天找上门来了”叶橙奚落道。
“什么嘛,我就是好心的帮了她一下,没成想还被赖着了”叶浔一副无奈的样子的说道。
“到底怎么回事,给我说说”慕初也被勾引起好奇心。
“昨天下午我和我哥去超市买东西,在付款排队时遇到了那个女孩,她的后边有一个扒手试图偷她钱包,给我哥看到了给呵斥了,然后,那个女孩说对我哥一见钟情了,大概过程就是这样了”叶橙道。
“可以啊叶浔,都会见义勇为了,真不愧是国家的五好少年,祖国的太阳花”慕初揶揄道。
叶浔哼哼唧唧的别过去头。
午饭时,慕初和叶浔打完饭坐在餐厅吃饭,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你们好”沈念白笑眯眯地端着餐盘大大咧咧的坐到二人身旁。
慕初并不讨厌她,直觉告诉她这个女孩像是个性格直爽的人,也微笑着给她打招呼“你好,我叫慕初”
“我叫叶橙”
谁心里面都会有一个执念,就像是在浪潮翻滚的深海里,抓到了一块浮木。
慕初很欣赏她,她可以勇敢的为了自己一见钟情的人做一些疯狂的事情,她敢于大胆承认。
大多这个年龄的小姑娘,喜欢一个人就深藏在心里,娇羞驱使着她们将深爱埋藏,就像仓鼠嘴里的花生米,明明显而易见,却摇着头说没有。
少年时代的喜欢,真叫人甘愿赴汤蹈火。
一顿午饭的时间,三个人就像是找到知音一样迅速的互换衷肠,大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样子。
最后沈念白恨不得拉着二人跪地结拜。
“来,为我们的友谊干杯”叶橙手里端着汤碗对二人说道。
饭碗的碰撞,激荡起汤汁的涟漪,有一部分溅洒出来滴到桌子上,汤汁浓稠,洒落下后竟然分不出彼此。
都说高中的友谊都太难忘,那个令你痛苦的青春,总有一些人陪你哭笑,少了初中友谊的稚嫩,少了大学友谊的功力,多了一分同甘共苦的纯真。
她们谁也没想到,一个不经意间的相识,换来了这辈子最难以割舍的情谊。
后来的某一天叶橙问道“白白,你为什么喜欢我哥呀?”
“emmmm,我也说不清楚,我只记得那天晚上超市的灯光很刺眼,那个人攥着我手腕的手很冰凉,但是我就是觉得有了触电的感觉,就像是《西厢记》里面张生奋不顾身救了崔莺莺,他是我的英雄,但是我偷偷告诉你哦,我学过散打”
“……”自古深情留不住,总是套路得人心。
这些都是后话了。
慕初这晚回家又看到了妈妈和继父争吵,他又喝酒了,继父以前是开小餐馆的,慕初和妈妈刚进这个家的时候,她记得那时候家庭和睦,妈妈很幸福,但是忽然有一天大厦将倾,眼前的一切都成为了虚无缥缈的幻影。
继父被查出癌症,做生意被朋友骗了,捐款逃跑,从此他便一蹶不振,脾性开始变得阴晴不定,整日酗酒,动辄对妈妈大打出手,慕初真是恨极了他。
亲生爸爸是个很有能力的高中教师,一直带的是毕业班,由于整日操劳没日没夜的工作,身体一天比一天差,直到有一天在课堂上猝死,那时的慕初才八岁。
有一些人就是这样,他们畏惧挫折,对着金钱和成就敬若神明,等有一天他们的信仰被终结,他们就成为了他们口中被这个世界抛弃的人。
他们不敢第二次涉险,每日醉生梦死,试图用酒精麻痹自己,活在自己虚无的安逸梦境中。
慕初想,活的像个生活的傀儡,还有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