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猎物慢慢离开,褚滔把李红梅狠狠骂了三百遍:贱女人,话一句句的说得好听,手上有钱情愿给少爷,也不匀点儿给自己,这不是耍人吗?
他开始伤脑筋:今晚可在哪里落脚啊……
其时已经差不多是欢场散场的时候,醉醺醺的男男女女带着满脸的晕红,偏偏倒倒地往外走。褚滔眼看着几个已经喝得迷糊的女孩子被男人拐在胳膊肘上,顺顺利利地带进出租车。男人眼色淫邪,自然打的不是什么好主意。
褚滔已经见惯不怪。在欢场这种事很是常见,磕了药被别人灌或者自己灌自己的女孩子到处都是,哪个见不得人的角落里随便搜搜说不定就有三五个。心思不良的男人们趁着混乱将女孩子抱走,拐带到旅馆里玩弄一晚,女孩子天亮醒来对男人们头晚的恶行几乎毫无印象,男人们既感觉玩得刺激,又完全没有负担,是他们喜欢的节目之一。借用台湾的行话说,男人们是在“捡尸体”。
这些女孩子都是社会边缘人,缺少温暖所以自暴自弃,少不得被人骗财骗色,通常自认倒霉,连报警的麻烦事也省了。想到这里,褚滔忽然灵感一闪,竟给他找到一个解决住宿的办法。
他装作找朋友在场子里溜了一圈,看准一个已经睡得迷迷糊糊的女孩子。女孩子衣衫已经不整,兴许被揩了不少油,此刻却是无人问津。褚滔大着胆子将她摇了几摇,见她毫无反应,便半拖半抱地带出酒吧。
等到了无人注意的角落,他将女孩子丢在墙角里,浑身上下搜了一遍,钱包里只剩寥寥几百元——对于褚大少来说,这几百简直不能算是钱。不过虎落平阳,这点点聊胜于无。
他毫不客气地将钱揣进兜里,准备将女孩子扔下,自己偷偷溜走。
忽然有人在旁大喊:“喂,你在做什么?”
褚滔转身一看,哎哟,巡逻警察!而且该警察不知看到了些什么,总之完全是一副当场逮住犯案者的凝重神色,一步一步慢慢逼近,似乎随时会动手将对手扑倒。
“我看见这女孩子喝醉在街边上,正想把她送到附近的旅馆去——我可完全是出于善心,想做好事。”
“想做好事,你掏人家的钱包?”
“哈!”褚滔装腔作势地笑,仿佛自己受了天大的冤枉,“我送她进旅馆已经是仁至义尽,难道还要替她垫付房费?我对她又没什么企图!”
巡警冷冷地看着他上下打量,直看得褚滔心里发毛,许久才说:“既然已经拿了人家的钱,就把人送到旅馆去吧!”说完也不走,只在一旁看着,大有褚滔不做完事情绝不让他好过的意思。
褚滔叹口气,认命地做苦力。
从小做少爷惯了,最不会伺候人。女孩子被他扯手扯脚地抱起来,姿势别扭,极不舒服,忍不住挣扎。褚滔七手八脚地忙碌半天,额头青筋暴绽,汗水直流,却引得女孩子更大的反抗。她伸出爪子在空中胡乱舞动,刚巧抓住褚滔的头发,使足了劲地扯,简直恨不得连根拔起。一时又抓住衣服乱揉乱扯,几乎将之弄成一块破布。
褚大少爷那个痛啊,汪汪一潭泪哗啦哗啦往下流。他几时吃过这种苦头,除了当年受过那个臭女人的心理折磨之外,哪个不是对他巴结讨好,他走的路上哪怕有一根刺也会令旁的人诚惶诚恐。
气头一涌上来,他不管不顾地将怀中的负担往地上一掷,在那巡警大喊“喂,你小子”的时候,他狠命在那女孩子身上踩了三脚,踩得女孩子肚子里的肮脏物“呕呕”地往外冒。然后,不等巡警把摩托车架好,便一溜烟地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