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丢脸就丢大发了。
第二天新闻现场也许会说“前不久被富二代疯狂的求爱的万小姐昨日因不甘被逐出豪门,深夜潜行至前男友的别墅附近,欲行不轨……”
光用想想都觉得无地自容。直到这时,她才觉得自己今夜热血上脑的行为不知有多冒失。哎哎,难道这就是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感觉吗?
也许过了一个世纪之久,那保安既不说话,也不离开,只是站在那儿,不停地扫射过来扫射过去,偶尔风吹叶瑟的响动都格外煎熬人心。千红觉得自己真要疯了,就像提了口气在胸口,既不敢上又不敢上,活生生要憋死个人似的。
有个什么故事说一个死囚犯被执行枪决,开枪的人抠了第一枪是个哑弹,第二枪还是个哑弹,等到第三枪的时候,那死囚犯哭得稀里哗啦的,跪下来给那开枪的人磕头,说:“兄弟,求求你了,一枪打死我算了吧,不带这么玩的,吓死个人呐!”
那两个保安就像那开枪的人,只不过他们不是打的哑弹,而是把枪拿在手里,数了“一二三。”就是不动手,比那开三枪的还吓人。
终于,其中一人开口了,声音倒不是凶神恶煞的,反而还很亲切,说:“大妹子,别躲了,你出来吧!大冬天的,守个夜怪冷的。”
千红跳起来就想往外冲。
那人又亲切地劝道:“你别跑了,刚才我们三个人已经把你所有能跑的路都包抄了。”
两个黑呼呼的身影果然从左右两边的树林阴影中走出来,加上说话的人,除了围墙以外的三个方向全都截住,果然是把她包抄了。
千红大悔。
几百年前,蒲松龄老先生就怎么说来着: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
这几个保安也不知是不是读过《聊斋》,居然学起两头狼来,一个人拿了两把手电筒在前边儿晃悠,让千红以为两个保安都在这边儿探查,其实另有两人不动声色地从两旁将目标围住,等到合围成功,那就是插翅难飞。
早知道,还不如趁着三人合围未成,一早就逃,说不定还能杀出一条血路呢!
千红知道大势已去,使劲埋着头,生怕有人认出她的脸。她打定主意,大不了出几百块钱贿赂三人,但是打死也不把围巾取下让他们有机会看清自己。
左边的保安喷气如牛,喝斥道:“忒么小贼娃子还晓得不好意思啊,你蒙什么脸啊,往你头上看看,偏右边一点的地方。”
千红头一抬,气得几乎炸肺:树叶之间居然还藏了个摄像头!要不要弄这么隐蔽啊!这不是坑人吗?
不用说,刚才自己的一举一动、包括脸上有几只眼睛、几个鼻子、几张嘴巴、几根皱纹都拍得一清二楚。铁证如山,就算自己再有理由,也定然百口莫辩。
千红垂头丧气地扯下围巾,看着三名保安一步步靠近,她眉头紧皱,额头上浸出一层细密的小汗珠,大脑疯狂地算计怎么着才能躲过这一劫。
她决定先向那位“亲切。”的保安求救,嗯,要装得楚楚可怜一点,人皆有恻隐之心,也许能够放她一马:“呃,大哥,我没有想做坏事,真的,我有自己的苦衷,不得已来的。”