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弹穿颅而过,在黄毛男的脑门上留下一个不太大的圆洞。别说,这一枪我还开得挺准,圆洞刚好处在眉心之间的上方。
五六式冲锋枪的子弹口径是多少?7.65mm?7.68mm?7.62mm?我记不得了。
我更不能仅凭目测,去测量出那个圆洞的直径。我只知道,圆洞在往外渗血,他死定了。枪响后,黄毛男停止了哭喊,停止了哀求,但脸上的表情还固定着。惊恐而产生的泪水,还在往眼眶外涌。
只是他再也不能发出哀嚎了。
大气还在喘,我盯着身下的情景,有些恍惚。
刚才那一枪,我不知道是冲动使然,还是愤怒推之,总之我对着一个活生生的人,射出了子弹。
其实这很简单,不如我想象中的那么难,只要动一动手指就行了。
没有吴林禹在场,也找不到任何理由开脱,这个黄毛小子的死,完全是因为我的主观意志而造成的。
我可以放了他,也可以打死他。而我选择了后者。
恍惚之中,我突然又想起了很久以前听过的那段杀人心理学:一个人在第一次面对要将其他人杀死的时候,只有百分之一十五的人能够下手。
我竟然成为了这百分之一十五。
黄毛小子的颚骨还张着,我低着头,一直在和他那双睁着的双眼对视着。
他也在看我。
只是,敷着泪水的眼球,眼球里的瞳孔,在慢慢放大,慢慢涣散。最后,他眼球的焦点渐渐不在我这里了。瞳孔放至最大,像是被什么东西伸进去搅混了一样,浑浊不清。
这就是死人的眼神吗?虽然死人我见过不少,也看过活人在我面前死去的样子,但这双瞳孔涣散的眼睛,我还真是第一次见。
也许人死了,眼睛是第一种失效的器官吧。
大片浓血从黄毛小子的脑后渗出来,沿着引擎盖顺滑而下。好像子弹在他的后脑开出了更大的洞。或许是光线的原因,淌在引擎盖上的鲜血,好像要比记忆里的那片血泊要艳一些。但鲜红配上他头发的暗黄,却搭配不出来应有的喜庆。
我想起了在星级宾馆大厅灯光下的血泊的鲜红,以及弹壳的墨绿。
没人能救不回这小子了。
肺部已经缓和了过来,我舒了口气,软坐到引擎盖上,丢下了枪。
抚额闭眼,发现额头上渗了好多汗出来。也许是刚才的剧烈运动带来的,也有可能是某种情绪让它们渗额而出。眼睛一闭,满脑子都是刚才那黄毛小子脸。尤其是那双混沌、涣散的眼仁。
周围重归平静,再也没有了刚才那黄毛小子带着哭腔的求饶声。但耳边还在嚷着早已消失在时空里的求饶哭喊,尽管我一个字都记不得了。
不过我好像记得,他说自己只有十七岁,不应该死。
十七岁,我回想起了自己的十七岁,那真是如花似玉、热情奔放的年纪啊。甚至,十七岁的他还受《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呢。
想到这里,我不禁哭笑了一声。幸好现在没警察了,不然我的后半生就该在监狱里度过了。
幸好。
睁开眼,我又看向引擎盖。黄毛小子还躺在那里,依旧是刚才的样子。在他眼眶里涣散的眼仁,呆呆的望着天空。十七岁的他,再也不能达到我的年纪,只能一直躺这儿了。
这样做到底对吗?我是说,杀掉一个人,结束一个人的性命。
难道杀人的感觉就是这样,你望着一具再不能站起来,再不能说话的尸体,思考刚才的做法正确与否?
我努力告诉自己,我这是在见义勇为,而不是杀人作恶。我和他不一样。
实话实说,等刚才那股冲动,那股无畏的愤怒跟着肺部平复下来之后,我的心里有愧疚。或许让我重新做一次选择,让他重新再向我求饶一次,我就回收回步枪,放他走,让他继续享受属于青春的美好年华。
青春的美好年华?
放他走,他又会去做什么呢?甩着自己的黄毛,抢劫路人,扒人家女朋友的衣服?随意夺走其他人的性命,任意妄为?不,这不应该是属于青春的美好年华。二十几岁的我都没干过这些事,他一个后生仔,哪能有资格到处作恶呢?
想到这里,一股正义感从我心底冒起,压倒了之前的愧疚。
娄厉,你是对的,我站起身,在心里对自己说,不杀死他,他又会跑出去,祸害另外的无辜的人。王叔还在的话,他也会支持你的。
他长大了,或许又是另一个烂耳朵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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