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时间,作为方圆三十里唯一一家吃饭打尖两用的酒家,早已经坐满了南来北往的客人。
这家规模和装饰都一般的小酒家,却挤满的客人。
小儿来回穿梭着,上酒,添水。
在靠窗的位置,倾城无精打采的支在破旧的桌子上,一根一根的挑着干煸四季豆,挑眉问:“你很喜欢喝酒么?”
她对面坐的是,将她成功从皇宫带出来,又一路同行,有一双琥珀色妖孽的眼睛,穿着白衣的年轻人,此刻他正在浅酌着一壶清酒。
“想喝么?”他慵懒的笑着。
不知为何倾城觉得眼前这位年轻人,上看下看左看右看横看竖看正面看侧面看他都该是风度翩翩俊美迷人,勾的女子芳心暗动日夜忐忑的主。可是他的笑让她想到了妖孽,而不像那个青衣年轻人,对她轻轻一笑,她就会感觉到春天。
这时周围一群旅客,吆五喝六的划拳喝酒,倾城厌恶的皱紧眉头。“不要,臭死了。”
白衣年轻人看着她不以为然的笑了:“男人本来就是臭的。”
倾城白了她一眼,心下说大哥难道你是女人么,嘴上不服气的反驳:“谁说的,有人就不臭。”挑了一根四季豆却没有放进嘴里,继续补充道:“他身上永远是好闻的清香味。”她仿佛又跌进回忆中,鼻尖似乎还荣绕着那缕药香。
年轻人笑了笑,没有接话。
而倾城又自顾自的说起来:“花花,从来就不喝酒哦,所以说不喝酒的男人才是有魅力的男人。”
白衣男子放下筷子,这下他明白了她口中的“他”是谁了。
“喜欢他么?”端起不算精致的酒壶,斟满了酒杯。
“喜欢。”倾城郑重的点头,从离开到现在一直荣绕不去的身影怎会不喜欢。
白衣男子猛的端起酒盅,仰头一饮而尽,仿佛觉得好笑般,“喜欢,你知道什么叫喜欢么?你若是知道了一切你还会喜欢么。”
倾城微微愣了一下,眼前这位大哥你是谁啊,凭什么质疑我对花花的感情啊。
“喜欢。”她毫不迟疑的回答他,“只要是花花我都喜欢。”
年轻人琥珀色的眸子中染上了凉意,又呷了一口酒,“关于他的一切你又知道多少,你居然说喜欢,他的身份允许你喜欢吗?”
他的话不假,即使不是因为身份的差距,她都不见得能跟花花在一起,毕竟她不属于这里。但是,假若这个事实是有一个只见过两次面甚至不知道对方叫什么的人指出来,她不甘心。
他的话凭什么像一把冰冷的剑,割断她心间的弦,她猛的站起来,气急败坏的说:“我就是喜欢他,死也喜欢,看你们能怎么样?”
“那是你的事情,与我无关。”年轻人淡淡的说了一句。
倾城突然泄气了,无精打采的坐下来,是啊,喜欢花花是她自己的事,何必因为一个不相干的外人一句话而耿耿于怀啊!
只要是花花,她就会乱了分寸。
她就是喜欢,喜欢她的花花,而不是江湖人眼中的“怜花公子”和天下人眼中的二皇子,就只是那个会对着她暖暖笑着的花花。
(每天三更 雷打不动 表霸王我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