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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章 理想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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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建城区,难呐。我跟着张大叔的文字一起感叹道。

    张大叔写到这里,就没有后文了。也许是他思维断片,也可能是他刚放下笔,就跟我们逃命去了。

    回想起近来我们的所做,不免唏嘘。费力搬尸了这么久,却没想到暗中藏着一个烂耳朵赵。胜利果实,如果没有足够的能力去保护的话,很轻松就能被夺走。历史上或许有大量这样的先例,我们却犯下了这个错误。

    张大叔也不会想到,他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太积极了。退化回去的人,不是他所想的少数,而是像烂耳朵赵那样的团体。也许张大叔被打晕的那一刻,他对人性有了不一样的认识。毕竟,每个人的肚子里不一定都有墨水,也不像他那样极力维护道德,整天嚷着慎独,着眼未来。但是,如他所写,兽性,却藏在每一个人的身体里边儿。

    “越是艰苦的环境,越能将人类的兽性激发而出。”

    现在,我对这句话深信不疑。

    不过让我疑惑的是,张大叔既然早就明白这些道理,那为什么又不肯接受王叔的意见,非要去执拗的设路障,圈地皮,最后导致引狼入室?

    张大叔傻吗?肯定不傻。他读过这么多书,懂得比我们多,肯定不傻。借着手电筒的光,我又翻开前页,在一段文字里,好像找到了答案。

    “因为这五条戒律,是符合以往社会的价值观的。愿意接受这五条的人,才是我愿意看到的人。如果不能接受,就说明他本就有劣根,不来最好。”

    从这句话能知道,张大叔构想中的理想城区,是有门槛的。这个门槛表现在道德意识上。张大叔肯定是通熟人性两面的,但他觉得肯定会有人还带着以往社会里的道德伦理,这样的人,才是他想看到的幸存者。他认为不能接受“五诫”的人,是没有资格加入重建队伍的。也就是他称之为“退化”的人。

    但那时满心斗志的我们也不会想到,“退化”了的人,会形成一个团体。或许一个“退化”的人,看到路障边上的木牌,就会无趣的走开。但要是一群“退化”的人聚在一起,看到木牌,就会思考该如何吞并掉这块区域。

    这一点,张大叔肯定没有料到。如果说张大叔犯下过什么错误的话,那就是他的构想,有些过于理想化了。

    理想到我自己都觉得有些可笑。因为事实告诉我们,重建往昔,真的只是我们这群人的一厢情愿。

    但总归总,如果烂耳朵赵那样的团体不存在,事情肯定会往不同的方向发展,这怪不得张大叔。

    我又忍不住的开始幻想,如果换成王叔来做总设计师的话,情况会不会大不同呢?王叔也许不会死,志娃和张大叔不会死,段可也不会死。

    我想抽支烟,却发现兜里只有打火机。

    当然,那只是也许。选择留下来的是我们,烂耳朵赵也一直在城里。无论是换谁来构想,烂耳朵赵总会想着来吃掉我们。火拼起来的话,谁死就不一定了。也许死掉的是我,是吴林禹,是程佳华,也可能是全军覆没。

    事情发生了就是发生了,容不得半点假设。

    用手电筒看文字是极为糟糕的体验,我刚想关掉手电筒,就注意到了刚才被我推开的那本书。封面是白色的主调,书皮的右上方写着醒目的书名:理想国。

    这就是张大叔在笔记里提到的那本书。心生好奇,我移过那本书,随意翻开,匆匆读完了两三页纸。

    格劳孔:好极了。

    那就先听我来谈刚才提出的第一点——正义的本质与起源。

    人们说:作不正义之事是利,遭受不正义是害。

    遭受不正义所得的害超过干不正义所得的利。

    所以人们在彼此交往中既得到过干不正义的甜头,又尝到过遭受不正义的苦头。

    两种味道都尝到了之后,那些不能专尝甜头不吃苦头的人,觉得最好大家成立契约:既不要得不正义之惠,也不要吃不正义之亏。

    打这时候起,他们中间才开始订法律立契约。

    他们把守法践约叫合法的、正义的。

    这就是正义的本质与起源。

    正义的本质就是最好与最坏的折衷——所谓最好,就是干了坏事而不受罚;所谓最坏,就是受了罪而没法报复。

    人们说,既然正义是两者之折衷,它之为大家所接受和赞成,就不是因为它本身真正善,而是因为这些人没有力量去干不正义,任何一个真正有力量作恶的人绝不会愿意和别人订什么契约,答应既不害人也不受害——除非他疯了。

    因此,苏格拉底啊,他们说,正义的本质和起源就是这样。

    说到第二点。

    那些做正义事的人并不是出于心甘情愿,而仅仅是因为没有本事作恶。

    这点再清楚也没有了。

    假定我们这样设想:眼前有两个人,一个正义,一个不正义,我们给他们各自随心所欲做事的权力,然后冷眼旁观,看看各人的*把他们引到哪里去?

    我们当场就能发现,正义的人也在那儿干不正义的事。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嘛!

    人都是在法律的强迫之下,才走到正义这条路上来的。

    我所讲的随心所欲,系指象吕底亚人古各斯的祖先所有的那样一种权力。

    据说他是一个牧羊人,在当时吕底亚的统治者下当差。

    一场暴风雨后,接着地震,地壳裂开,他怀着惊恐走下去后,得到一枚金戒指。

    这些牧羊人有个规定,每个月要开一次会,然后把羊群的情况向国王报告。他就带着金戒指去开会了。

    他跟大伙儿坐在一起,谁知他碰巧把戒指上的宝石朝自己手心一转。

    这一下,别人都看不见他了,都当他已经走了。

    他自己也莫名其妙,无意之间把宝石朝外一转,别人又看见他了。

    这以后他一再试验,果然百试百灵,只要宝石朝里一转,别人就看不见他。

    他又了这个把握,就想方设法谋到了一个职位,当上了国王的使臣。

    到了国王身边,他就勾引了王后,跟她同谋,杀掉了国王,夺取了王位。

    照这样看来,假定有两只这样的戒指,正义的人和不正义的人各戴一只,这种情况下,可以想象,没有一个人能坚定不移,继续做正义的事,也不会有一个人能克制住不拿别人的财物,如果他能在市场里不用害怕,要什么就随便拿什么,能随意穿门越户,能随意调戏妇女,能随意杀人越狱,总之能象全能的神一样,随心所欲行动的话,到这时候,两个人的行为就会一模一样。

    因此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有力的证据,证明没有人把正义当成是对自己的好事,心甘情愿去实行,做正义事是勉强的。

    在任何场合之下,一个人只要能干坏事,他总会去干的。

    我抓了抓额头,心说《理想国》里竟是如此消极的论调?我揉了揉眼睛,想继续读下去时,却听到身后传来了脚步声。

    “在学习?”我刚转过头,就听到程佳华的声音响起,“弄好饭了,都等着你呢。”

    “竹笋牛肉。”程佳华手撑在桌子上,补充了一句。

    他看到了我护着的书,不经我同意,就把书提了起来。

    “理想国?”他合上书,将封面的书名念了出来。书一合上,我就很难再找回刚才的阅读点了。手电筒的光束下,我以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盯着他,心说这人真是情商低啊。

    “柏拉图?”他又念出作者名,“行啊,都开始研究哲学了!”

    我关掉手电筒,站起身,按下他手里的书说:“走吧,吃饭。”

    离开张大叔他们的屋子前,我特地推开手电筒的开关,看了一眼牌匾上的毛笔二字——慎独。

    我不免联想起了刚才读到的那个“隐形戒指”的故事。你说,要是一个达到了“慎独”境界的人,再戴上隐形戒指,又会发生什么故事呢?

    晚饭吃到一半,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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