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不周?”
“不知道为何,我看见你就觉得你很讨厌,你的眼睛,你的声音非常让我讨厌。”许笑说的时候带着自然的微笑,这句话也是自然的脱口而出。
“若是许公子讨厌我,可以打我两拳,若是还不解气,可以砍下我的耳朵,挖了我的眼睛,甚至砍下我的头,只要许公子愿意帮助血衣楼对付汾州狄府。”
任谁要说出这样的话,一定是下了很大的决心,至少绝不会没有任何迟疑的就说出口,也绝不会如此自然,王慕山就这样随口说了出来,但绝没人会质疑他所说的话。
此时已经黄昏,窗子开着,无风,残阳的余晖穿过窗户找到了琉璃杯上,琉璃杯本就是半透明的,酒杯中有水,映着余晖的女儿红就好像那三月的西子湖一样美丽。
西子湖的美丽无人不知,更有骚客称其美丽为世间之最,但不为人知的最为美丽的风景却不是那醉人的西子湖,而是那一条条渺小且伟大的生命。
斤斤计较的妇人,容颜已不像少女时明丽,但她眼角的每一条细纹都是来自于对小家的尽心尽力;寻常的农夫,他们劳作时的汗水顺着黝黑的脸颊流下,湿润了一片土地,为这世间的人带来了赖以生存口粮。
他们的美丽不在于外表,而在于内心。他们的质朴,他们自认为平常的生活构成了这个不平等的俗世,他们的渺小且伟大的生命便是这不平等的俗世中最为美丽的风景。
这风景不为人所知,也少有人能注意到,但真正的美丽总有人会欣赏。
时间从不会等待,千百年的历史如白驹过隙,西子湖可能会干涸,美丽不在,但这渺小且伟大的风景却永远不会消失。
许笑注视着手中的酒杯,心中却升起无限的感慨,他知道生命的不易,他尊重每个人的生命,也知道生命的宝贵。
王慕山这种人连自己的生命都能拿来交易,对于他人的生命想来更是毫不在意,这样的人就是许笑最为讨厌的人。
与王慕山同处一室,即使是三十年的女儿红,喝着也觉得毫无滋味。
徐笑道:“你的头我不稀罕,拿着也是累赘,我不想要。”
王慕山道:“我的头确实不招人稀罕,但老瞎子的头呢,只要许公子愿意帮血衣楼对付汾州狄府,我保证老瞎子绝对会活到死,不敢说无灾无病,至少血衣楼不会再对其出手,若有麻烦,血衣楼也会帮他解决,当然老瞎子也不能再与血衣楼为敌。”
许笑笑道:“活到死是种福气。”
王慕山道:“不错,在江湖中能活到死的人,上辈子绝对是个大善人。”
许笑道:“人的命就像落叶,大多只能随着风才能找到归处,但老瞎子的命绝不是轻飘的落叶,你我也绝不是风,就算是狂风,也决吹不动他的生命,他的归处只有他能决定,不是你我就能决定的。”
王慕山道:“这就是许公子的选择?难道许公子不考虑一下朋友的性命吗?”
许笑道:“这不是我的选择,我最大的优点就是尊重朋友的选择。”
王慕山道:“既然如此,在下也不好强求。”
许笑初出茅庐只是两年,在江湖中也是毫无名气,不知为何这王慕山要招揽自己,于是问道:“你为何要招揽于我,我在江湖中只是个无名小卒而已。”
王慕山道:“人的名,树的影,名声固然重要,但也决不能真正代表一个人。少林中挑水浇菜的小僧,武当中的扫地道人,若入江湖,必然声名鹊起。而许公子也是如此,已入江湖,虽无名声,但以许公子的武功、见识,想要闯出个名声,必是不难。”
许笑不做声。
王慕山继续说道:“现在已是黄昏,不如许公子今晚就住下,许公子不如今晚在考虑一番,明日再给我答复,晚上王某也给许公子备上了一份礼物。”
许笑知道自己想走,即使王慕山有千般手段也决无办法,但心中还是想要看看王慕山究竟有何阴谋,说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