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好久不见了,典庆大兄,大概有三年了吧。”
陈歌坐在地上伸手朝处于戒备中的典庆挥了挥手说道。
陈歌之前一直说的朋友就是眼前的这个典·巨人、披甲门大弟子、魏国千夫长·庆。
要说陈歌怎么认识的典庆,那是三年前的一个夏天将过,即将进入丰收的秋季的时候。
……
三年前。
“疼——!”
“疼——!”
“全身都好疼啊!”
陈歌迷迷糊糊之间,只感觉全身都被人打了一样,而且都是伤到骨头,不,是比伤到骨头还疼。
但陈歌无法控制身体做出自己想要的反应,不管是抬起手还是挪动身体,甚至连睁开眼皮都无法做到。
‘究竟是怎么回事?我怕不是瘫痪了!给我睁开啊!’
‘淦——!给我睁开啊!小爷我才二十二啊!才刚刚要出学校面对这个温暖却又残酷的社会啊!’
‘我又不酗酒也不抽烟,也没干过坏事,好事倒是干过不少!不是,不要这么坑我吧!’
因为无法感知周围,陈歌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
身上的疼痛也从那种恨不得撞墙的感觉变成了酥酥麻麻的感觉。
就像是上厕所蹲久了血液不流通,然后站起来脚杆麻木的那种有一小小点刺痛的麻麻的感觉。
直到那股酥麻的感觉缓缓退去,陈歌有些虚弱艰难的睁开了眼睛。
陈歌躺在地上仰望着天上璀璨的星河,心里不敢置信的想到。
‘我,我靠,我家屋顶呢!啊不是,昨晚饭局之后,我不是好好的回家里洗漱后躺床上盖着被子睡着了吗?’
‘我……这……这什么路数?我昨晚喝酒了?不对,自从大一跟朋友喝酒喝断片一次后我每次要么不喝要么只是意思意思一下喝一小茶杯的量,怎么可能会喝醉。’
陈歌大一的时候和朋友出去过生日,那是刚刚上大学的时候,对自己的酒量只有AC数,喝了一些吹了吹风就记不清事了,再次醒来发现自己在KTV的沙发上躺着,自己的兄弟在照顾自己。
因为不喜欢喝醉的感觉,从此之后,陈歌喝白酒喝的很少,就啤酒、鸡尾酒意思一下。
而认识的人也很有素养,不至于一直灌人酒劝人酒,所以一直以来喝的都很少。
连那些喜欢他的妹子,陈歌都不给机会。
所以说喝酒喝断片这种事情,基本与陈歌无缘。
‘我擦——!不是吧?’
陈歌心中出现了一种想法。
陈歌想到那个想法后勉强的将手抬到了自己的身前。
“我……我了个去不是吧?”
陈歌长大了懂得安全至上,但小时候很皮,无知者无畏,喜欢爬树翻越废弃房屋,有一次从树上摔下,衣服勾着树枝摔的不惨。
但手臂比拉开一条不大不小的伤口。
因为小时候手闲,每次伤口结疤了都又自己去把伤疤给扣掉撕开,最后留下了一条消不掉的疤痕。
而且陈歌的皮肤还是比较滑嫩的,有伤疤和白皙滑嫩并不冲突,陈歌的皮肤又白又嫩。
而现在眼前的这只手,又枯又黄,瘦不拉几的,还没有自己那条伤疤,反而有很多的被虫子咬过的丁丁。
穿越了。
这就是刚刚陈歌心里想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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